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3
按古代
闪
族的意见,人的一切行为,无论善恶,都归属於天主(参阅依45:5-7)。也就是说
闪
族没有分清远因(天主)和近因(人)。他们虽在理论上没有分清,但事实上却承认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负责任。换言之,他们也把罪过归於人,「上主没有给你们一颗能明了的心」,即谓你们尚未明白天主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