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荣(Glory, Gloria) 「光荣」一词,在希伯来文上的意义是最丰富的,也因此其他任何文字不能完善的将它表达出来,一切的译本 是片面的译意而已。它的基本意义是「沉重」(依22:24);而这种「沉重」又主要的在於一人财富之多寡,因此又有「富有」(创13:2; 31:1)之意,有「财产」之意(依10:2; 66:12)。人若富有,自然有势力,因此,又有「权力」之意(创45:13),也有「报酬」之意(户24:11; 撒上6:5)。但是至此为止,所有意义还 是世俗的,与天主无直接关系的意义,还不是它主要的意义。它的主要意义来自宗教及神学,因与天主有直接的关系,遂渐次成为 用於天主的一个名词 天主的光荣。 一、天主的光荣: 它的定义不外是:天主的威严、光明及能力的表现。威严、光明、能力、表现,这四个观念与天主的光荣是不可分离的,且是同时存在的,而不是依次而有的,这就是希伯来文的特色,是其他文字所无的。就因为如此,其他任何文字不能将这个希伯来名词圆满地表达出来。 天主的光荣又是一个动的观念,不是个静的观念。天主光荣显现的对象常是人,而几时这种光荣发现,就必然有所行动:天主的光荣显示给法郎及他的军队,使他全军覆没(出14:4, 18)。但是天主光荣的显现还不止於此,它要求人承认他的光荣,承认他是上主,天主(出14:4, 18, 31; 参见肋10:2, 3; 则28:22-24; 39:13; 咏19:2; 24:7; 66:2; 96:3, 7; 138:5; 145:5, 11)。 它显示的方式多是借着云彩(出24:15; 则1:4; 咏29; 50:2, 3)、光明(出24:15-17; 40:30等;咏50:2; 104:2)。天主光荣的光明如此之强烈,连梅瑟也不能正视(出33:18-23)。它惯於显示的地方,是以民的会幕(出40:34; 户14:10),是耶京的圣殿(列上8:10, 14; 编下7:1等),是熙雍(依60:1-3; 62:2):在熙雍山上万民要瞻仰天主的光荣(依66:18, 19; 哈2:14; 咏97:6)。天主的光荣又与天主的圣名相连,因此所谓天主的光荣就是天主本身向人的显示。天主的光荣在希伯来文上的这种丰富意义,全部经过希腊译本而进入了希腊文化的境域;更进一步进入了新约的作品中。 二、人的「光荣」: 本来在旧约中光荣 是天主的所有物;但是亦有例外,而这种例外格外见於智慧书上。究其原因不外是因为智慧书受了其时代的希腊哲学思想的影响,以反古人以天主为中心的作风,而多注重人。以前是天主直接向人说话行动,而在智慧书时代,是人以自己的智慧来寻求天主,是以有「人的光荣」的说法。但这并不是说智慧书不再是宗教神学的书籍,更不是在否认它们的神圣性及所受的默感,而 是在说明作者态度的转变。如此在智慧书上愚昧的人不适宜获得光荣(箴26:1),光荣是智慧的赏报(箴20:8),敬畏上主(德25:8)及不寄望於财富的富人,堪得光荣(德31:8, 10)。撒罗满的溺爱女人使他丧失光荣(德47:21, 22)。 在新约中:新约是旧约精神的延续,因此旧约「光荣」一词的意义,便经过希腊译本全部地进入了新约的 围。 叁、天主光荣的显示: 古时天主借云彩、光明、火柱(出14:18-20)所发现的光荣,如今藉着耶稣基督发现了出来:这是先知们早已预言过的(依35:1; 66:18; 见加下2:8)。基督自永远即与天主圣父同性同体(若1:1, 2),亦与圣父同享光荣,而基督的这种光荣是依撒意亚先知预先见过的(若12:41; 见依6:10; 53:1)。因着耶稣的诞生,天主获得了光荣(路2:14)。对观福音(除了路9:35关於耶稣变圣容的叙述外)及圣保禄惯於在耶稣复活之後,才明言他的光荣(铎2:13; 格後3:17, 18; 谷8:38; 玛9:28);若望却自始就肯定天主的光荣常居於降生成人的圣言身上(若1:14),以他的圣迹显示了自己的光荣(若2:11),天主父与子之间建立起彼此光荣的密切关系(若13:31, 32; 17:1, 4, 5; 7:39)。其他的新约作者将这种关系放在耶稣复活之後,并视耶稣的复活是他获得光荣的原因(希1:3, 4; 见2:7, 9; 格前2:8)。是圣父的光荣,即是圣父的能力,使耶稣由死者中复活(罗6:4; 见弗1:19, 20; 得後1:9),并获得权能(罗1:4; 宗3:13)。在世界的末日,基督将享有最大的光荣(铎2:13, 14; 得後1:7, 8; 见玛19:28; 25:31; 谷8:38; 10:37; 13:26; 路21:17; 伯前5:5, 13)。 四、光荣与人的关系: 在耶稣身上的光荣是隐藏的,只有以信德的眼才可以见到(若1:14; 2:11; 11:4, 40)。教友以自己的苦难,可以与耶稣联合而分沾耶稣的光荣(玛13:43; 斐3:21; 哥3:21; 1:27; 罗5:2; 8:17; 得後2:14)。教友的最终目的,就是因着耶稣而获得永远的光荣(格後4:17; 得前2:12; 弟後2:10; 伯前5:4, 10)。教友成义之所在,主要的是在於分沾末日的光荣(罗8:30; 格後3:18)。由此可以明了,何以罪人与天主的光荣无份(罗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