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 ||
| 致厄弗所教会书 | ||
| 2:1 | 你给厄弗所教会的天使写:「那右手握着七颗星,而在那七盏金灯台当中行走的这样说: | 1:16; 1:12 |
| 2:2 |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的苦劳和你的坚忍;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恶人,并且你也曾查验出那些自称为宗徒而实非宗徒的人,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 | 得前 1:3 格後 11:13, 15 |
| 2:3 | 也知道你有坚忍,为了我的名字受了苦,而毫不厌倦。 | |
| 2:4 | 可是,我有反对你的一条,就是你抛弃了你起初的爱德, | |
| 2:5 | 所以你该回想你是从那里跌下的,你该悔改,行先前所行的事:若你不悔改,我就要临於你,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 | |
| 2:6 | 不过你有一条:就是你恼恨了尼苛劳党人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恼恨的。 | 2:15 |
| 2:7 | 有耳朵的,应听圣神向各教会说的话:胜利的,我要把天主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实,赐给他吃。」 | 13:9 玛 13:9 创 2:9 箴 3:18 |
| 致斯米纳教会书 | ||
| 2:8 | 你给斯米纳教会的天使写:「那身为元始和终末,曾死过而复生的这样说: | 1:17-18 依 44:6; 48:12 |
| 2:9 | 我知道你的困苦和贫穷,其实你是富足的;也知道你由那些自称为犹太人的人受的诽谤,其实他们不是犹太人,而是撒殚的会众。 | 雅 2:5 3:9 若 8:37-44 |
| 2:10 | 不要怕你要受的苦!看,魔鬼要把你们中的一些人投在监里,叫你们受试探;你们要遭受困难十天之久。你应当忠信至死,我必要赐给你生命的华冠。 | 德 2:1 达 1:12, 14 路 22:31-33 格前 9:25 |
| 2:11 | 有耳朵的,应听圣神向各教会说的话:胜利的必不受第二次死亡的害。」 | 20:6, 14; 21:8 |
| 致培尔加摩教会书 | ||
| 2:12 | 你给培尔加摩教会的天使写:「那持有双刃利剑的这样说: | 1:16; 19:15 |
| 2:13 | 我知道你居住的地方,在那里有撒殚的宝座;当我忠信的见证安提帕在你们中间,即在撒殚居住的地方被杀的时日,你仍坚持了我的名字,从未否认对我的信仰。 | |
| 2:14 | 可是,我有反对你的几条,就是:在你们那里,你容忍了一些坚持巴郎教训的人;巴郎曾教巴拉克在以色列子民前安放了绊脚石,叫他们吃祭肉,行邪淫; | 户 22:2 户 25:1-2 格前 8:10 |
| 2:15 | 同样,你也容忍了一些坚持尼苛劳党人教训的人。 | 伯後 2:1 2:6 |
| 2:16 | 所以你应当悔改,不然,我就要迅速临於你,用我口中的利剑攻击他们。 | |
| 2:17 | 有耳朵的,应听圣神向各教会说的话:胜利的,我要赐给他隐藏的『玛纳』,也要赐给他一块刻有新名号的白石,除领受的人外,谁也不认得这名号。」 | 3:12; 19:12 依 62:2; 65:15 |
| 致提雅提辣教会书 | ||
| 2:18 | 你给提雅提辣教会的天使写:「那位眼睛有如火 ,双脚有如光铜的天主子这样说: | 1:14-15 |
| 2:19 |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的爱德、信德、服务和坚忍,也知道你末後的作为比先前的更多。 | |
| 2:20 | 可是我有反对你的一条,就是你曾容许那自称为先知的妇人依则贝耳教训我的仆人,并引诱他们行邪淫,吃祭肉。 | 2:14 |
| 2:21 | 我原给了她悔改的时间,可是她不肯悔改自己的淫行。 | |
| 2:22 | 看,我要把她投在病床上,并且把那些与她行邪淫的人,若他们对她的恶行不予以悔改,也投到重大的困苦中, | |
| 2:23 | 并将她的子女置於死地;这样各教会都知道我是洞察人心和肺腑的主,并且我要按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每一个人。 | 耶 11:20; 17:10 咏 62:13 宗 1:24 |
| 2:24 | 至於你们其馀的提雅提辣人,凡不随从这种教训,不认识那所谓『撒殚奥义』的人,我对你们说:我不再把别的重担加在你们身上, | |
| 2:25 | 可是你们应该坚持已有的,直到我来。 | 3:8-11 |
| 2:26 | 胜利的,并且到最末坚守我事业的人,我必赐给他治理万民的权柄-- | 咏 2:8-9 |
| 2:27 | 他将用铁杖管辖他们,有如打碎瓦器-- | 12:5; 19:15 |
| 2:28 | 正如我由我父所领受的权柄一样;我还要赐给他那颗晨星。 | 22:16 依 14:12 伯後 1:19 |
| 2:29 | 有耳朵的,应听圣神向各教会说的话。」 | 2:17; 3:6, 13,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