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约 [盟约 (新约)、敬礼](Old Testament, Antiquum Testamentum, [Covenant, Foedus (New Testament, Novum Testamentum), Cult, Cultus]) 1、前言: 圣经分旧约新约两大部分,写於基督前者称为旧约,写於基督後者称为新约。如今我们将圣经何以称为约,约的意义,约与我们人的关系,略谈一二。藉此使我们由对约的了解,进而能对此约忠信履行,以期达到天主与人立约的目的。 2、约的字面解释 约,希伯来文称为 Berith 。这一字,一说导源於动词 Barah ,意即「吃」。按在很古时,订立盟约者,必同吃为订立盟约所设的筵席,或为订立盟约而献於天主之祭肉(创31:46, 59; 26:28-31; 苏9:4; 撒下3:20)。旧约里曾提及一种「盐约」(户18:19; 编下13:5),即是这字的最好说明。另一说,以 Berith 导源於动词 Karath ,「劈开」之意,是由於古时立约时,多将献作牺牲的牲畜劈开,象徵立约者双方都有守约的义务,如一方失约,则应如这作牺牲的牲畜受刀劈之刑。是以在古时的立约方式,指狭意的立约,通常必举行以下两种仪式:呼求天主(神)作证,并一起吃饭(通常是吃为立约而宰杀的牲畜;参见创31:53-46)。 3、约的定义 由前段看来,我们可这样对盟约下一定义:盟约是经一种仪式,即立约的程序,使立约者双方都受到一种道义上的束缚,有义务来遵守所订立的约。由这约所产生的效果,而且也可说立约的目的,即是和平幸福,也即使立约者双方都能依照约的性质与规定,得以和平相处。 4、约的译文 我们所谈的约,如前面所记,按原文是指希伯来文内所用的 Berith ,最早的译文,当推希腊七十贤士译本。希腊七十贤士译本将 Berith 译作 Diatheke ,即「遗嘱」之意,而未译 syntheke ,而 syntheke 才是约或盟约之意。希腊译文所以用 diatheke ,而未用 syntheke ,因为译者认为人无资格与天主立约,而所谓的「约」全出於天主的仁慈,故用了 diatheke 这字。因而拉丁文也未译约之本字 Foedus ,而译作 Testamentum 也即「遗嘱」之意。之後,欧西各国,如英、法、意、葡、班等文,无不依拉丁文 Testamentum 一字作为他们称新旧约之名词,如意文:「Nuovo e vecchio(antico)Testamento」,英文:「The new and old Testaments」等。 5、我国译文与中文「约」字之意义: 我国,天主教方面,过去一向将新旧约译作「圣经」以「经」字有常之意,如辞海经字第二解释:经常也,凡常道常法皆曰经。同时我国一向称圣贤的着述曰经:如十叁经,老子的着作为道德经等,因而我天主教徒很早依据拉丁文 Sacra Scriptura 译为圣经,将 Vetus(antiquum)Testamentum,Novum Testamentum 译作古经,新经。但基督教却很早就译为「约」,称全部圣经即古经新经为新旧约全书。 又「约」字按辞海作:「缚束」,「盟」则解作「誓约」,并引礼曲礼说:「「牲曰盟」,疏「盟者杀牲歃血誓於神也……」。按这一解释,与希伯来文(Berith)根据动词「劈开」之说法,可说不谋而合。 6、约的分析 按旧约里所记述的约,我们可分为人与人所立的约,及天主与人所立的约。 按人与人所立的约,包括不同时代及各阶层人士所立的约,为了节省篇幅起见,我们仅提数起,以概其馀。 旧约里所记最早人与人立约,乃亚巴郎与阿摩黎人所立的约(创14:13)。之後,亚巴郎与阿彼默肋客(创21:23-31)、雅各伯与拉班(创31:44-54)、若苏厄举基贝红人(苏9:3-27)、约纳堂与达味(撒上18:3)、达味与阿贝乃尔(撒下3:12-21)、撒罗满与提洛王希兰(列上5:26)、拿步高与漆德克雅(则17:13)等所立的约。由上述所引各节看来,可知立约不须两边全属平等,如漆德克雅虽是君王的身份,但他乃拿步高手下的败将,基贝红人则为若苏厄的战俘,约纳堂当时身为太子,而达味则是平民。 7、天主与人立约 在谈及人与人立约後,接着我们便该谈天主与人立约,而这也是本文最重要的论点。论及天主与人立约,我们不妨以时间先後来着笔。 圣经上明文提及天主与人立约,最早乃天主与诺厄所立的约,天主对诺厄和他的儿子们说:「看,我现在与你们和你们未来的後裔立约……」(创9:8-17),不过按上述圣经所载,天主与诺厄立约,并未采用古时狭意立约的仪式,为此该约只是广意的约,换言之,只是一种许诺,即天主誓许往後再不以洪水消灭世人而已。 但不少近代学者,根据(德17:10)之经文「和他们立了永久的盟约」,认为天主在创造了人之後,当人还在伊甸乐园里时,天主已与人类的原祖,订立了一永久的盟约。这盟约的意义,积极一方面,亚当当耕种看守乐园,消极一方面,不得吃知善恶树的果子,亚当若遵守这一盟约,则生,否则,则死。从天主处罚亚当的话,可知亚当也曾完全了解天主与他所立的的约,是以他应负没有守约的全责(参阅 P. E. Testa O.F.M. Genesi,PP.297-298)。不过对天主与亚当立约的事,只是近代解经学者对德17:10经文作的诠释,从创记述天主创造人类之经文来看,至少未有明文提及约或盟约等字样。 8、天主与亚巴郎立约 圣经上记载天主以狭意的立约仪式与人订立盟约,是始於与以民的先祖亚巴郎。天主为与亚巴郎立约,事前有一长期的准备,先叫亚巴郎离开他的故乡,到自己给他指定的地方,即他最後来到的客纳罕地去(创12:1-6)。天主与亚巴郎立约时,命他准备一只叁岁的母牛,一只叁岁的母山羊,一只叁岁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除斑鸠和雏鸽外,将上述的牲畜剖开,并排陈列。当日落天黑的时候,有冒烟的火炉和燃着的火炬,由那些肉块间经过, 火及烟在圣经上,多次原是天主临在的象徵(见出3:2; 19:18) 然後天主与亚巴郎立约说:「我要赐给你後裔的这土地,是从埃及河直到幼发拉的河,就是刻尼人……和耶步斯人的土地」(创15:9-20)。不过,天主与亚巴郎立约,不只把上述土地给了亚巴郎的後裔就算了事,从其他经文得知,天主与亚巴郎立约,主要的目的是要使亚巴郎成为一大民族,成为一福源,地上的万民都要因亚巴郎而获得祝福(创12:2, 3; 路1:53-73; 迦4:6-8; 罗4),亚巴郎要为万民之父,由他要出生一位君王,天主要作亚巴郎及他後裔的天主……(创17:4-8; 15:7-18)。天主要求亚巴郎 敬拜他,唯一的真主天主,听他的吩咐,服从他的旨意(创17:1, 7; 18:19),立约的标记是他家的男子都要受割损(创17:10-14)。从天主与亚巴郎立约的仪式看来,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盟约,只是单边盟约,也即是说,天主所赐与亚巴郎的一切,全出是於天主的慈爱。 之後,天主向亚巴郎的後裔依撒格、雅各伯重新肯定他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创26:2-6; 28:13-15)。因重申这约,亚巴郎的天主就成了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出3:6-5),而亚巴郎的後裔便成了天主的特选子民。 9、西乃盟约 当天主由埃及为奴之地救出以民来以後,在西乃山以更隆重庄严的仪式与全以民订立了我们今日惯称的西乃盟约。这西乃盟约实可说是一继往开来的盟约,前继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开创以民的历史的新纪元,以这西乃盟约天主实践了与亚巴郎所立的盟约(创15:7-19),同时也把自己向以民所要求的,启示了给以民,向以民颁布了十诫(出20:1-20)。梅瑟遵天主命,先立了一座祭坛,象徵天主,又立了十二根石柱,代表以民十二支派,即代表以色列全体子民,然後命以色列青年宰杀了牛犊,献作和平祭献,取了牛犊的血,一半 在祭台上,一半 在百姓身上,後来大家一起吃和平祭祭宴。在向百姓 血之前,梅瑟先把盟约的条文天主十诫,读给以民听,第一诫,天主说:「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你制造任何彷佛天上,或地下、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恼恨我的,我要追讨他们的罪,从父亲直至到儿子,甚至叁代四代的子孙。凡爱慕我和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对他们施仁慈,直到他们的千代子孙」;第二诫天主说:「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绝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20:2-7)。关於十诫的全文,见出20:1-17。百姓听了,一再答覆说:「凡上主所吩咐的话,我们必听从奉行」(见出24:3-7)。天主以这庄严隆重的仪式,与全以民立了这西乃盟约,天主成了以色列子民的天主,以色列子民成了天主特殊的产业,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5, 6),日後以民得以占领客纳罕许地,在客纳罕许地逐渐强大,无非是由於上主雅威本着这盟约而特别赐予护佑,只要以民对这盟约忠实奉行就高枕无忧。为此,日後以民屡遭敌人的攻击与压迫,即由於他们对这盟约不忠所致。诚然,日後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 盛衰兴亡 全系於以民对这盟约是否忠诚或失信(参阅撒下7:18-26; 列上6:11-13; 8:22-53; 列下17:7-23; 21:1-9, 11-15; 24:19; 25:1-7)。 从西乃立约的仪式看来(即将牛犊的血,一半 在祭台上,一半 在百姓身上),西乃盟约实是一双边盟约(foedus bilaterale),不似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只是单边盟约(foedus unilaterale),为此,双方都有绝对守约的义务。但日後以民屡次失信毁约,为此屡次遭受天主的惩罚。每当他们遭受到天主惩罚时,他们似乎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理屈,是以他们只呼求天主记忆他与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所立的约,而从不敢提及西乃盟约(参阅出32:13; 肋26:42; 申4:31; 列下13:23; 编下30:6; 依41:8; 51:2; 耶33:26等)。由此可以明了西乃盟约与天主和亚巴郎所立的约,实有区别。 10、西乃盟约乃新约的前奏 由以上所述,不论是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或是与以民结立西乃盟约,都不是天主立约的最终目的。天主所以与人立了上述二约,其目的无非是为他日後藉默西亚将与人立的新约 路。并且可说,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是为准备立新约的第一步,直接是为立西乃盟约作准备,而西乃盟约一方面是天主与亚巴郎所立的约的实现,使亚巴郎的後裔实在成了一大民族,另一方面也是为新约直接作准备。在天主与以民立了西乃盟约之後,再没有另立其他盟约,直到默西亚来临时,天主才藉默西亚与人订了一永久,关乎全人类的约,新约,因而天主与以民所立的西乃盟约,乃称为旧约,由亚巴郎,或更好说,由人类始祖亚当起,直至耶稣 默西亚 来临,统称旧约时代。 关於天主藉默西亚订立新约的事,天主是逐渐启示与人的,除在创3:15已告知人类将有一救主外,有上述与亚巴郎所立的约及藉梅瑟与以民所订立的西乃盟约。天主在与亚巴郎立约时曾说:「有一君王将由你而出」(创17:6),在立了西乃盟约後梅瑟对以民训话时,也曾这样说:「上主,你的天主,要由你中间兴起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你们应听信他」(申18:15, 17, 19)。日後天主藉纳堂先知告知达味说:「你的家室和王权,在我面前永远存在,你的王位也永远坚定不移」(撒下7:16; 编上17:14),无疑这是指由达味後裔所出的默西亚而言,因为不论是达味自己,或继承他王位的诸君王,无不一一先後死去。 再後,更清楚论及新约的,有依撒意亚、耶肋米亚、厄则克耳等先知,如依42:6:「我、上主,因仁义召叫了你,我必提携你,保护你,立你作人民的盟约,万民的光明;」又如耶31:31-34:「看,时日将到,上主的断语,我必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订立新约,不像我昔日 握住他们的手,引他们出离埃及时 与他们的祖先订立的盟约,……我愿在那些时日後,与以色列家订立的盟约 上主的断语 就是:我要将我的法律放在他们的肺腑里,写在他们的心头上:我要作他们的天主,他们要作我的人民……」(参阅则36:25-29; 39:29)。由上述诸先知的话,可知未来默西亚将立的新约,是内在,属於恩宠,而普及万民的(依42:6),其目的乃是和平(依54:9, 10),即人类与天主间的和平;而且这新约也是单边性的,因为先知把这新约与天主和诺厄立的约相比,而天主与诺厄立的约,原是单边性的。总之,天主藉先知们的言论,逐渐启示给人,未来的默西亚行将立一新约,其性质和西乃盟约大有分别。 11、耶稣基督订立新约 及至默西亚耶稣基督降生成人时,圣母玛利亚和匝加利亚已异口同声赞颂天主说:天主实践了他曾誓许与圣祖亚巴郎的救援(路1:54, 55, 69-73)。到了天主父预定的「时辰」,耶稣以他身为大司祭的身份,在他受难的前夕,以他第二天即将为救赎人类所要流的血立了新约说:「……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或如路所载:「这杯是用我为你们流出的自而立的新约」(路22:20; 参阅格前11:25)。无疑耶稣是针对西乃盟约而言,其意不外是说:西乃盟约是以牛犊的血,而我立的约则是以我为你们倾流的血。牛犊的血自然不能和耶稣的血相比,是以这新约不拘是从立约的中人 梅瑟 耶稣 或是从立约所用的牺牲 牛犊的血 基督的血 来说,远超过西乃盟约千倍万倍。为此,新约的效果 洁净人的良心,消除人的罪过,如耶稣自己所说:「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也远远超过旧约 净化人的肉身,即 发生法律方面的效果(见希9:13, 14)。 12、新约与旧约的区别 关於新约与旧约的区别,圣保禄宗徒有极精辟极透彻的讲论。如众周知,圣保禄原属法利塞党人(斐3:5),曾在犹太人中极负盛名的经师加玛里耳足前,对法律受过极精深的教育(宗22:3),是以圣保禄对旧约有极深刻的研究与了解。但在他的书信内,一再阐明耶稣所立的新约与西乃盟约 即旧约有着天壤的区别。新约在於神,不在乎文字,因为文字叫人死,神却叫人活(格後3:6)。旧约使人成为(法律的)奴隶(迦4:22-31),而新约使人获得自由,即使人由罪恶和死亡的法律下获得自由(罗8:1-4),使人成为天主的子女,可称呼天主「啊爸,父啊!」(罗8:14-17),是新受造(迦6:15; 格後5:17; 弗2:11-22)。关於新约,圣保禄正如前面所提及的依撒意亚、耶肋米亚、厄则克耳等先知所说的新约,是内在的,即写在人心上的、和平的盟约,是以圣保禄和先知们,可说正前後互相辉映,妙然托出这新约的无限珍贵。为此,我们也就明了何以圣保禄称法律(旧约)是我们的启蒙师(迦3:24),换言之,也即我们前面所说的,旧约乃新约的前奏,旧约只是为新约 路,只是为准备新约,因而是有时间性的,即短暂的,而新约才是旧约的完成,因而是永远常存的。 13、结论 总之,无论新约旧约,甚至可说,由创世,即由天主创造人类以来由,天主始与人类中第一人 亚当 所立的约,与以民的圣祖亚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再後与以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西乃盟约,以及最後默西亚救世主所立的新约,无非是为彰显天主对人类的爱,且因而实现了他救赎全人类的计划。从此可知人因了这约和天主所有的关系,人是否得救,只看人是否忠诚履行遵守天主与人订立的盟约,正如圣奥斯定所说:「天主为造你,无需乎你,天主为救你,却需要你的合作」 遵守盟约。 见梅瑟五书、亚巴郎、梅瑟、西乃见盟约、敬礼。 14、敬礼 一、语源:「敬礼」、拉丁文作「Cultus」,英文「Cult」即由此字而来,不过英文平常多用「Worship」指示对礼的敬神,中文译作「崇拜」或「礼拜」。在旧约内,说也奇怪,整书整篇讨论敬礼的事,却没有一个特殊字眼可用来表示敬礼,所用的两个字「Sharet」和「Habodah」,都是指平常的服务或劳役,或与之相关的事,意义甚为含混,只能由上下文得知此二字的实在意义;在翻译时,也只好就上下文的含义,以相当的字眼译出其原意。参见出12:25, 26; 27:19; 30:16; 户3:26; 4:12, 23; 编下24:14等处。称「敬礼」为「敬神事务」(Divinum servitium),即由此而来。此外,尚有一词,亦有表示「敬礼」之意,即「呼求上主的名」。参见创4:26; 12:8; 13:4; 26:25等处。 七十贤士译本将「haboda」有时译作「事务」,有时译作「劳役」;但平常多用另一特殊字眼来表示「敬礼」,即「latreia」。此字原意是指「为人奴隶」,或「受人奴役」,但引伸而有钦崇朝拜之意(出3:12; 12:25; 13:5; 申4:19; 民2:11; 撒15:8; 苏22:5-27)。此外尚译作「Leitourgia」。此字原指人为人民国家服务,而不领取酬劳的志愿服役,但在七十贤士译本内,几乎专用来指示司祭或肋未在圣所内当任的职务,或举行祭献等事务(出28:35; 37:19; 户4:27; 8:22; 编上9:13; 28:13; 编下8:14; 31:16)。「礼仪」、「礼节」二字,即由此字而来。 新约仍援用七十贤士译本的译名,但在「latreia」和「leitourgia」间,并不加以严格的区分,常混用此二字以泛指敬礼,或与敬礼相关的事。此外新约内尚用「threskeia」一字表示敬礼(雅1:26, 27; 哥2:18)。此字原意是指「宗教」(宗26:5),因敬礼原是宗教的一要素;为此敬礼又常称作「宗教仪式」。 二、性质:「敬礼」的由来是出於人的本性。人自知自己的能力有限,必须依赖能力超越自己的「存在」,而对之表示服从。人对父母长辈表示尊敬,即由於此。神的力量远超人的力量,自古人又相信神的「存在」,所以自古人就对神表示信赖服从,因而有了「宗教仪式」 敬礼。敬礼方式虽多,但因人同心,心同理,敬礼也就离不了「心」和「理」;方式虽多,究属大同小异,总归不外跪拜、赞颂、祈祷、献祭;其中最重要而不可或缺的还是献祭;为举行祭献而有了专司祭献的司祭。献祭要有定时,定处,定规,因而有了专行祭祀的季节,专供献祭的圣所,专为行祭依照的礼规,以及专为行祭使用的祭牲和祭具:这一切都是为敬神而设而用的,所以概可称为「敬礼」。「敬礼」的对象当然只能是真神,不对真神的敬礼,即是「邪术」、「魔道」(Magia, Idololatria)。参见出20:3-6; 22:17-19; 肋20:6-27; 申6:4, 5; 18:9-13。 叁、分类:敬礼由人性而来,敬礼的分类也由人性而定。人是灵肉的合体,诚於中的必形於外,敬礼於是分为两大类:内在的和外在的,这两类敬礼互为表里;内在的敬礼如爱慕、信赖、忏悔、服从等;外在的敬礼如屈膝、合掌、诵经、吟咏、奉香、献祭等等。外在的敬礼又分私人的敬礼和公众的敬礼;公众的敬礼又分家庭的敬礼和社会的敬礼:意义分明,不必细述。 四、演变:敬礼是人类宗教生活的表现。人类生活是随时代而演进的,所以敬礼也随人类的人宗教生活而有所演变。我们现在就依据圣经的记载,来谈谈敬礼的演变。 甲、旧约时代:凡是演变,就不只有进化,而且也有退化。圣经记载人类最初的敬礼,是对惟一神的敬礼(创1:1; 12:9)。於是一些崇拜进化论的学者,以为这不可能,违反了自然进化论,就在圣经内竭力寻求「拜物敬礼」(Fetichismus)的痕迹,以证明原始人类和以民的敬礼,是由最低级的拜物而进化,而演变成为最高级的惟一神崇拜。这一演变应归功於後世先知的宣讲和鼓吹。可是,他们存着偏见在圣经内找寻的一些痕迹,主观性很浓,力量很是薄弱,愈解释反而愈无着落,就只好「支解」圣经的篇章,以就合自己的主张,或最後就只有解释说,这是後人附加的。他们之所以不能自圆其说的原因,就因为全部旧约的思想,始终是惟一神论。创世纪开宗明义第一章就说,惟一神上主天主创造了天地万物,给人出了禁令,这里即已含有宗教意义:万物属於上主,人亦属於上主,是上主的仆人,所以应敬拜服从上主(创1-3);只在人犯命以後,「黑暗」才进入了世界,而有了出於昧良的邪神崇拜。虽然如此,圣经仍然力证「光」仍在世上照耀,人尚自知向唯一上主表示崇拜献祭(创4:1-7):加音的後代虽离弃了正道(创4:19; 犹11);但舍特的後代却知敬拜唯一的上主(创4:25, 26);舍特的子孙败坏了,洪水灭世,有 诺厄一家敬礼唯一上主(创6:5-8);诺厄的子孙败坏了,却有闪的後裔亚巴郎(创12:1-9),敬礼唯一上主。上主天主召选亚巴郎,要他作万民之父,万民藉他获得祝福。亚巴郎就对上主表示了绝对服从和信赖,作出了绝大的牺牲(创22:1-19),在绝望中仍怀着希望相信了上主,成了万民信仰的父亲(罗4; 迦3:1-9)。上主以他的後裔保全了启示,维持了对唯一神 上主天主的信仰,使自己实践完成了救赎人类的计划。依撒格、雅各伯和出自雅各伯的十二支派的以色列民族的信仰,是敬拜唯一神,亚巴郎的天主、上主(创26:25; 28:10-22; 31:42; 32:10; 35:9-15)。所以旧约实在可说是人类有始以来,对唯一神信仰和敬礼的演变的史记。 无可否认,圣祖时代就已有了邪神的崇拜。「巴贝耳」塔恐即含有邪神崇拜的意味(创11:1-9)。此外,天主召选亚巴郎,要他脱离生身地,也是要他不沾染邪神崇拜的恶习,而独归自己(创12:1-9; 24:1-9; 苏24:2-4)。亚巴郎怕他由恩许生的儿子依撒格染上邪神崇拜,故不给他娶本地客纳罕女人为妻,却设法由老家给他娶个妻子,但无论如何仍不许他回老家去(创24)。亚巴郎的孙雅各伯,由於事不宜缓,依母意,奉父命,出逃阿兰,到了他外祖父家,娶了他舅父的爱女为妻(创28:1-5)。由他的爱妻辣黑耳偷走了她父亲的神像,她父亲竟为之急起力追一事(创31:19-35),可以得知他舅父家崇拜偶像,与外甥家有不同的信仰(创13:29, 53)。但雅各伯虽在异乡居住了二十年(创31:38),却赖天主特殊的助佑和不时的显现,保全了祖传的信仰,始终敬拜唯一的上主(创31:42; 33:20; 35:1-15)。 後来雅各伯全家迁入埃及(创46:47-12),他们的後代子孙寄居在埃及境内凡四百馀年(创15:13-16; 出12:40; 宗7:6; 13:20; 迦3:17),为时不久,虽未与埃及人联姻通婚(出1),但因日常生活往来接触,总不免受埃及人生活和文化的影响(出16:3; 32:1-6; 户11:4-6)。此外,若瑟在埃及娶了翁城司祭的女儿为妻(创41:45, 50-52),梅瑟从埃及出逃,寄居在米德杨,也娶了当地司祭耶特洛的女儿漆颇辣为妻(出2:15-22);日後他的岳丈且来到旷野,协助他率领以民,做了他的参谋(出4:18-26; 18),所以梅瑟奉上主命立定的制度,颁布的法律,不论是民事法,或刑事法,或祭祀法,都不免多多少少受了埃及和一些近东民族文化的影响,因而在敬礼方面也有一些相类似的地方。但我们却不可不注意,天主之所以由埃及召出以色列民族,是要他们专崇拜自己,向自己献祭,好能实践自己与以民祖先结立的盟约,以及对他们祖先所作的誓许(出2:23-3)。为此,上主称以民为「我的民族」,称自己为「你们祖先的天主」,或「你们的天主」;以民称天主为「我们祖先的天主」或「我们的天主」,称自己为「天主的产业」,或「天主的圣民」(申7:6)。以民的信仰和由信仰而来的崇拜,是对唯一上主天主的信仰和崇拜,只敬拜创造天地和其中一切的「雅威」 上主(申6:4-15; 11:13-25),如敬拜其他神 ,即是背信毁约,必为上主所抛弃(肋26; 申31:16-18)。为此,以民的敬拜与其他民族相同之点,尽可依据人性和由人性而来的风俗习惯,传统思想,加以解释,不难明了;但不相同之点,若不依据唯一神论、启示和盟约的观念去加以解释,就无法解释,不能明了。以民的敬礼之所以能禁绝其他民族所有的偶像崇拜(出20; 申4:15-20; 苏24:14-24)、占卜、巫术、魔道(出22:17; 肋20:6-27; 申18:10-14)、纹身割体、敬拜亡魂(肋19:28; 申14:1, 2)、神圣卖淫、女性司祭(肋6:12-10章;19:29; 申23:18, 19)和人祭(肋18:21; 申12:31; 18:10)等等陋习,就因为「雅威」是唯一、圣洁和生命的主宰,要人绝对服从,从心敬拜(出19:3-9; 申5:28-33; 6:15-25)。以民一切敬礼、祭典和生活的法律,都离不了对「雅威」的这叁种观念。这叁种观念在梅瑟五书内恰是鼎足而立。 「雅威」固然是无形无像的纯神,但对「雅威」的敬礼,决不能只是无迹可寻的内在灵心敬礼,而必须有形於外的实际表现。为此,天主藉梅瑟给自己的百姓颁布了「圣洁法律」(出19-24; 肋11-26),制定了「敬礼祭典」(出25-40; 肋1-10),使以民有所遵循,而不至於与外邦民族同流合污,敬拜邪神而纵欲放荡。宗教生活原为人生之本:有什麽信仰就有什麽生活。为此,天主与以民立约,要求以民对自己怀有信仰,怀有绝对唯一纯洁的信仰,而後敬礼和日常生活方能绝对唯一纯洁。实在,由於以民与天主结立了盟约,以民才成了「司祭的国家」,「圣洁的国民」(出19:6; 户16:3; 申7:6; 26:19),天主更有权利向以民要求「只听从他的声音」(出15:26:19:5; 申26:14; 30:20; 参见耶7:21-28)。但以民日後因与外族来往通婚,结社立盟,染上了异民的恶习,接收了异民的信仰,建立了高丘,拜祀了男神巴耳、女神阿舍辣,举行了人祭和神圣卖淫(耶2-5; 7:31; 则16; 列上14:22-24; 列下21:2-9),毁盟背约,不再成为天主的子民,天主遂只有将他们抛弃,任其流徙异乡,受人奴役,只留下少许对己尽忠的「遗民」,以图来日的复兴(依4:2-6; 6:12, 13; 亚9; 耶25:1-12; 33; 则16:53-63)。 自以民出离埃及,入主许地以後,先民长,後王朝,历史盛衰兴替,全看以民是否对上主忠信不忠信而定:忠则兴,逆则亡。此其间,天主曾不断派遣自己的仆人 先知,督促规劝,警告恐吓(耶7:25-28; 25:2-7),但他们仍不听从「上主的声音」,只想以斋戒祭祀来取悦上主,求其息怒免祸;上主却再叁声明:他要求的不是斋戒,不是祭祀,而是斋戒祭祀之所由来的服从敬畏上主,追求实践正义(申5:28-33; 6:16-25; 依1:10-12; 58:1-12; 耶7:1-11; 欧8:11-13; 亚5:21-27; 米6:6-8)。这是以民敬礼「雅威」的实在意义,是旧约思想的经纬和主流;梅瑟五书特别注重的是上主的唯一,先知书特别注重的是上主的圣洁;至於新约则两者同时并重。以民是一强项的民族(出32:9; 申9:6; 31:27; 耶7:24-28; 17:23),好师心自用,始终不愿明了这两点启示的重要性,只知注重繁缛条文,虚伪俗套,墨守祭仪成规,而不顾内在的诚心和生活的纯洁,所以历来的义人和先知,只有被见弃而惨遭杀戳;到了最後集大成杀害了万民期待的先知,默西亚(玛12:1-14; 23:23, 24; 谷7:6-23),补足了他们祖先行恶的尺度(玛23:29-36)。 梅瑟五书关於敬礼的条文,有些规定似乎不能出於梅瑟,而是後世对於敬礼所作的修改或增添。关於这一点,凡稍有历史观念的人,决不会加以否认;但也得承认梅瑟颁定法律典章,决不是只为了当时,而也是为了後来,因为梅瑟领出以民,不是为留居在旷野,而是为进据许地,作为基业。今放下其他节目不论,只就敬礼合法化和集中化来说,出、肋、申叁书都提到了敬礼合法化和集中化一事(出20:24, 25; 肋17:1-9; 申12)。这原是对唯一神信仰和敬礼的必然步骤和现象,是以民成为一独立民族,唯一上主的圣洁民族的必然要素。後日的分裂,与其说是政治的分裂,倒不如说是信仰和敬礼的分裂,(列上12:25-35)。政治的分裂固然是天主的降罚(列上12:16-24),但信仰和敬礼的分裂却不是天主所愿意的(列上13)。在没有建立圣殿以前,「会幕」的所在地即是敬礼的中心,因为「会幕」是天主的居所,是天主与他的百姓会晤交谈的所在(出33:7-11);进入「会幕」与上主交谈的虽只是梅瑟(出30:36),但梅瑟却是以中人和代表的身份,出入传达双方的意见。以民进入许地後,「会幕」仍然存在,先在史罗(苏18:1; 撒上1:3),後在克黎雅特耶阿陵(撒上7:1, 2),继而在诺布(撒上21:1-7)和基贝红(列上3:4; 编上16:37-43),最後撒罗满将「会幕」移置在圣殿内(列上8:1-6)。在未有圣殿以前,「会幕」即是天主的殿宇(出34:26; 苏6:24)。至於民长时代原是一过渡混乱的时代民2:3-6),没有政治的中心,也没有宗教的中心;民长和人民只有就时就地向上主奉献祭祝(民6:11-27; 13:15-23; 撒上7; 9:11-27; 13:8-15; 15:10-31; 撒下24:18-25)。这一切上主都容许了(列上3:2);但在建立了圣殿以後,任何其他祭祝地方都不容存在(列上9:1-9)。以民和以民的君王对主忠信不忠信,就看他们对敬礼是否惟一,除去未除去邪神的崇拜(列下17:7-41),和高丘的祭祀。列王纪和编年纪所记,可说即是此一史事的沿革。北国君王始终沉溺於邪神崇拜(列下17:7-41),南国君民只有希则克雅和约史雅二位君王,先後在依撒意亚和耶肋米亚二位大先知的讲劝和协助下,厉行了宗教改革,铲除了高丘淫乱的敬礼(列下18:1-8; 22:2-23:27)。但二位君王死後,後继的君王,不但仍然如旧,而且变本加厉,耶肋米亚终归不能挽救南国,而只有忍痛受辱,客死异乡。由此可见,敬礼合法化和集中化对以民是如何重要,梅瑟法律对此如何能没有所规定。所以近来一些学者以为这些规定是出於大先知的经营构思,图挽救国势危亡高瞻远瞩想出来的措施之说,度情揆理是不能成立的。 这一点在充军期内和以後,尤可以见到。流亡先知厄则克耳预言圣殿重建以抚慰流亡的同胞(则33-48)。回国後,以民首先排除万难重建的是圣殿和围护圣殿的墙垣。在乃赫米雅、厄斯德拉、哈盖和匝加利亚督促,鼓励、讲劝、指导下,终於在最短期内重建了圣殿(厄上6:13-15),为维持敬礼的唯一和纯洁,以图团结流亡归来的以民,从新签订了与天主结立的盟约。从签订盟约时,特别注重两点:一是属於积极性的,一是属於消极性的;属於积极性的是以民要严格遵守安息日;属於消极性的是以民要绝对不与异民联姻通婚(厄上9; 10; 厄下10; 13:15-17; 拉2:10-12)。这两点是国破家亡後,痛定思痛,由经验得来的教训,所以特别注重。 在充军期内和以後,以民流亡在外,散居各地,由於环境和生活的关系,有了「会堂」(Synagoga)的设立,在会堂内从不举行祭献,只宣示信仰(Shema),诵经吟唱圣咏,诵读讲解经典(厄上9:6-15; 8:1-8; 厄下9; 德51:1-12)。这敬礼仪式在重建圣殿以後,仍然存在,一直保留到新约时代(路4:15-21; 宗13:14-42; 17:1-3)。自从圣殿再度被破坏,夷为平地後(公元七○年),漂流天下的犹太民族,就只有靠「会堂」来作他们精神的连系了。 一八九八年至一九○八年间,在靠近色威(则29:10),尼罗河中的一名叫厄肋番廷的小岛上,发现了一些阿剌美文写的纸草纸文件,是公元前五世纪至四世纪波斯征服埃及後,犹太 兵殖民驻守边防,遗留下来的文献。据其中所载,犹太 兵也效其他民族 兵,为自己的神建立寺宇,建立了「上主的圣殿」;在殿内不但敬礼「雅威」,也敬拜其他的神 ,所以他们的宗教信仰已呈现混合的色彩,这原是久居在外与异民杂居共处难免的现象。但如果他们不违犯申命纪的禁令,在耶路撒冷以外自建圣殿,虽与异民杂居共处,也不会致於放弃信仰和敬礼的纯洁。由此可见,敬礼集中化为保持信仰纯一是不可或缺的。 乙、新约时代:新的子民是「新以色列」,与按血统的以色列相对(罗9:6-8; 格前10:18; 迦3:29; 6:16)。旧约的敬礼到了新约时代,仍然循序演进,但却是成年的成长,而不是幼年的成长,是实事的发展,而不是阴影的发展(迦3:24-26; 罗10:4; 哥2:16, 17)。这成年敬礼的发展要直到今世终结,新天新地出现,方告结束(默21:1-4, 22-25)。希伯来书所讨论的,即是旧新二约信仰和敬礼的关系。 新约敬礼与旧约敬礼最大的区别,是新约敬礼乃是全人类,而不是一民族对唯一上主的敬礼,因为天主藉自己圣子的血与全人类结立了永远的盟约(玛26:28; 路22:20; 希8; 13:18-21),全人类获得了救赎,「在子内」成了天主的子女;为此,新约的敬礼是「子对父」的敬礼。如果说旧约的敬礼是「忠仆对主人」的「敬畏」(罗8:15; 希3:5, 6; 若15:15),那末新约的敬礼即是「孝子对慈父」的「敬爱」(若3:16; 罗8:32; 若一3:1; 4:10)。同时旧约的敬礼既是一民族的敬礼,就有其固定的地点;新约的敬礼既是全人类的敬礼,就没有其固定的地点,全世界都是朝拜主的地方(拉1:10-14; 若4:20, 21);并且,新约的敬礼是「在於神」,「在於真」的敬礼(若4:23, 24):「在於神」,因为圣神,真理之神,与世人同在,在世人内,同世人朝拜父(罗8:14-17);「在於真」,因为世人「在基督内」,即在旧约一切敬礼所预表的「实体」内,朝拜父(哥2:17; 希9:9, 10),父寻求的即是这样的敬礼和这样敬拜他的人;然而人也只有「在基督内」, 能这样敬拜父(若4:25, 26)。主在若4:19-26所讲论的,要是人明了旧约一切敬礼所追求的目的,和在新约内如何达到了这一目的,并不是反对任何外在的敬礼,或强调任何内在的敬礼,因为旧约也强调内在的敬礼,只不过不像新约这样尖锐、透彻、明显原因是旧约并不如新约这样充满天主圣神(若1:33; 3:5; 7:39; 14:26; 20:22; 参见户11:24-30; 则11:19, 20; 18:30-32; 36:26-28; 岳3:1, 2)。新约的敬礼实在是人藉圣神在基督内对天父的敬礼,实质上是注重内心,但并不轻弃外在的敬礼,因为这一切都是在圣神推动下而举行的(罗8:26; 弗6:18; 犹20)。基督自己就要他的门徒举行外在的敬礼(路22:19; 格前11:23-26),斋戒施舍(玛6:1-13, 16-18; 路5:33-35; 若12:8; 14:13, 14),结社集会,举行祈祷(玛18:19, 20; 若15:7, 16, 17; 16:26, 27)。为此,基督离世升天後,宗徒和初兴教会的信徒,就与行私人和公众的敬礼,这由记录初兴教会生活的宗徒经书内,在在可以得到证明,不必细加引证。 从此新约的敬礼在圣神启迪引导下逐渐发展。起初虽未与圣殿分离,但在圣殿内却自成一体(宗2:46, 47; 3:1; 5:12, 13, 19-21, 42);虽仍奉行犹太的体规(宗21:20-26; 参见15:7-21),但渐渐已摆脱梅瑟法律的束缚,而获享基督给自己争来的自由(若8:36; 迦5:1),有了自己的敬礼日期(谷16:2; 若20:1; 宗20:7; 格前16:2-8; 默1:10),节庆(格前5:7, 8; 参见若2:13; 6:4; 11:55),祭祀(格前10:14-22),司祭(希4:14-5:10; 8),圣殿(若2:19; 玛12:6; 希9:11-14):有形的圣殿,是信徒集会地;无形的圣殿,是藉圣神在基督内结合自成一体的信徒集团(格前3:16, 17; 格後6:16-18; 弗2:19-22; 伯前2:4-10);为此,信徒随时随地可以结社集会举行敬礼,奉献祭献,施行圣事。 主在世宣讲福音时,就要求人尊敬他如同尊敬父(若5:19-30),明示世人,没有他就没有父,不能到父那里去(玛11:27; 若6:37-47; 14:5-11)。新约子民明了主成了自己的一切,赖主获得了一切(若1:16, 17; 3:35, 36; 格前1:4, 5, 30, 31; 哥1:15-20),在主耶稣升天後,就敬礼耶稣如同敬礼父,称耶稣为主为天主(斐2:9-11; 罗10:9, 14:9-12),与圣父同享光荣(若17:1-5; 玛26:64; 谷16:19; 宗7:55, 56)。一切敬礼以主耶稣为中心,但最後的目的还是天主圣父。固然他与父同性同体(若10:30),但父比他大,因为他出生自父,奉父命而来,还要返回父那里去(若14:28);他来世在世只是为奉行父的旨意,只是为寻求父的光荣。父为报答子的爱,就要世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以子的光荣为自己的光荣(若3:35; 5:20; 8:54; 14:13, 21, 31; 17:1-5, 23-26)。所以新约的敬礼是信仰唯一父,唯一子,唯一圣神,藉唯一圣神,在唯一子内,对唯一父的敬礼;信仰唯一,圣洗唯一,祭献唯一,司祭唯一;新约的敬礼为此比旧约的敬礼更表出它的纯一性。新约的敬礼,虽随信徒由时代环境造成的生活而有所改变,但也只是形式,其基本要点却始终如一:藉圣神在基督内敬拜天父。 就如在旧约敬礼内,一些学者企图找寻一些拜物和异民敬礼的痕迹;同样在新约敬礼内,一些学者也想找出一些当时盛行於小亚细亚一带的异民敬礼,尤其所谓神秘宗敬礼的痕迹,以证明新约敬礼是由这些神秘宗敬礼演化而来,或是由这些神秘宗敬礼杂凑而成的一种混合神秘宗敬礼,对这一创举功不可灭的,是受过犹太和希腊教育,聪名绝顶的保禄。我们姑且不论保禄本人思想和心理出奇的转变,只将新约的内容和他所宣讲的道理,与这些神秘宗派的教义和礼规两相比较,就可看出,不但有天渊之别,而且是冰炭不相容(若5:12-47; 20:30, 31; 宗4:12; 格前10:14-22; 格後6:14-18; 迦1:6-16; 若二7-11)。至於一些称谓或仪式相同,那也只不过是人同心、心同理的表现而已;与新约敬礼有渊源关系的只有旧约的敬礼(格前10:1-13; 希7-9)。 此外,还有一点,不论旧约或新约敬礼,女性只有参礼,而没有主礼的权利。这一观念全是由对「神」的观念而来。外邦民族对「神」的观念,总不免带点「性」的色彩和性质,所以有女司祭的设立。但在启示的宗教内却不然,知道「神」是唯一的纯神,故严禁敬礼涉及「性」,而导致不洁或淫乱(创6:5-13; 18:16-21; 19:24, 25; 出23:24, 25; 34:12-16; 则16; 23),司祭则全由「神」或依「神」的启示选立委任(希5)。在旧约内,不但对此毫无异议,而且以此自别於其他的宗教(巴6:27-29; 参见肋12:4; 15:14, 20)。到了新约时代,万民归化,初兴教会内,由外邦民族归化的人士又重蹈覆辙,再陷於邪神崇拜的陋习,所以宗徒们极力排除,加以肃清(罗6:12-19; 13:12-14; 格前12:2; 哥1:13; 得前5:4; 参见伯前2:9, 10; 伯後3)。力求解放,要求事事与男性平等的女性,企图在敬礼上也分占主礼的地位。保禄依据经义阐明男女平等在於何事上以後(格前7; 迦3:26-28; 弗5:21-33; 参见创1:26, 27; 2:21-23; 3:16-19),仍坚持女性在敬礼一事上,不应分占主礼的地位(格前11:2-16; 14:32-40);并且郑重声明,这并非他独自的主张,而是全教会的公论,是主的诫命。谁若不承认,就也不要承认他是受神感的人(Pneumatikos ; 格前11:16; 14:36-38)。 我先民是敬神的,常举行祈祷祭祀,对於敬神的大典,祭祀,尤为重视,以致凡事必祭,祭先必祷:祭天,祭地,祭祖宗;祈天,祈地,祈祖先。周礼、仪礼、礼记叁礼所载,尽属有关敬神的祭祀,或与祭祀相关之事。後世历代的史书,亦没有不专书讨论祭祀的。就这一点而论,称我国为礼仪之邦,实可当之无愧。但因我国民族对「神」从来没有一清楚的观念,所以对於「神」的敬礼从来也就没有一定的界限,所祭繁多,祭神祭祖不分。依圣经经义只有「神」,唯一的「神」,天地万物生死的主宰,可享祭祀,其馀一切概不可对之举行敬神的敬礼,奉香献祭。旧约教会与新约教会为坚持由这一信仰而来的敬礼的纯一,曾屡遭受迫害;凡是教难,都无不与此有关。明清来华的传教士,为完整保持确定这一信仰敬礼的纯洁,也曾对於我国民间的祭祀,兴起了激烈的争辩。实在,一民族的信仰,实可由其对「神」的敬礼得到结论;「敬礼法则是信仰法则」,实是千古不刊的定论。为此,若要清楚明了我国民族历来所怀的信仰,就不得不研究我国历来对「神」的敬礼,尤其敬神大典 祭祀。 见祭祀、会幕、圣殿、庆节、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