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Night, Nox)

按创第一章的记载,天主开始创造万物时,第一个被造的即是光,天主将光与黑暗分开,称光为「昼」,称黑暗为「夜」(创1:5)。这是圣经上第一次用「夜」字,同时也说明了「夜」的性质,即「昼」的对称,也即无光的一段时期。之後,天主为叫夜不致完全处於黑暗中,於是造了较小的光体:月亮、星宿为控制黑夜(创1:16)。由达3:71可知夜也好,昼也好,既都是受造物,都应赞美天主。且按咏19:3的话。「日与日侃侃而谈,夜与夜知识相传」,意即无论日与夜,无不在彰现天主的光荣,好似日与夜都有口似的,在讲述天主的光荣。此外,人睡觉普通都在夜间(参阅得前5:7),为此,天主不但在夜间藉梦来启示人,如创20:3; 40:5; 41:8; 玛1:14,而且多次在夜间藉神视启示人,如创46:2; 撒上3:2-15; 28:8; 依29:7; 匝1:8。夜因为无光,是黑暗的,因而夜往往被描写为充满了恐怖(参阅咏91:5),因而夜成了死亡以及一切罪恶的象徵(见约17:2; 18:6, 18),包括心情恶劣或灵魂丧亡的象徵(参阅若9:5; 13:30)。甚至按圣保禄的思想,整个人类历史由第一人犯罪,失落了天主的圣宠後,好似进入黑夜中,直到默西亚救主来到後,才出现了黎明,露出了曙光(罗13:12; 得前5:5)。所以,按保禄之意,几时人犯罪,即属於黑夜,即是黑暗之子;但在获得救主救恩之後,却成了白日,成了光明之子。最後,由於夜间万籁俱寂,实是人同天主默谈最好的时候,所以自古不少热心人士多次在夜间祈祷(见咏1:2; 22:3; 77:5-7; 119:55, 62; 148)。新约内耶稣也多次在夜间向他的天父祈祷(见玛14:23; 26:31, 36; 路22:19)。之後,圣教初兴时,耶稣的门徒也多效法耶稣的表样,在夜间祈祷(见宗16:25; 20:7; 27:23)。

至於夜如何分划,见时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