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18 | 述說層面(niveau discursif):這個層面的分析包含三個步驟:(1)角色的界定和分類,那就是說,經文中表達意義的元素(人物、時間、地點);(2)追溯每個角色在故事�堛爾g歷,以了解經文怎樣運用每一個角色;(3)尋找各個角色在主題上的作用。這最後步驟,就是要辨別各個角色在經文中被決定以這種方式去經歷各自的路途,究竟有何作用。 |
| 1319 | 邏輯-語意層面(niveau logico-semantique):這是所謂的深入層面,也是最抽象的層面。這是基於一個假設:所有述說的敘述和推論的架構均是以某些邏輯和意義的形式為基礎。這層面的分析,在於界定那支配經文基本敘事方式,及圖像式流動(figuratifs)的邏輯。為達至這目的,通常要借助一個名為「語意量尺」(carre semiotique)的工具。那是個圖像,利用兩個「相反」和兩個「矛盾」的措辭間的關係(例如黑與白,白與非白,黑與非黑)。 |
| 1320 | 語意法理論的解釋仍不斷有新的發展。現時這方面的研究,集中於表達方式和經文間的特性。最初,這方法被應用在聖經中最適合使用該法的敘述部份,但漸漸地,這方法亦廣被應用於別的聖經述說部份。 |
| 1321 | 以上有關語意學的描述,尤其在三個基本的先決條件�堙A應已清楚顯示這方法的優點和限制。由於注重每一段聖經經文均是完整的、並依循一精確的語言運用的技巧,語意學讓我們明白聖經是藉人的語言所表達的天主聖言。 |
| 1322 | 若要有效地把語意學應用於聖經研究,一定要把這方法抽離某些由結構主義哲學(philosophie structuraliste)發展出來的假設:那就是拒絕接受經文內獨特的個人身份(individual personal identity)和經文以外相對照的事物。聖經是建基於現實的聖言,是天主在某個歷史背景中說的,亦是天主透過人類作者為媒介,在今日向我們說的聖言。語意法必須顧及歷史:首先是經文內佔一角色的人的歷史,其次是作者與讀者的歷史。那些利用語意分析的人最大的危機,是停留在對經文內容的一種形式研究的層面上,而未能發掘出經文的訊息。 |
| 1323 | 只要不過份注意陌生和複雜的言詞,而以簡單的詞彙教授有關基本元素,語意分析可鼓勵基督徒研習聖經經文,並發掘經文不同的幅度,而毋須先學習與經文編寫過程,及其社會文化狀況有關的大堆歷史問題。因此,這方法確有助實際的牧民工作,讓那些非專務研究聖經的人,也可領略其中一二。 |
| 丙. 基於傳統的取向 | |
| 1324 | 以上各種文學性的批判法,與歷史批判法的差別,在於各方法均較注重研究經文的內在協調,但即使如此,這些方法仍然未足以闡釋聖經。原因是這些方法只單獨處理每篇經文,可是聖經並不是由一些互不相關的經文湊合而成的一本書,相反,這是從一個龐大的傳統中,有系統地集結出來的一批見證。為了充份了解研究的對象,釋經學者必須謹記此點。這剛好是不少現正發展的取向所持的觀點。 |
| (一) 正典的取向 | |
| 1325 | 「正典」的取向約於二十年前在美國萌芽。在某些情況下,單憑歷史批判法是很難達至一個真正神學層面的結論。正典取向的目標,就是從一個明顯的信仰架構……以聖經為一整體……作起點,更有效地進行神學的闡釋。 |
| 1326 | 為達到以上目標,這取向根據聖經的正典,即被信徒團體接受作為信仰準繩的那部書,來闡釋每一篇經文,嘗試把每篇經文定位在天主單一的計劃中,務求把聖經給我們這時代的啟示展示出來。這方法並不是要取代歷史批判法,相反,只希望使之更完整。 |
| 學者曾就此取向提出了兩種觀點: | |
| 1327 | B. S. Childs 集中研究經文(不論是經書或雜集)最後在正典中的形式,就是被信徒團體接納作為她的信仰及生活準則的那個有權威性的表達形式。 |
| 1328 | 相反地,James A. Sanders 所注重的,並不是經文最後被固定下來的形式,而是確立正典的過程,或是聖經逐步被信徒團體接納作生活準繩的權威這演進過程。這過程批判性的研究會細察古老的傳統,在最後成為一個固定和可引用的整體以前,怎樣一次又一次被用於新的上下文中,緊緊地把不同觀點結合起來。簡而言之,就是一個完整的整體,讓信仰團體可在�堶惕鋮鴩鋮郊驉C這過程中會採用多種詮釋的步驟,即使在確定正典以後,這個過程仍繼續。這些步驟通常是「米德辣市」式的(midrashique),目的是使聖經經文適合較後時期的需要。所有步驟鼓勵團體與聖經作出恆常的切磋,以達至一個使傳統切合時代的闡釋。 |
| 1329 | 曾有一個傾向,誇大了被認為是原始和早期的資料的價值,彷彿只有這些才是真確的。正典的取向正確地就此作出反駁。受默感的聖經所以成為「聖經」,正是因為這是被教會認定為信仰的準則。從這角度看,聖經中出現的每部書的最後形式,與構成正典的那個整體,均同樣重要。個別的書卷只有在正典這整體內,才是聖經的一部份。 |
| 1330 | 事實上,只有一個活躍的信仰團體才能提供一個真正適當的環境來闡釋正典的經文。在這環境下,信仰與聖神充實了聖經的註釋。作為團體的一種服務,教會的權威是為服務團體的,必須確保這闡釋仍是忠於那產生這些經文的偉大傳統(參考DV 10)。 |
| 1331 | 在界定「正典的形成過程」時,正典的取向要面對不只一個問題。一篇經文是在那一刻成為正典的呢﹖這理應是當團體賦予經文一個作準繩的權威的時候,即使經文仍未是最後被定案的那形式。當一些傳統因應新的處境(宗教、文化或神學方面)被重覆使用,從而開始保存其獨特的訊息時,這就是所謂「正典性」的詮釋;但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是:應否把引致確立正典的闡釋過程,視作今日闡釋聖經的原則呢﹖ |
| 1332 | 另一方面,猶太聖經正典與基督徒聖經正典兩者間錯綜複雜的關係,亦引起很多闡釋問題。一些在希臘化猶太團體中富權威的著作,被基督徒教會納入「舊約」內;但這些著作中,部份是不在希伯來文聖經內,或者是以別的方式出現。故此,經書的主體也就不同。因而兩者的正典性闡釋就不可能完全一樣,因為研讀每一篇經文,都應與整個經書主體有關。不過最重要的是,教會是在逾越奧蹟……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的背景下了解舊約的,是基督憑藉無上的權威,帶來了徹底的創意,和賦予這部聖經明確而清晰的意義(參閱DV 4)。這個新的定義,已成為基督信仰不可欠缺的一環。但不應因此而取消所有與基督的逾越以前,即較早期的正典性闡釋配合的嘗試。尊重救恩歷史的每一個階段是必須的,若撇除舊約本身固有的意思,就是剝削新約在歷史中的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