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婪(Avarice, Avaritia) 贪财无厌,旧约中为表示这种贪财的心情,并无特别专用名词,普通是用「自饱私欲」或「不义之谋利」(出18:21; 依33:15等)来代替。 一、天主斥责贪婪: 在旧约中,有约31:24-25; 咏62:11; 箴1:19; 11:28; 依5:8-10; 耶6:13; 8:10; 则34:31等。在新约中,除了有犹达斯(玛26:14-16; 谷14:10-11; 路22:3-5; 若12:4-6),阿纳尼雅及其妻子撒斐辣(宗5:1-11)的恶表,并其悲惨的下场,以作惩戒外,并有耶稣及宗徒们的明确教训,指出贪婪是接受福音的大阻碍(玛6:24; 路16:13; 谷7:22),是神职人员及传教员应极力躲避的(弟前3:3; 铎1:7; 玛10:8; 路12:15-21)。 二、贪婪对人有害无利: 使人不能安心享受既有的正义之财(箴15:16; 训2:26; 6:2; 14:3-10; 31:1-2),使人心硬如铁石,对他人的苦痛无动於衷(撒上25:11; 厄下5:7),使人远离天主而敬拜邪神(箴30:8-9; 玛16:26; 弗5:5)。人自受贪心的磨难(箴27:20; 依56:11),驱使人强占他人的财物(箴15:27),出卖自己的兄弟(加下10:20-22),压迫病弱的人(箴22:7; 30:14; 则18:12-13; 亚8:4-6),这种人不能入天国(罗1:2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