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56
本章综合记载
以
民由
埃及
至
约但
河畔,四十年之久,所经过的地点;除出发点和抵达点之外,共计四十处。大部分地名已见於出12:37-19:2和本书10:11-12:1,只有十叁个地名只见於此处。考古学家至今只确定了二十八个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