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贞、贞女(Virginity, Virgin, Virginitas, Virgo) 由宗教比较史可以证明,一些上古民族以处女的身份是具有一种神圣尊严的,为此,将一些女神当作童贞女,如阿纳特(Anath),阿尔忒米 狄雅纳(Artemis-Diana)、阿忒纳(Athena)等。可是圣经关於童贞的概念与异教童贞女神,具有天壤之别;因此,在本文我们并不注意童贞女神,而只讨论旧约及新约关於贞女的概念,故此应先讨论童贞的术语,以後论及旧约关於处女的法律,与新约关於处女身份之意义。 一、术语 希伯来文为表示一个年轻的处女,即一个未婚的女子: (1)普通使用 naharah,如创24:14, 16, 28, 55, 57; 34:3-12; 民19:3, 6, 8; 撒上9:11; 列下5:4; 约40:29; 亚2:7; 出2:5; 以上的经文思高译本均译作:少女或女儿。然而卢2:5, 6; 译作女子;卢4:12:少妇;申22:23, 29:年轻处女、少女;而在出2:5; 撒上25:42; 箴9:3; 27:17; 31:15,按上下文则译作使女,婢女;艾2:9:侍女;4:4, 16:宫女。由这些经文可推知年轻少女经常是处女,可是希伯来名词 naharah 本来只指年轻的女子而言。 (2)Bethulah「处女」或「处子」,这名词常指还未结交男人的少女,思高译本普通译作:处女,而抽象的名字 virginitas 则译作童贞(民11:37)或童身(则23:3, 8)。 (3)Halmah 一词指少女,不论她已婚或未婚,见:创24:43:「少女」;出2:8:「少女」;咏68:26:「一队少女」;箴30:19:「女」,即「少女」;歌1:3:「少女」,6:8:「少女无数」。依7:14; 阿桂拉(Aquila)译作:「少女」(neanias),七十贤士本则译作「贞女」,即 parthenos,照上下文只此译法适於先知的深意:上主许下一个「徵兆」,然而年轻的女人与丈夫结合而生子,乃是自然的事,没有什麽徵兆可言;再说,原文不说「一个哈耳玛」,即一个或任何年轻的女子,而说,看!有一位(处子)少女,或:那一位少女,那一位贞女,见米5:1-5。 新约的名词与旧约的名词的用法,大抵相同, korasion 及 kore 等,与 naharah 相同,其意照玛9:24是女孩子;14:11; 译作「女孩」;谷5:41:「小女孩」,6:22, 28:女孩子; parthenos 指未嫁的年轻女子,和格前7:28, 34-38; 玛25:1, 7, 11,思高译本译作童女,宗21:9:贞女。 Parthenos 指默西亚的母亲,则译作童贞女(路1:27),玛1:22-23则译作:看,一位「贞女」。 (4)假借的用法:有时「女儿」一词及「童贞女」一词,亦用来指称被人格化的一座城或一个民族,如依1:8:「熙雍女儿」,咏137:8:「巴比伦女子」;依23:12:「漆冬女儿,遭虐待的处女」,哀1:15:「原是处女的犹大女郎」。参见依37:22; 47:1; 耶14:17; 等处。 二、旧约时代关於处女的概念和律例 照旧约时代的看法,守贞和不生育孩子的女人,是缺少她们为女人的最大光荣,即作母亲的尊荣。由於此依弗大的闺女,既然永不能做母亲,两个月之久哀哭她的童贞,因为她有如一个石女,不能享受母亲的祝福:生育儿女(民11:37; 咏127:3; 128:3, 6)。做一个以色列的女人,不生育,乃是一种耻辱(撒上1:11; 路1:25);但是在结婚以前,女人应该用各种方法卫护自己的贞操,对这一点,旧约的律例全都一致,见申22:13-21, 28; 出22:15, 16等处。大司祭按肋21:13应娶一个处女为妻;以後,按则44:22,这条法律也迫令任何司祭遵守。 寡妇不再醮,为贫苦妇女,不是那麽容易;可是守贞洁的寡妇很受赞扬,如友弟德(友8:4, 8; 16:22)和女先知亚纳(路2:36, 37)。关於男人,节欲的模 ,在旧约时代,乃是耶肋米亚先知(耶16:2, 13; 参见依56:4, 5)。如果研究厄色尼派的规则及洗者若翰的生活,我们可合理地说,在以民当中,於耶稣降生前後,节欲、守贞的生活,已有人遵守。事虽如此,在旧约就如在新约,最大的守贞的模 是默西亚的母亲 玛利亚,默西亚的前驱 洗者若翰和默西亚自己 耶稣。 关於贞德大义,还有一使旧新两约密切联系的环节,即先知们时以雅威当作选民的净配,极端崇高的道理(耶31:4, 21; 依62:5及雅歌等)。在旧约时代选民的净配就是雅威,在新约时代乃是默西亚,为此,洗者若翰,自称为「新郎的朋友」(若3:29),因为他 若翰, 的任务将新娘(选民)领到新郎(基督)面前(玛9:15)。 叁、新约关於童贞的概念 许多教父声明童贞的生活是由基督的母亲,童贞圣母玛利亚开始的。她在领报以前,已立志守贞,好能全然归於天主(路1:34),因此,她的特别的名称就是「童贞女」(路1:27; 参见玛1:23)。她立志守贞,甘愿与那些按旧约时代人的观念,算是遭遗弃,没有光荣的妇女为伍;可是,那昔日视为「卑微」的身份,为她却成了一种福源(路1:47, 48)。在她身上应验了天主藉依撒意亚所发的预言:「看,一位贞女,将怀孕生子;人将称他的名字为厄玛奴耳,意思是:天主与我们同在」(玛1:23)。 如同玛利亚又是童贞又是默西亚和默西亚的信徒的母亲(若19:26, 27),同样,耶稣 默西亚所立的教会是个童贞的母亲。基督徒的婚姻是耶稣与他的教会神婚的表象(见弗5:23, 27, 32; 格後11:2; 默21:9; 22:17)。 吾主、他的母亲、洗者若翰 按大多数教父,爱徒圣史若望也在内 全然表出守童身的深意。 原来天主没有命令信徒要守童身;守童身是天主的「恩赐」,是一项「圣召」(格前7:7);守贞的惟一目的是「为了天国」(玛19:11, 12)。根据吾主的教训,圣保禄声明守贞比结婚更好,因为矢志守贞的男女,「所挂虑的是主的事,一心使身心圣洁……」(格前7:32, 34)。再说,为了天国守贞,是付给基督徒生活一种末世的宽、广、深的意义,换而言之,守贞的生活表现那与基督在天父家中永存的翕合。守贞的有如在吾主所讲的比喻内的童女(玛25:1, 6),常在期待着新郎和天国的来临。守贞的恩赐是一个常存的徵兆,因为这项恩赐,具体地指给世人未来永生的奥理,当时人「也不娶,也不嫁……因为他们相似天使」(路20:34, 35)。 童身的尊位,在世上显露圣教会的真面目:信友们就如圣洁明智的贞女,去迎接基督,好能与他共享永远的婚宴(玛25:1-13)。在天上的耶路撒冷,入选者称为童身,因为他们全心抛弃了偶像的崇拜,而特别因为他们把自己全然献给了基督,因此,他们常跟随着羔羊,不论他往那里去;他们已属於圣城中的成员,羔羊的净配(见默14:4; 19:7, 9; 21:9; 若10:4, 27)。 见女人、婚姻、母亲、玛利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