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0 | 14. 讀經員宣讀聖經時,應大聲、清楚、慎重地宣讀,藉宣讀聖經通傳給聚會的信眾天主的聖言。聖經誦讀要取自批准的版本(參閱本文獻887),按照各種的語言的氣質可以歌唱,但歌唱不要壓住字句,反而更明朗。如果遇到以拉丁文宣報,應遵守「歌唱彌撒程序」的指引(見保祿六世的改革的《羅馬彌撒經書》4、6、10節)。 |
| 791 | 15. 在聖道禮儀中,在聖經誦讀之前,尤其在第一篇讀經之前,可加以簡短而適合的勸告:要謹慎注意這些勸告的文體:應該簡單、忠於經文、簡短、謹慎準備,應以各種方式引領到宣讀的經文。 |
| 792 | 16. 在有教友參與的彌撒中,聖經應由讀經台宣讀。 |
| 793 | 17. 在聖道禮儀的儀式中,應注意對誦讀福音應有的尊敬《羅馬彌撒經書》總綱 35, 95節)。在禮儀開始,由執事或讀經員捧著福音讀本遊行(IGMR 82~84),最好執事(如無),或司鐸由祭台取下捧著福音讀本(IGMR 94, 131),輔祭員拿著蠟燭和香爐或拿著其他表示尊敬的標記(如習俗如此),遊行到讀經台。信友起立,向上主歡呼,向福音致敬,要宣讀福音的執事,在主持禮儀者前鞠躬,求降福並接受降福。如果沒有執事,神父在祭台前鞠躬,默聲祈禱,念「求你潔淨我心……」(參閱保祿六世更新的《羅馬彌撒經書》)。 在讀經台上,宣讀福音,先向站立的聽眾致候,宣告誦讀的書名,在額上、口上、胸上畫十字聖號。如果用香,向書本奉香,以後宣讀福音。讀福音完畢,口親書本,低聲念規定的經文。 致候,開始宣告「恭讀……福音」,讀畢的「這是上主的話」,最好是唱,如此會眾也能同樣歡呼,雖然只是誦讀福音,如此,顯示讀福音的重要,並振起聽眾信德。 |
| 794 | 18. 讀完福音,結束語「這是上主的話」,可以由唱經員領唱,雖然他不是宣讀福音的,大家一起歡呼。如此,全體聚會的會眾都向天主的聖言致敬,以信心和感恩之情接受了天主的聖言。 |
| (b) 答唱詠 | |
| 795 | 19. 答唱詠,亦稱「陞階經」,因為是「聖道禮儀的完整部分」(見IGMR 36),是以在禮儀和牧靈上很為重要。為此,應教導信友們如何接受在聖詠中說話的天主聖言,一變而成了教會的祈禱。「如果在神職界推動對聖詠更深的認識,對眾信友分享適合的教理歌唱,只取其意義,那就比較容易了」(參閱保祿六世「讚頌歌唱」憲令1971),(SC 24, 90)。 加上一簡短的報告,說明選擇適合的聖詠,以回應所誦讀的聖經,可能有些幫助。 |
| 796 | 20. 答唱詠普通是歌唱,在第一篇讀經後,答唱詠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答唱方式,一種是直唱方式。答唱方式,如可能那更好,領經員先讀聖詠詩節,全體會眾回答。直唱方式,領經員個人讀或唱聖詠,會眾只是恭聽,沒有回答句,或者全體一起讀或唱。 |
| 797 | 21. 詠唱聖詠或者答唱,為深入聖詠的神聖意義,或加強默想,很有裨益。在各種不同的文化中,要用盡可能的方法,鼓勵會眾歌唱,尤其在「彌撒選讀程序」中對各時期禮儀所用的答唱詠所規定的(本文獻865~866)。 |
| 798 | 22. 讀經後的聖詠如果不詠唱,以適於默想天主的聖言方式誦讀(參閱IGMR 18, 39)。 讀經員或領唱員在讀經台上領唱或誦讀答唱詠(本文獻808等)。 |
| (c) 福音前歡呼 | |
| 799 | 23. 連「亞肋路亞」或按禮儀時節,福音前詩節構成「一個獨立的儀式」(IGMR 39)。信友會眾領受和致候向自己說話的主,並以歌唱表達自己的信德。 歌唱「亞肋路亞」或福音前詩節時,應全體肅立,不但領唱員或歌詠團領唱,而且全體民眾齊聲歌唱(參閱IGMR 37~39)。 |
| (d) 講 道 | |
| 800 | 24. 講道是聖道禮儀的一部分,遵照禮儀年的進展,從聖經中發揮信德的奧蹟和基督化生活的原則(SC 52),梵二禮儀憲章多次極為推崇,而且在某些情形下加以規定。普通由主禮者講道,在彌撒聖祭中講道是為「傳報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也就是基督的奧蹟」(SC 35, 2)。因為基督的逾越奧跡,在讀經和講道中傳報了,實踐在彌撒聖祭中(參閱SC 6, 47),在教會的宣講中,基督常臨在與活動(參閱禮儀35, 2; AG 43)。 所以講道,或者解釋傳報聖經的聖言或其他禮儀的經文(參閱SC 35, 2),都應引導信友團體主動參與彌撒聖祭,致使「在生活中實踐他們以信德所領受的」(SC 10),這樣活現所讀的天主聖言,以及教會所行的禮儀,能夠得到了更大的效力,如果講道真的是默想的結果,好好的準備,不太長也不太短,並且注意到在場的群眾,連小孩和單純民眾的能力。 共祭中講道者按規矩是主祭或共祭中的一位(參閱IGMR 165)。 |
| 801 | 25. 在規定的日子,即主日和當守瞻禮,連在前一日的晚間彌撒裡,有教友參與的彌撒中,都應講道(IGMR 42)。連在兒童彌撒和為特別團體舉行的彌撒中,都應講道(AAS 66〔1974〕, p.44)。 將臨期、四旬期、復活期內的平日彌撒中,普通有教友參與,最好也講道,連在某些慶日或時節,有許多教友聚在聖堂參與彌撒,最好也講道(參閱IGMR 42)。 |
| 802 | 26. 主祭司鐸在座位上講道,或站或坐,也可在讀經台(參閱IGMR 97)。 |
| 803 | 27. 向教友作簡短的報告,當然與講道有區別,應在領聖體後經之後。 |
| (e) 靜 默 | |
| 804 | 28. 聖道禮儀應當這樣舉行,要滋養默想,所以絕對要躲避各種方式的匆忙,以阻礙收歛心神,天人交談,在聖神的感動下,需要一段靜默的時間,適合於會眾,使到天主的聖言進入內心,以祈禱來作回應。 對聖道禮儀,靜默這樣重要,最好遵守:比如:在聖道禮儀開始之前,在讀經一和二之後,在講道之後(IGMR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