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九章 | ||
| 避难城 | 苏 20:1-9 | |
| 19:1 | 当上主你天主消灭了那些异民,上主你的天主将他们的土地赐给了你,而你占领了那地,住在他们的城镇和房屋里以後, | |
| 19:2 | 应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地方,划出叁座城, | |
| 19:3 | 修好到那里去的道路,将上主你的天主给你作产业的地方,分为叁个区域,这样使杀了人的,可逃到那里去。 | |
| 19:4 | 杀人犯逃到那里得保全性命的案件应是这样:假使有人无意杀了邻人,彼此又素无仇怨: | |
| 19:5 | 比如他与邻人同去林中伐树,当他手挥斧子伐树时,斧头脱了柄,落在邻人身上,以致毙命,他就可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去,为保全性命, | |
| 19:6 | 以免报血仇者心中发火追赶杀人者,因路途遥远,而能赶上他,将他杀死;其实他与那人素无仇怨,罪不该死。 | |
| 19:7 | 为此我吩咐你:应划出叁座城。 | 4:41-43 |
| 19:8 | 当上主你的天主,照他向你的祖先誓许的,扩展了你的疆域,将许下要给你祖先的整个土地赐给你时, | |
| 19:9 | 倘若你谨守遵行我今日吩咐你的这一切诫命,爱上主你的天主,日日履行他的道路, 你应在这叁座城以外,另设叁座城, | |
| 19:10 | 免得无罪者的血,流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的土地上,血债归在你身上。 | |
| 19:11 | 但是,如果有人怀恨自己的邻人,埋伏突袭他,而将他杀死,然後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 | |
| 19:12 | 他本城的长老应派人去,将他从那里逮回,交於报血仇者手中,将他处死; | |
| 19:13 | 你不可怜视他,而应由以色列中洗除无辜的血:如此你 能平安无事。 | 19:21 21:9 |
| 私有权 | ||
| 19:14 | 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作产业所分得的土地上,不可移动你邻人的地界,因为是先人所划定的。 | 27:17 箴 15:25; 22:28 欧 5:10 |
| 作证法 | ||
| 19:15 | 人无论犯了什麽不义,什麽罪恶,或什麽过错,只凭一个见证,罪名不得成立;须凭两个或叁个见证的口供, 可定案。 | 肋 5:1 |
| 19:16※ | 若有人怀有恶意,起来作证控告某人犯法, | 17:2-7 达 13:62 |
| 19:17 | 二人应一同站在上主面前,和值班的司祭及判官面前。 | |
| 19:18 | 判官应仔细考问。若那作证的是一个假证人,诬告自己的兄弟, | |
| 19:19 | 你就应对付他,如同他想对付自己的兄弟一样:这样你便由你中间铲除了这邪恶, | 加上 9:73 |
| 19:20 | 其馀的人听了,必然害怕,在你中间再不致有这样的恶事发生。 | |
| 19:21※ | 你不可发慈悲,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 19:13 出 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