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函(Catholic Epistles, Epistolae Catholicae) 公函是指新约内的七封书信:即雅各伯书一封、伯多禄书两封、若望书叁封,以及犹达书一封。 公函这一名词,在教会很古时已开始使用,不过在最早时,有时只指某一两封书信为公函:如克肋孟通行本只称雅各伯书和犹达书为公函;慕辣托黎书目只称犹达书和若望的两封书为公函;按欧巴彼所收集的敖黎革乃的着作中,只称伯多禄前书、若望一书及犹达书为公函。至於称上述七封书信为公函,首见於欧色彼所着的圣教史内。至於何以称这七书为公函,学者虽勉强找了不少的理由,但并没有一个完全绝对而适合於上述每一书函的理由,比如有的学者以「公函」即等於「正经」(Epistolae canonicae),但这一理由显然不通:因为如色尔纳巴书虽不属正经,而敖黎革乃称之为公函,而欧色彼虽称上述七书,为「公函」,但对其中数封的正经性却表示怀疑。因而另有些学者,以为「公函」也即「通函」之意,指该七书的普遍性(Universalitas);换言之,即以该七书的对象,是写给全教会或至少多数地方教会,或一般信友,而并非如保禄的书信只是写给某一地方教会,如格林多书或哥罗森书等。但对这一说,若拿若望二、叁书来看,似乎纯是私人函件,则又显然欠通。因此这七封书究何以称为「公函」,似乎只能广意地说:七封书信中大多数是写给一般信友,若望二、叁书虽是写给私人,但将它们附於若望一书後,便一并统称为「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