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籍纪(Book of Numbers, Liber Numeri) 户籍纪为梅瑟五书第四部书名,除应参阅梅瑟五书条外,应参阅出埃及行程图及各有关人名、地名等条。此外,亦应参阅安息日、月朔、逾越节、无酵节、七七节、号筒节、赎罪节、帐棚节等条。此处只介绍一下本书的(一)名称,(二)主题与内容,(叁)作者,(四)主要的神学思想。 (一)名称:户籍纪按希伯来文原称「在旷野里」,是取自本书原文的第四字,打破了采取首句首字的惯例,是要说明本书所记载的史事,皆发生於旷野之中。此名可说是包括了本书的主题。七十贤士译本称本书为Arithmoi,即「数目」之意,拉丁通行本从之,译为「Numeri」,这或者是因为本书记载的数字连篇累牍的原因。玛相伯新史合编直讲译为「数目纪」,注:「数民也,料民也」。基督教译本译为「民数纪」,我国教会古史参箴和古经史略等书译为户籍纪,思高学会从之,因为本书内数次记载了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之事(见1-4; 26)。近代学者皆拥护此见。 (二)主题与内容:本书可视为天主的许诺与实践的桥梁,即记述以民获救脱离埃及之後,直达许地边缘的一段经过,所以本书上继出谷纪,叙述选民由西乃山起程,在梅瑟领导下,叁十八年之久,在旷野中所经历的一些重要大事。除这些大事外,还记载了一些有关祭献和特殊的规定,这些法律和规定多搀杂在一些史事中,有些是梅瑟制定的,也有些是後世增补的。 本书的记述,表面上看来,好似杂乱无章,没有条理,但在布局上却有其时间先後和地理上的次序。本书的记述,按其时间与空间的次序,可分为叁编:上编记述选民在西乃山下作起程的准备(1-10:10);中编记述选民流落旷野的事迹(10:10-21:35);下编记述选民在约但河东的遭遇。按时间来说,上编记述出埃及後第二年二月一日至二十日的事迹;中编记述中间叁十八年的大事;下编记述最後五个月的事迹。 (叁)作者:无论是犹太人的传统或教会的主张,皆认为本书的作者是梅瑟,因为由本书的行文看来,写本书的人是曾寄居於旷野,并熟识埃及的历史、风俗和典章制度。关於在旷野中行营时秩序的细小节目,和发生的各种事情,述事与立法的混合记载等,都足以证明作者应是目睹耳闻的证人,另外立法的动机与原因,多次是由於事件的发生,给了立法者制定法律的启示。这种记事体也可以明证本书的写作时代,应是在梅瑟时代,假若是事後几百年写的,一定不会如此记述。当然谁也不能否认本书有後人增添的地方;但若为了一些增加之处,便否认本书是梅瑟的作品,就如有人增加和更改了荀子,便否认荀子为荀子的作者,是同样的错误。详见梅瑟五书作者条。 (四)主要的神学思想:本书的中心思想,是在说明天主和选民双方对盟约所有的态度。根据盟约的条款,天主常要以恩宠和德能,照顾自己的百姓。的确,天主在旷野中,常发显了奇迹保护他们,以维持他们的生活;但同时也使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为试探他们,使他们成为一个有坚固信仰的民族。然而他们却不明了自己所负的使命,所处的特殊地位,所应尽的义务,所以一遇到挫折或困难,便立刻抱怨天主,反抗梅瑟。他们虽然因此多次受了惩罚,仍执迷不悟,不知悔改,因此天主罚他们在旷野中漂泊了达四十年之久,直到那一代的人,除极少数的忠贞人士外,都死在旷野为止。但仁慈信实的天主,决不完全舍弃自己的选民,因为他必实践许与圣祖的诺言。为使这些诺言更信而有徵,曾打发了一位外教的先知巴郎,叫他一连四次祝福以色列人,一再预言他们必将获得天主许下的幸福。所以本书是一部咏叹上主仁慈的书,咏叹上主信实的书,咏赞上主亭毒一切的书。 本书所载的一切有关以色列子民的历史,不但为日後旧约经书发生很大的影响(见欧2:17; 11:1; 13:5; 耶1-3; 依40-55; 咏78; 105-107:95; 114; 136; 智10:15-12:27; 16-19等处),对新约亦然;诚如圣保禄所说,应作为我们新约选民的「 戒」,劝戒我们这些应经过今世的旷野,而走向来世永生的信徒,切不可重蹈他们的覆辙,背信忘义,执迷不悟;反要坚忍天主的考验,善用天主在这末世时期所赐与我们的特恩异宠(见格前10:1-11; 希3:12-4:13等处。参阅若3:14, 15; 希9:13,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