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羊(Sheep, Ovis) 由於以民的祖先原属游牧民族,日後虽进住客纳罕许地,由於大部份是山地和荒野,不适於耕种,是以以民仍未能完全摆脱游牧生活。而游牧生活,所牧养的主要牲畜即是羊。是以在圣经内关於羊的记载,可说相当丰富。希伯来文为每一种羊,如公山羊,母山羊,公绵羊,母绵羊等,都有独特的名称;而且羊的种类也相当多,如申14:4, 5所载,许可吃的羊,就有绵羊、山羊、羚羊、野山羊、臆羚和野羊等数种不同的羊。至於为人所熟知的羊的一般用途,如羊肉和奶可供人饮食,羊毛、羊皮可供人衣着,圣经上也都有所记载,见箴27:26; 则34:3; 申14:4; 32:14; 则39:18及约31:20; 箴29:26; 肋13:47; 31:13; 则34:3; 玛7:15等。而且在古时,羊、牛、驴以及骆驼等,也即是游牧时代人的财产(见创32:14-16)。此外,按圣经所载,羊的最广用途,乃是当祭献天主的牺牲品,而且在圣经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即在什麽庆节或机会献什麽羊,献多少只等,如祝圣司祭时应献公绵羊等(见出29:10-32)。而且按圣经记载:人类最早向天主献的祭品,且为天主所悦纳的,即是亚伯尔奉献给天主的羊(创4:4)。 从数字方面来说最多的一次,是撒罗满王建成圣殿後祝贺时,曾宰了十二万只羊献於上主作和平祭(见列上8:63; 编下7:5)。另一次乃撒罗满登极时,百姓曾以公山羊一千,羔羊一千献给上主作为全燔祭(编上29:21)。之後,希则克雅王,在庆祝无酵节後为与民同乐,曾赐会众七千只绵羊,首领们则送了一万绵羊(编下30:24)。约史雅王在重修圣殿後,曾赐给了百姓绵羊羔和山羊羔凡叁万只,为作逾越节的祭品(编下35:7);管理圣殿的主管送给了司祭们二千六百只羔羊,送给肋未人五千只羔羊,作逾越节的祭品。由上述数字可知,羊在献给天主的祭品中占有怎样的位置。 由於羊与以民既有这样密切的关系,是以对以民,而且对一切古代游牧民族的风俗、习惯,都有极深切的影响,如剪羊毛也算一大节期,称为剪羊毛节,因为这好似秋收对农人为收成节一样(见撒下13:23)。此外,由於牧人负责引领羊群,到有好草及水的地方,夜间看守羊群勿为狼或其他野兽所吞啮,迷失的羊要找寻回来,这样很自然在以民以及古代中东各地,将君王、长官比作牧人,将人民比作羊群(见撒下24:17; 依44:28; 耶2:8)。而且在以民中,将司祭也比作牧人(见则33:2-10)。此外,连天主也自称为以民的牧者(见则33:11-22; 欧4:16; 咏23:1-4; 80:2)。新约内耶稣也清楚地自称为善牧(若10:1-8; 参阅玛26:31; 伯前2:25; 希13:20)。因而继耶稣在世管理教会的宗徒也称为牧者(弟4:11),他们中的首牧即为伯多禄(若21:15-17)。 见逾越节羔羊、天主的羔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