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 選民的祝聖(出19:6),藉聖潔的法律(肋11~16章)得到保証,遠離引誘人的國家的污染(則16:23~29)。但是萬國都被召分享選民的希望(依51:5),參與她的敬禮(依2:2~4; 56:6~7; 60:13~14; 詠102:19~23 )。這是外邦人的案件,比如,盧德,她是摩阿布人,是厄東的子孫,和埃及人直到第三代(申23:4~9)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同樣,巴比倫人、提洛和培肋舍特人(詠87),他們雖然出生地不同,但只要「在熙雍重生」(詠87:5, 6)遵行托辣(安息日,參閱依56:2, 6, 7; 割損,參閱創17:12~14),就可以。
1109 一致不能只以血親來作保証,因為能有問題(厄上2:59~63, 參閱62節)。或離婚的威脅(厄下13:23~30, 厄上9, 10兩章)。也不能以梅瑟盟約,因為人能破壞(申31:16, 20, 歐2:4, 耶11:10; 14:21; 31:32則17:15, 19; 44:7);也不能以君王政治勢力,因為沒有保存正義和公道(耶22:13~17; 參閱耶22章3 節);也不能以亞郎司祭職,因為違反了與肋未訂立的盟約(拉2:5~8)。
1110 人民破壞了盟約,但從未說過天主撤消了盟約。按照達尼爾先知書的記載,將來要一位外邦的君王要求,「存心與聖約作對」(達11:28),並且「遷怒於聖約……重用那些背棄聖約的人士」(11:30),「那時保佑你國家子民的」,必要起來拯救那些凡名錄在生命書上的,將有許多人要醒起來(12:1, 2)。在同一達尼爾書上記載。至高者的聖民將與「乘雲而來,相似人子的一位」,接受永遠的王權(7:13, 14, 27),來審判妖孽的王國。
(II) 由舊約到新約
1. 第二聖殿時代猶太主義的一致和多元
1111 猶太團體的多元化,因散居在各地,受當地政治勢力和不同文化的影響很為豐富,無論是受埃及(厄肋番廷),波斯(穌撒,厄普爾和巴比倫),或地中海盆地,在大希臘文化主義時代,移居在此處的猶太僑民大為增加。因了他們的影響,也吸引了一些皈依猶太教者和「敬畏天主」的人。
1112 這種對托辣 (Torah) 的忠信,或者在道德上,或者在文化上(赴聖殿朝聖,天主所選的地方和光榮的居所)都保証以色列民族的一致,當然托辣並不阻止,這豐富的多元化,因而出現了一些宗教團體,變為分裂:
(a) 撒瑪黎雅人不承認耶路撒冷聖殿,也不承認先知書和其他著作的權威。
(b) 埃及猶太人承認希臘譯文七十賢士譯本中托辣,除了拉哥王朝以外(公元前第三、第二世紀)。有些人拒絕承認耶路撒冷司祭職的合法性,而依附梁托頗里殿宇和敖尼雅司祭。
(c) 撒杜塞黨人正相反,依戀耶路撒冷聖殿和她的敬禮。
1113 (d) 厄色尼團體認為唯有自己有真正的聖殿,自己是真正的以色列人。他的成員有「光明之子」與「黑暗之子」相對立。
(e) 哥蘭人猶達黨派和那些成為「匕首黨」和「熱誠派」的人拒絕承認厄則克耳分別「元首」和「司祭」,即是說:城鎮和敬禮的首領(參閱:則44~46章,參閱戶27:18~23)。他們認為服從天主與服從外邦人羅馬帝國水火不能相容。
(f) 受洗派給予「洗潔禮」一種新的重要。
(g) 法利塞黨人奮力在俗世中嚴格遵行法律上的洗潔禮。完全按照托辣以習慣法所寫下的規例行事。天主的光榮顯示保留到最末時期。
1114 在聖殿敬禮和亞郎司祭職完全消失之後,法利塞主義藉忠於托辣的道德和會堂敬禮拯救了猶太主義的一致性。那時,肋未化的「'edah =會幕」變成了「synagogue會堂」。清潔禮與隔離都要在新年大慶日和贖罪日舉行,且要在該日歡呼雅威為王,並為百姓的罪惡求恕。禮儀和地方傳統雖有不同,但對猶太主義的一致性沒有動搖,不好似辣彼對法律的解釋那樣紛歧。
2. 納匝肋人耶穌
1115 在猶太民族藉忠於梅瑟托辣和耶路撒冷聖殿的敬禮實現他們的一致時代,同時,分裂成好多派別也威脅著他們的一致性,這時,耶穌開始了他在加里肋亞的傳教使命。在他死後不多幾年,紀念他的言行便寫了下來,形成了所謂新約的一部份。關於他在世生活的詳情,除了給我們保留在福音中的經文外,再不能有更明確的了。無論如何,他的生平和使命的一些主要成份保存得相當可靠。
1116 耶穌屬於猶太民族,向以色列人講話。他的門徒是猶太人,當耶穌派遣他們在擴展他的工作時,也限於以色列。當他建立十二人小圈子時(在對觀福音的最古老傳統中還沒有宗徒的稱謂),耶穌做了一個先知的姿態,顯示自己要再聚集並建立以十二支派組成的以色列民族,猶如猶太傳統所期待的在默西亞時代出現。所以他被控告要拆毀聖殿。
1117 對他預言的準確內容,批判學的研究還沒有達到一致的同意。不過,一定可以尋出以色列先前的一致性有些問題產生,而勾劃出新的一致性超過以前的輪廓。這就是宗徒傳統中對天主的國和托辣所採取的立場。
1118 ── 一些傳統的要素都不在他宣講的天主的國裡。國家政治要素,恢復達味王朝的富貴榮華,驅逐民眾的仇敵出境,這些要素都是民眾的熱烈希望(撒羅滿聖詠18)。他的宣講是完全公開的;按照先知的思想(依25:6),耶穌等待萬民同列祖在天國裡一起坐席(瑪8:11; 路13:28)。
1119 ── 他沒有廢除托辣,只是給予新的解釋。他評擊當時遵守潔淨律法和安息日律法的形式,認為猶太人的熱誠本身具有價值。他要求眾人悔改,是個人的決定。因這個原故,在眾人中起了分裂。但「大眾」都因他的死亡得到恩惠。
(III) 保祿著作中的一致和多元
1. 所謂的「保祿前期」書信
1120 保祿自我介紹為宗徒。「我原是宗徒中最小的一個」(格前15:9),但具有宗徒同等的地位(參閱迦1、2兩章),因為是耶穌基督的宗徒(格前1:1; 格後1:1)。他的使命是傳天主的福音,為先知所預告,論及按至聖的神性,以大能復活起來的聖子(羅1:1~14)。關於天主的唯一百姓,在地方教會和普世教會之間的關係的問題,保祿沒有直接討論,但在他的書信內,可以找到一些討論的問題和資料,能夠幫我們反省這一些主題,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弱者與強者,窮人與富人,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信友與保祿和他的合作者之間的關係;許多家庭教會的關係(羅16:5; 費2 節);異端、分裂和混亂,各種不同的恩惠和特恩……
1121 分析下面兩個具體處境,可以特別明瞭我們的主題:(1)保祿在迦拉達如何處理了外邦皈依者和猶太基督徒之間的關係?(2)在格林多前書和羅馬書中,如何顯出了這兩個團體中的一致而又多元?
1122 再者,不但在迦拉達有許多教會(1、2兩章),在別處也有,這是興旺的表現,但其中也有些嚴重的張力,因為猶太主義保守派改變了基督的福音。保祿講述了他同巴爾納伯帶領弟鐸去耶路撒冷的經過。他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過他所講的福音;他們承認他的宗徒職務,並且信任他。參與的人接過兩種不同的宣傳福音的方法,一種為受割損的人,委託給伯多祿;一種為未受割損的人,委託給保祿。在安提約基雅衝突的事件中,保祿講解,為所有的人,成義來自信仰耶穌基督,不是由於守法的功行。他譴責伯多祿躲避與外邦基督徒一起吃飯,為「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迦2:14),保祿保護他的外邦歸依者在法律前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