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章 | ||
| 司祭祭职的严罚 | 户 3:4; 15:1; 17:5 | |
| 10:1 | 亚郎的儿子纳达布和阿彼胡,各自取了火盘,放上火,加上乳香,在上主面前奉献了上主所禁止的凡火。 | 户 26:60 16:1 |
| 10:2 | 那时由上主面前喷出火来,将他们烧死在上主面前。 | 户 16:35 列下 1:10f |
| 10:3 | 梅瑟遂对亚郎说:「这就是上主所说:对亲近我的人,我要显我为圣;在全民众前我要以我为尊。」亚郎默不作声。 | |
| 10:4 | 梅瑟遂叫了亚郎的叔父乌齐耳的儿子米沙耳和厄耳匝番来,对他们说:「前来,将你们的兄弟由圣所前抬到营外去!」 | |
| 10:5 | 他们就前去,抓住死者的衣服,将死者抬到营外,照梅瑟所吩咐的。 | |
| 10:6 | 以後,梅瑟对亚郎和他的儿子厄肋阿匝尔及依塔玛尔说:「不要散开你们的头发,不要撕裂你们的衣服,免得你们死亡,也免得上主对全会众发怒;让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去为上主燃起的火哀悼。 | |
| 10:7 | 你们也不要走出会幕门口,免得你们死亡,因为上主的傅油还在你们身上。」他们就照梅瑟说的做了。 | |
| 10:8 | 上主训示亚郎说: | |
| 10:9 | 「你或你的儿子进入会幕时,清酒或醇酒都不可饮,免得你们死亡: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一条永久的法令。 | 则 44:21 |
| 10:10 | 因为在圣与俗,洁与不洁之间,你们应分辨清楚, | |
| 10:11 | 并应教训以色列子民,上主藉梅瑟吩咐他们的一切法令。」 | |
| 重申司祭的权利 | ||
| 10:12 | 以後,梅瑟对亚郎和他尚存的儿子厄肋阿匝尔及依塔玛尔说:「献与上主的火祭中所剩下的素祭祭品,你们应拿来在祭坛旁吃,应吃死面的,因为这是至圣之物。 | |
| 10:13 | 你们在圣处吃,因为这是你和你的儿子,由献与上主的火祭中,所获得的权利;上主曾这样吩咐了我。 | 6:9-10 |
| 10:14 | 至於摇过的胸脯和举过的後腿,你和你的儿子以及与你尚在一起的女儿,可在一清洁地方吃;这原是由以色列子民献的和平祭中,给予你和你子女的权利。 | 7:34 户 6:20 |
| 10:15 | 与献作火祭的脂肪一起所举过的後腿和摇过的胸脯,在上主面前行过奉献摇礼之後,都归你和与你在一起的子女:这是你们永久的权利,照上主所吩咐的。」 | |
| 10:16 | 梅瑟寻找那作赎罪祭的公山羊的时候,发现已经烧了;於是对亚郎尚存的儿子厄肋阿匝尔及依塔玛尔发怒说: | 9:15 加下 2:11 |
| 10:17 | 「为什麽你们没有在圣处吃这赎罪祭祭肉?这原是至圣之物;上主所以给了你们,是为消除会众的罪过,在上主面前为他们赎罪。 | 6:19 |
| 10:18 | 这牺牲的血既然没有带到圣所里去,你们应照我所吩咐的,在圣处吃这祭肉。」 | |
| 10:19 | 亚郎对梅瑟说:「你看,他们今天在上主面前奉献了赎罪祭和全燔祭,竟有这样的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今天若吃赎罪祭祭肉,上主岂能满意?」 | |
| 10:20 | 梅瑟听了这话,也颇为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