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Ox, Bos)

以民在进入圣地之前是半游牧民族,虽然进入圣地之後,开始度定居及务农的生活,但是家畜对以民来说,始终是财富的来源(创13:2; 26:13, 14; 30:32; 撒上25:2; 撒下17:27-29);洁净的家畜更是祭献上主的主要祭品(列上1:19; 8:63),在以民宗教上是不可或缺的动物。以民的家畜中,主要者是驴、骆驼、马、山羊、牛等。「牛」在中文译本上虽通称为牛,但原文却有种种不同的名称,要者如下:

1、Sor 牛:是以民用来为耕地(申22:10),打场(申25:4),拉车(户7:3)用的一种牛。有时也作为屠杀供食肉(撒上14:34; 列上1:19, 25),或作为祭品的牛(肋9:4, 18; 22:23, 27; 撒下6:13)。

2、Parah 母牛:雅各伯为平息厄撒乌的怨气,赠送给他许多礼品,其中有「母牛四十头」(创32:15)。埃及及巴力斯坦是牧牛的理想地域(创41:2; 申7:13; 撒上6:7; 依11:6, 7)。牛的肉及它的附产品 奶油、奶饼 可作食物(撒下17:29)。母牛除了哺乳之外,亦可用为拉车(撒上6:7-12)或祭品(户19:2-5)。

3、Abir 牛:意谓「强有力的」,思高译本译作公牛、雄牛或野牛(依34:7; 咏22:13; 50:13; 68:31)。雅各伯给厄撒乌的礼品中,有「公牛十头」(创32:5)。这种牛格外是用来作全燔祭品(户7:12, 51; 民6:25; 列上18:23等)、赎罪祭品(出29:1-4; 则43:13)和平祭品(出24:5; 户7:88; 撒上1:24, 25)。

4、Egel 牛:是一种牛犊,不分其公母,为食品亦为祭品用(肋9:2, 3, 8; 米6:6)。

5、Egela 牛:用为耕田(民14:18)或打场的小母牛(耶50:11),亦作为祭品(撒上16:2)。这种母牛犊,也是按梅瑟法律用来洗洁某一城的暗杀或凶杀罪的(申21:3, 4, 6)。一只叁岁的小母牛,被分 两段,用来为上主与亚巴郎缔结盟约的证据(创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