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 (酗酒)(Drunkenness, Ebrietas)

醉酒,希伯来文作「shakar」(动词)或「shikkaron」(名词);此字作动词用时,指普通饮酒而言,不论饮醉或不饮醉(创9:21; 43:34; 撒下11:13);但作名词用时,不论是本意或借意,多半是指酩酊大醉而言(耶13:13; 则23:33)。圣经内常假借这字的原意,以比拟人物的醉意和醉态:杀人过多的刀剑羽箭,譬之谓醉饮鲜血(申32:42; 依34:5-6; 耶46:10);陶醉於爱情的人,譬之谓醉饮爱情(歌5:1; 依55:1-2);言谈举止疯疯癫癫人,譬之为喝醉的人(撒上1:12-18);行动犹豫,不知所措的人,譬之为踉跄的醉汉(约12:25; 咏107:27)。先知譬天主的仇人,在受天主的罚饮过义怒的苦杯以後,昏迷蹒跚,狼狈呕吐有如醉汉,即由此而来。见依19:14; 29:9, 10; 49:25, 26; 51:17; 耶25:15-29; 48:26; 51:7, 39, 57; 则23:31-35; 哈2:15-17。

旧约内,特别许愿献身於主的人,称作「纳齐尔」,他在许愿期内,任何酒品都不可沾唇(户6:1-21; 民13:7; 路1:15; 宗18:18)。司祭在供职期内,亦应绝对戒酒(肋10:8-11; 则44:21)。智慧书内多戒饮的劝言:好饮足以致贫(箴21:17; 23:20, 21; 德18:33; 19:1),易动肝火(箴20:1; 23:29-35; 德31:38-40),易失职守(箴31:4-5; 训10:16),激动情欲而放荡无忌(德19:2; 26:11)。我国最早的经典如书经内,就有成王作的酒,诰劝殷民戒酒。後世的贤哲,亦多给自己的子孙和後世,留下了戒酒的训言。

旧约内记载了一些醉汉,最初的是诺厄,他因一时不知酒性而误醉(创9:20-23);最惨的是敖罗斐乃,他因一时贪欢,纵怀畅饮,梦游醉乡,而为节妇轻取其头颅(友12:10-13:10)。此外,尚有玛红人纳巴耳(撒上25:32-42),以色列王厄拉(列上16:8-10),阿兰王本哈达得(列上20:13-21),都因醉酒而误事。

新约内「醉酒」一词,大抵与旧约的意义相同,有本意也有借意:借意的用法,如谓沈溺於邪色为醉饮淫乱,将残杀无辜圣徒比为醉饮无罪鲜血(默17:1-6);本意的用法,见路7:33-34; 若2:9, 10。旧约劝人戒酒,新约更劝人戒酒,以嗜酒好饮的人不能承受天国(格前6:9-10; 迦5:19-21; 参见格前5:11; 罗13:13-14),因为,信徒的生活,应是清醒醒寤等待基督再次来临的生活,切不可醉生梦死,有如醉汉(玛24:42-25:13; 路12:35-48; 21:34-36; 得前5:1-10; 伯後3:1-16)。

见葡萄园、葡萄树、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