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祈祷、祷告(Prayer, Oratio) 圣经上关於祈祷的记载,可说处处皆是。这也不必奇怪,因为圣经本身就是一本天书,它的主要宗旨,是阐述人与天主彼此往来的关系,使人阅读之下而获裨益;而祈祷正是人与天主亲切往来,密切联合的主要方式。为了使读者更易了解圣经论祈祷的道理起见,我们将它有系统地简介如下: 一、「祈祷」的字意: 在旧约原文上共有两个名词来代表「祈祷」:其一是指公开作礼仪时的或私人的祈祷,诵念的或歌咏的祷词,诸如咏17; 86; 90; 102-142各篇的标题字句即是;其二是以「烧的香烟」(则8:11)的借意来表示人的「祈祷」的名词,意谓着祈祷犹如祭祀的香烟上达於主。在新约中的希腊文用以指示祈祷的名词来自「许愿」一词。但是除上述叁个名词之外,圣经上间接表示祈祷的名词或动词却非常之多,诸如祈求、恳求、哀祷、呼求及呼唤(上主的名字),涕泣、叹息、赞美、祝福、称赞、欢呼、歌颂等皆是。 二、祈祷的性质: 以民所敬礼的是唯一的真神天主,故他们祈祷的对象也是唯一的。 就这一点以民的祈祷已与其他多神教的敬礼大异其趣。以民自知己身的渺小无能,以及上主天主的伟大全能、全知、及全善,故此由心灵的深处,自觉需要上主的保护及照顾,於是祈求祷告之情油然而生。同时,基於他们是天主特选的民族,是同天主立有特殊盟约的民族,故此他们的祈祷是坚信不移的。恐怕历史上向来没有任何民族的祈祷,能如他们的祈祷,具有如此大的信心(咏23:4; 27:10; 46:2-4等)。圣经上虽然自初就记载了亚当与天主的往来,厄诺士的呼号上主的名字(创4:26),加音、亚伯尔及诺厄的祭献(创4:2-4; 8:20),这些虽然可以被视为祈祷,但真正祈祷的实例,却始自亚巴郎代索多玛及哈摩辣二城的祈祷(创18:16-32)。後来在圣经上这种为人的代祷及为自己的祈求,连续不断直至耶稣亲自来临,以他的善言及美表,训导我们切实作祈祷的途径及问路。 叁、祈祷的种类: 教会中最崇高的祭献及最完善的祈祷是弥撒大礼,弥撒中的祈祷含有四种意向:即钦崇,感谢,忏悔,求恩;而这四种意向的祈祷方式或种类,我们都可以清楚地见於圣经中: (a)钦崇的祈祷:它是 可以向天主举行的敬礼(见条文)。这种祈祷格外见於圣咏,如咏24, 93, 95, 97等。它是天上朝拜的回声(依6:3),也是我们将来在天上举行朝拜敬礼的预演(默7:12; 11:17-19; 15:3, 4; 16:5-7; 19:1-8)。 (b)感谢的祈 :这种向天主表示知恩的祈祷,在新旧约中屡见不鲜,比如梅瑟(出15:1-18),亚纳(撒上2:1-10),达味(撒下22),多俾亚(多13:1-13),友弟德(友16:2-21),圣咏的作者(咏18; 21; 65-68; 107; 118; 124等篇),圣母玛利亚(路1:45-56)及匝加利亚(路1:68-79)等的祈祷就是。 (c)忏悔的祈祷:是向天主表示谦诚认罪的祈祷,以求天主赦免己罪,比如达味(咏51),一些圣咏的作者(咏6; 32; 38; 102; 143)以及税吏(路18:13)等人的祈祷就是。 (d)求恩的祈祷:是向天主祈求恩宠的祈祷,圣经上这类祈祷的实例典型,多过其他任何方式的祈祷(见创18:16-33; 32:10-13; 出32:11-14, 31, 32; 户14:13-19; 申9:26-29; 33:7-11; 约5:8; 8:5; 11:13-19; 19:7等;耶10:23-25; 14:7-9, 19-22等)。不可否认的是旧约时代的以民,在他们对於神性生命的事实还没有真切的了解,及对来世的生命,还没有清楚的认识的时代,他们所求的恩典,大都偏重於现世物质的 围,比如长寿,子女众多,财产丰富以及免除痛苦疾病,灾祸不幸等。相反的,在新约时代,基於耶稣的教训及美表,祈求的对象则渐渐重於神性的恩惠(见玛6:9-13; 路11:2-4)。 四、祈祷的重要: 虽然天主是创造及掌管万物的主宰,他自会照顾世间一切生灵,赐给他们当需之恩;但是圣经上,格外在新约上,仍然孜孜不倦劝勉人,提醒人祈祷的重要(智8:21)。为获得天主的恩赐 有祈求一途:「你们求,必要给你们:你们找,必要找着;你们敲,必要给你们开」(路11:9-13);「醒寤祈祷吧,免陷於诱惑」(玛26:41);「人应当时常祈祷,不要灰心」(路18:1, 21, 36)。在宗徒们中,尤其圣保禄,追随耶稣的教训,力劝当时的信友要恒心不懈地祈祷(斐4:6; 哥4:2; 罗12:12),并谓这是耶稣基督的意旨(得前5:16-18)。 五、祈祷的效果: 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民族比以民对祈祷更有信心,他们深知他们的上主天主是有求必应的(耶29:12-14),他们的祈祷直接上达於天(编下30:27; 多3:16),犹如焚烧的香烟(咏88:3; 141:2)。耶稣自己也不断地这样教训了他同时代的犹太人(玛7:7-8; 见路11:1-13; 玛18:19, 21:22);尤以耶稣的圣名所作的祈祷更是特别有效(若14:13, 14; 15:7, 16; 16:23-26等)。但有时祈祷却能因人的过失(见耶7:16; 11:14; 14:11-12),或因天主特别的措施(玛26:39-44等)而没有获得其应有的效果。 六、祈祷的条件: 为使我们的祈祷获得效果,首先应具有信德,因为「没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悦天主的」,故此应「切信他(天主)对寻求他的人是赏报者」(希11:6), 要有信德就可获得一切所求(玛21:22; 见创32:10-13; 48:15; 咏23:4-5等)。谦逊的心情及态度也是绝对重要的(箴8:34; 雅4:6; 伯前5:5),更要意向纯正,心地正直,行为良善,因为「上主远离恶人,却俯听义人的祈祷」(箴15:29; 参见箴28:9; 依1:15; 若9:31);同时也要具有顺承天意的心情,这一祈祷的条件格外见於耶稣的教训及美表(玛26:39, 46; 等路10:21, 22; 若1:51; 4:34; 8:29; 希5:7-8);最後要恒心不懈地祈祷,才可获得上主的恩惠。圣经上这样祈祷的表率不胜枚举(见创16:6; 撒上7:8; 厄下1:6; 友8:12-17);新约的劝告更比比皆是(玛7:7-11; 15:21-28; 路11:1-18; 弗6:18; 得前5:17等)。 耶稣更教训我们祈祷时不可多言:「唠唠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样」(玛6:7; 见谷12:40; 路20:47);更不要效法假善人的虔诚,立在十字街口祈祷示众;却要在暗处祈祷(玛6:5)。税吏的简单、忏悔及谦卑的祈祷态度,应是我们的表样(路18:10-14)。 七、祈祷的时间及地方: 以民惯於祈祷的时间可说是黄昏、清晨及中午(咏55:18; 达6:11)。圣经上亦清楚地提及到第六时辰及第九时辰(约下午叁点)的祈祷以及早祷(宗10:9; 3:1; 咏88:14; 友12:5; 智16:28等)。圣教会根据「我一日要赞美你七次」(咏119:164)的说法,曾将司铎的大日课分为七个时辰。 祈祷的地方,虽然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祈祷,因为天主原无所不在;但是按照以民的传统,则是圣祖时代的宗教盛地,以及後来的圣幕所在地,尤其後来的撒罗满圣殿,是祈祷的理想处所,因为它们是天主特别亲临的地方(列上8:12-13; 依56:7; 加上7:37)。耶稣也强调「我的殿宇,应称为祈祷之所」(玛21:13; 谷11:17; 路19:46),是大家聚集祈祷的地方(路1:10; 8:10; 宗2:46; 3:1)。除了圣殿之外,楼顶凉台,或楼上房间,为更适宜(列上17:19-23; 达6:11; 宗10:9等),因为比较清静。耶稣也说:「当你祈祷时,要进入你的内室,关上门,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祷」(玛6:5-6; 见格前7:5)。 最後,若能以守斋、补赎(友4:8-15; 9:1; 巴1:5; 厄下1:4; 玛17:21; 谷9:29; 宗14:23)及哀矜(多12:8; 宗10:4)作祈祷的陪衬,就更能中悦天主的心,而获得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