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59
从26节
耶稣
开始讲论「生命的食粮」。生命的食粮就是
耶稣
自己(34-50节),另外是指圣体圣事内的
耶稣
(51-58节)。
耶稣
在这篇言论中说明:人为获得永生,不但应信仰被钉的「人子」(3:14-18),还应吃这「人子」的肉,喝这「人子」的血,因而结合於「基督的血」和「基督的身体」(格前10:16),因为只有在他内,人 可以获得永生,保存灵魂,末日肉身得以复活(5:28-29; 1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