17:1-16
依据1-7节的记述,
以色列
民仍在旷野中,故有的法律当是
梅瑟
所制定的。8-16节所记,是最古有关吃血的禁令,和敬礼集中的法律;吃血的禁令,在
梅瑟
以前已有(创9:4);不过成为明文法律,当在
梅瑟
後,民长时代,或君主初期。1-6节的法律,命人民每次宰牲,应举行一宗教仪式,目的是叫人民,不再去敬礼旷野里的人民所敬拜的山羊神(参见苏24: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