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 ||
| 应坚持圣道 | ||
| 2:1 | 为此,我们必须更应注重所听的道理,免得为潮流所冲去。 | 伯後 3:17 |
| 2:2 | 如果藉着天使所传示的话,发生了效力,凡违犯抗命的,都得了公平的报复; | 12:25 宗 7:38, 53 迦 3:19 |
| 2:3 | 那麽,我们这些忽视这样伟大救恩的人,怎能逃脱惩罚呢?这救恩原是主亲自开始宣讲的,是那些听讲的人给我们证实的, | 宗 10:37 |
| 2:4 | 又是天主以神迹、奇事和各种异能,以及照他的旨意所分配的圣神的奇恩,所一同证实的。 | 宗 1:8 |
| 万物全属於基督权下 | ||
| 2:5 | 的确,天主没有把我们所讨论的未来的世界,隶属於天使之下, | |
| 2:6 | 但有一个人在圣经某处曾证明说:『人算什麽,你竟顾念他;人子算什麽,你竟看顾他? | 咏 8:5-7 |
| 2:7 | 你使他稍微逊於天使,赐给他尊崇和光荣当冠冕,【令他统治你手的造化,】 | |
| 2:8 | 将一切放在他的脚下。』「将一切放在他的脚下」一句,是说天主没有留下一样,不隶属於他权下的;但是现今我们还没有看见一切全隶属於他权下。 | 格前 15:25 弗 1:20-23 斐 3:21 |
| 2:9 | 我们却看见了那位「稍微逊於天使」的耶稣,因所受的死亡之苦,接受了尊崇和光荣的冠冕;这原是出於天主的恩宠,使他为每个人尝到死味。 | 斐 2:6-11 |
| 2:10 | 其实,那为万物的终向和万物根源的天主,既领导众子进入光荣,藉苦难来成全拯救众子的首领,也是适当的, | 罗 11:36 格前 8:6 12:2 依 53:4 5:9 |
| 2:11 | 因为,祝圣者与被祝圣者都是出於一源;为这个原故,耶稣称他们为弟兄,并不以为耻, | 若 17:19 |
| 2:12 | 说:『我要向我的弟兄,宣扬你的圣名;在集会中,我要赞扬你。』 | 咏 22:23 若 17:6 |
| 2:13 | 又说:『我要依靠天主。』又说:『看,我和天主所赏给我的孩子。』 | 依 8:17; 8:18 |
| 2:14 | 那麽,孩子既然都有同样的血肉,他照样也取了一样的血肉,为能藉着死亡,毁灭那握有死亡的权势者--魔鬼, | 罗 6:9; 5:12f |
| 2:15 | 并解救那些因死亡的恐布,一生当奴隶的人。 | |
| 2:16 | 其实都知道,他没有援助天使,而援助了亚巴郎的後裔。 | 依 41:8-9 |
| 2:17 | 因此,他应当在各方面相似弟兄们,好能在关於天主的事上,成为一个仁慈和忠信的大司祭,以补赎人民的罪恶。 | 罗 8:3, 29 斐 2:7 3:1; 4:15; 5:7 |
| 2:18 | 他既然亲自经过试探受了苦,也必能扶助受试探的人。 | 玛 4:1 罗 3:25 若一 2:2; 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