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093 由宗徒大事錄和保祿的各書信,以及伯多祿、雅各雅、若望和猶達致各地區教會的書信証明,新約是藉聖神的作為,使各地教會成為基督的唯一教會的憑証。聖神的作為使到分散的人類合而為一,沒有地區不同的界限。按照舊約的証據,並且按照觀察基督教會的生活,此教會使到各民族,各特殊群體,各宗教黨派,各稱自己為基督徒的團體,毫無區別地,共同合而為一個天主的百姓。
聖經不但是一些經文的匯集,為信眾具有無上的權威,而是超過千年寫作的有組織的彙集。在以色列受苦受難的歷史裡,立法者、先知者和聖作者,以亞巴郎天主的名義向天主的百姓發言,多次以發生事件來考驗他們的信德。這些受默感的回應,表達出天主對這百姓的啟示,使他們按時按地去瞭解。在文字中一經定型,便保留在他們的組織裡,同時天主啟示進步的痕蹟也在他們的歷史中,他們成了萬有的天主的恩賜的真憑實據。他在其他的民族中形成了一個百姓(依44:24),以正義的法律統治著他們(申4:8),以後,在具有福音的教會中完成了這一恩賜,因為她負有擴展到天下萬國的使命(瑪28:18~20)。
為闡明天主恩賜,天主在為人需要,但易敗落的(達7章)萬國中建立一個不朽的教會(瑪16:18),所以宗座聖經委員會成員開始無論是在歷史方面或文學方面,調查聖經所記載的天主的百姓繼續不斷的結構和在歷史中的組織。他們的報告是個人的。但為編輯「教會中的一致和多元」文獻作為基礎,卻表達了本委員會共同的意見。
秘書葛責爾 Henri Cazelles P.S.S.
教會中的一致和多元
1094 今日教會可能生活在比以前更困難的困境中,但應顯出自己的豐盛力。地方教會和其內部的各種團體,都時常意識到自己在普世教會內的特殊性。這種信念不停地生長,甚至達到圓滿的地步。公教會的優美在於教會內的各團體,具有真正的不同色彩,只要共融。這一信念尤其在發展中的許多國家,越意識到自己的民族性和文化特殊,越加深切。
但是越強調地方的特殊性,越需要確定使教會所有團體都合而為一個天主的百姓的要素。
由此,發生了兩個問題:
(a) 確認地方教會的原來特性,怎樣能不傷害教會的至一性,反而使教會更為豐盛,使教會的普遍性更為富有,多姿多彩?
(b) 需要尋求一致,怎樣躲避窒息各教會的生氣?
1095 答覆這些問題,應超越基督教一個宗派的範圍,也能夠使大公交談,在所有受洗的人中,更為豐富。但這條走向基督所願的完全合一的路,頗為困難。在這條路上經過了數個世紀,教會在聖經中尋到了自己的目標和使命的意義。現在歷史環境又要求教會再從新開始,教會便再讀聖經,並且聆聽聖經。
1096 為了更明瞭目前的環境,並且確定教會所出的問題,宗座聖經委員會被邀請向聖經尋求有關「在地方教會或特殊團體與天主的唯一百姓的普遍性之間的關係」。這一文獻先從先前的盟約,即舊約,找出各種証據,然後由新約,再後綜合講述聖經的憑証。
1097 由此引出了下列大綱:

(A) 聖經著作中的各種証據:
I 由舊約看一致中的多元,超越了區別和一律:
1. 萬有中的多元
2. 一致中的原則
3. 司祭制度中的一致
II 由舊約到新約:
1. 第二座聖殿時代中的猶太主義的一致和多元
2. 納匝肋的耶穌
III 保祿著作中的一致和多元:
1. 所謂的「保祿前期」書信
2. 所謂的「獄函」
3. 所謂的「牧函」
IV 對觀福音和宗徒大事錄中的一致和多元:
1. 馬爾谷福音
2. 瑪竇福音
3. 路加福音和宗徒大事錄
V 別的著作:
1. 希伯來書
2. 伯多祿前書
VI 若望著作中的一致和多元:
1. 福音
2. 書信
3. 默示錄
(B) 簡短的綜合聖經中的憑証:
1. 唯一教會的各種名稱
2. 多元中的教會的共融
(A) 聖經著作中的各種証據
(I) 由舊約看一致中的多元,超越了區別和一律
1. 萬有中的多元
1098 (a) 聖經由起初就顯示天主為萬有的天主,「天地」的造物主,就是說:各種存在物和各種類別的造物主(創1:11~31)。
這種在宇宙中萬物的多元化,以及在歷史中,各民族、各國籍、和民族的多元化(創10:5 等),都在天主的意願中,並且都視為「好」(創1:12, 17, 21, 25, 31)。
1099 (b) 但是,在人類中美好的多元化(性別、家族、國籍),因人不聽從天主的聲音,能變為慘痛分裂的泉源(創2-3章)。「品行」敗壞了(創6:12),人類失落了幸福的大自然(創3:18),男人壓迫女人(3:16),兄弟殺害兄弟(4:8, 23, 24);國家四散(創11章),彼此鬥爭。
2. 一致的原則
1100 雖然有這些衡突,多次是流血案件,但人類仍然存在。他們至少一部份,還保持著內部的聯系,以家中的家長,以民族中或國中的長老,以民族中的領袖,並且以各民族間的各種方式的盟約,藉此彼此尊重各自的特殊情形。
1101 為克服個人、家庭和民族間的紛爭和衝突,聖經中的天主用了一些制度:
(a) 藉揀選:造物主天主揀選了一個家長,保証將他的祝福傳給自己的家族,實際上的或法律上的。由此,由亞巴郎聯繫到不但以色列,而且依市瑪耳、厄東、米德揚和刻突辣的子孫(創25:1~4)。
1102 (b) 亞巴郎和以色列的天主將人類彼此間以呼求國家的神作証所訂立的盟約,改變為自己主動所訂立的盟約:梅瑟作中人,而民眾藉條款(話、誡命)面對天主接受了盟約的約束。這一盟約藉不同的宗教儀式而訂立(出24:1~13)。忠於約人應當重行他們對天主和對人的盟約。
1103 (c) 實際上,盟約這一制度,不足以防範內部和外面的爭鬥(民長紀)。天主又為自己的百姓建立了君主政體(撒上8:22)和王朝制度(撒下7:8~16)。只要忠於梅瑟盟約,必要賜與國王正義和公道(詠72:1~4; 創18:19; 撒下8:15; 耶22:3 等)。國王除了有政治上的作用,同時,也藉傅油禮接受了宗教上的身份。他的決定,僕人們都視之為國家神明的斷語(箴16:10~15),他自己則是這神明的僕人(撒下7:8~29; 詠89:4)。
1104 (d) 雖然在達味王朝制度實現了一些天主向亞巴郎的恩許,也沒有克服了一切紛爭。一開始就興起了支派之間的紛爭,尤其危險的,是自己王家出現的不和。連達味自己也不能向民眾保証正義(參閱撒下15:1~6)。他的繼承者對鄰近各國失去了控制,對北方支派加以輕視(列上11章)。撒羅滿死後,造成了分裂,以色列人雖然向同一的天主呼求,但仍彼此分裂,彼此爭鬥。
1105 (e) 自從達味時代開始,在先知的圈子裡興起了一些聲音,反對國王,反對王朝制度。人民漸漸也不視國王的決定為天主的言語;先知的門徒團體反而認為他們的師傅先知的神諭中有天主的言語。這些先知有時也干與分裂(列上12:24)。他們面對國王和人民,面對其他的異民邦國,按古老的傳統,呼求以色列的天主的正義,以作和平和一致的因素(亞1、2兩章)。他們滿懷希望,有一個達味的後裔要來聚集,不但以色列各支派(則37:15~28),而且其他的民族(依55:4, 5),於正義(依11:1等,耶23:5)與和平之中(則34:24, 25)。同時,也預許一個新的盟約(耶31:31~33);參閱:則11:17~20; 36:25~28; 依24~26章。
1106 (f) 先知學院具有不同的思想和政治意念,民眾也沒有分辨真假先知的標準。但都承認以色列唯一的天主只有一個百姓,因而申命紀學派運動企圖以「上主所選的地方」,即達味的兒子所建築聖殿(申12:5 列上8:29)作敬禮的中心,來實踐上主的一個特選屬於自己的聖民(申7:6)。申命紀學派知道先知制度的不足(申18:20~22, 參閱耶28:8, 9),將之安排在梅瑟(申18:15)和梅瑟法律(托辣Torah)之下,這些敬禮交託於肋未司祭(申31:9),他們主持敬禮,將各支派全體家族聚集成一個「上主的集會」,一個「qehal YHWH」(申23:2……,參閱厄下13:1, 米2:5……),希臘文(七十賢士譯本)「ekklesia YHWH」。
3. 司祭制度的一致
1107 在散居之地的猶太人團體更加多元化了,自從沒有了國家政權,只有司祭制度服務一致。司祭制度要盡自己的責任,只有藉托辣 (Torah) 的權力,來召集民眾在 'edah「會幕」裡(希臘文為 synagoge「會堂」),圍繞著天主揀選臨在的地方。天主不但揀選了一個聖殿,而且他的光榮「居住」在那裡(出40:34, 35 肋9:23)。他是王,因他的行為是萬有的創造主(詠93),他「坐於革魯賓之上」(詠99:1),他的寶座在聖殿內(詠96:6),沒有人能接近他,除了祝聖的大司祭每年一次。他對這一團體負有轉禱的使命,這團體有許多不同的象徵來強調它的組織的一致性:葡萄(依5:7; 詠80:9~17)、樹木(則17:23)、城市(依26:1, 2; 詠46:5)、羊群(詠95:7, 則3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