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應許之地
1865 56. 所有人類的社群都希望居住在一個固定的地域之內。否則,人們就會淪為異國人,甚至是難民,如果際遇好的話,他們頂多會被人容忍,否則他們會遭人剝削,或者不斷遭人排斥。以色列民從埃及的奴役中得到解放,並且按天主的許諾獲得一塊土地。這許諾的實現需要時間,而且在歷史的過程中,將會出現很多問題。為聖經中的以色列民族,在充軍後,這塊土地仍是他們所希望的物件:「蒙上主祝福的人將承繼福地」(詠37:22)。
  舊約聖經的啟示
1866 希伯來聖經沒有「應許之地」這個詞語,因為並沒「承諾」這一詞。這個理念是用「給予」一動詞的將來式表達出來,又或者用「起誓」這個動詞:「是他向你的祖先誓許給你…之地」(出13:5; 33:1等)。在那些與亞巴有關的傳統中,土地的承諾令後裔的承諾更完整(243)。所提及的是「客納罕全地」(創17:8)。天主興起一個首領-梅瑟,好能令以色列民族得到解放,領它進入應許之地(244)。但以民在整體上缺乏信德:在早期有信德的人當中,很少人能抵受橫跨曠野漫長的路程;能進入許地的將會是年青的一代(戶14:26-38)。梅瑟自己在進入許地前已去世(申34:1-5)。在若蘇厄的領導之下,不同的支派定居在天主所應許的地方。
1867 按司祭典的傳統,那塊地從那時起將要保持聖潔無瑕,因為天主親自住在那�堙]戶35:34)。因此,這恩賜的附帶條件是保持道德上的聖潔(245),以及唯獨事奉上主,排斥其他一切外族的神明(蘇24:14-24)。另一方面,天主是整個土地的主人。以色列人只以「旅客或住客」的身份在那�堜~住(246),正如聖祖昔日的身份一樣(創23:4; 出6:4)。
1868 在撒羅滿王朝之後,這塊地分裂為兩個王國。先知們都歸咎於崇拜偶像及社會上不公義的情況;他們都紛紛宣佈要來的懲罰:他們將會失去土地,那塊地會被外邦人征服,以民將要被充軍流亡。但先知們常為他們打開回國的希望之門,再次擁有應許之地(247),也不忘強調耶路撒冷及聖殿的重要角色(248)。後來先知們更把這許諾的層面伸延至一個末世性的未來。雖然應許之地仍然是一個地理上的範圍,它卻成為了吸引萬民的中心點(249)。
1869 在土地這主題上,我們不可忘記若蘇厄書如何講述進入福地的情景。其中多處經文(250)提及把戰利品祝聖予天主的的做法,即所謂「毀滅令」(anathema, herem)。此舉要求把異教徒的宗教崇拜的地方及物品通通毀滅(申7:5),連任何有生命的生靈都包括在內(申20:16-18),用意在於避免受到異教玷污。同樣地,為避免以色列任何一個城市崇拜偶像,申13:16-18規定把所有居民殺盡,並且用火把全城焚毀。
1870 在申命紀成書之時--這也是若蘇厄書成書之時--斷絕任何交往的做法只是一個理論上的假設,因為實際上在猶大境內已再沒有不是以色列國籍的人。因此,毀滅一切戰利品的規定可能是憂慮未來所導致的,是過去經歷的投射所得來的後果而已。事實上,申命紀所關注的是加強一個民族在宗教上的身份,因為這個民族正處於異教徒的宗教崇拜及通婚的危機當中(251)。
1871 為能多理解毀滅令的規定,我們須切記三個詮釋的因素:其一是神學,其次是倫理,最後是社會;即承認這塊土地不可轉讓的主權是屬上主的;有必要避免一切妨礙以民全心忠於天主的誘惑;最後,人性易於傾向以各種偏離正軌的暴力方法解決問題,並把這傾向與宗教混為一談。
  新約聖經的啟示
1872 57. 新約聖經很少發揮許地的主題。耶穌跟他的父母逃往埃及和返回以色列地域(瑪2:20-21),明顯地重拾先人的路線,在記載的背後有一個神學上的預像。在聖斯德望的講話中,當他提及歷史時,「應許」一詞常與「土地」及「產業」相提並論(宗7:2-7)。「應許之地」這用語從未在舊約聖經出現過,竟然在新約聖經出現(希11:9),那是一段回顧亞巴郎經歷的經文,目的是要更突顯它的暫時性和未完成的一面,以及它指向世界與歷史的絕對未來:對作著來說,以色列擁有的「土地」目的是指向另一塊土地,即「天上的家鄉」(252)。真福八端之一,也以同一的方式使人從歷史地理的意義(253),轉到一個更無止境的意義:「溫良的人…要承受土地」(瑪5:5);這�堜珓�的「土地」,相等於「天國」(瑪5:3,10),具有一個既是目前又是未來的末世境界。
1873 新約聖經的作者不外乎更深入地探究「許地」的象徵意義;這探究過程在舊約聖經以及在兩約之間的猶太教已開始進行。但這不應令我們忘記,天主曾一度賜予以色列民一塊實在的土地作為他們的產業;這塊土地的恩賜有其附帶條件,就是要恪守盟約(肋26; 申28)。
  (c) 以色列民族的永久性及其最後的救恩
  舊約聖經的啟示
1874 58. 究竟盟約的百姓期待一個怎樣的未來?在歷史的過程中,他們不斷提出這個與天主的審判及救贖有關的問題。
1875 早在充軍前,先知們已質疑以民那幼稚的希望,以為「上主的日子」自然會為他們帶來救恩及制勝仇敵。相反地,正是為了向這個自知在社會生活及信仰上犯了嚴重過錯的民族,宣報其悲慘的命運,先知們都採用了一個「黑暗而無光」(254)的上主的日子的圖像,但也令他們隱約看見一線希望的曙光(255)。
1876 在極度悲慘的時刻,因違反盟約而導致的充軍的悲劇,令人重新提出同樣的問題:遠離自己國土的以色列民族,能否繼續寄望得到天主的救恩?以色列民族仍有它的將來嗎?厄則克耳和第二依撒意亞兩位先知,相繼以天主的名義宣佈一個新的出谷,即以色列民將要返回自己的國土(256),一個包含多方面的得救經驗:失散的人民再度復合(則36:24),天主將親自照顧他們(257),他們的五內將得到轉化的氣息(258),國家(259)及祭祀(260)得以復興,再次重視昔日天主的揀選,特別是天主對他們祖先亞巴郎及依撒格的揀選(261),以及對達味王的揀選(則34:23-24)。
1877 較近期的先知書也隨著這方向發展。有些預言鄭重地聲明以色列家族將永遠長存(262),永遠在上主面前作祂的民族,無論它作了些什麼,永不再會被上主擯棄(耶31:35-37)。上主答應會重新建立祂的百姓(263)。天主在古時對以色列作的許諾,一一都得到肯定。充軍後的先知更把這些許諾的範圍,推擴至普世人類(264)。
1878 至於將來的前景,作為一個對等,必須強調遺民這個主題的重要性。從神學上看,以色列民族能確保永遠長存,雖然不是指整個民族而言,而僅限於一小撮的人,但他們卻為國家帶來了天主救恩的希望(265)。充軍後的團體認為自己是「亡命的遺民」,期待天主的救恩。

243 創12:7; 13:15; 15:4-7,18-21; 17:6-8; 28:13-14; 35:11-12.
244 出3:7-8; 6:2-8; 申12:9-10.
245 肋18:24-28; 申28:15-68.
246 肋25:23; 詠39:13; 編上29:15.
247 亞9:11-15; 米5:6-7; 耶12:15; 則36:24-28.
248 見本文第二章、乙、7.
249 依2:1-4; 米4:1-4; 匝14; 多13.
250 蘇6:21; 7:1,11; 8:26; 11:11-12.
251 申7:3-6; 20:18; 參看厄上9:1-4; 厄下13:23-29.
252 希11:9-16; 參看3:1,11-4:11.
253 出23:30; 詠37:11.
254 亞5:18-20; 8:9; 索1:15.
255 歐11:8-11; 亞5:15; 索2:3.
256 則20:33-38; 依43:1-21; 51:9-11; 52:4-12.
257 則34:1-31; 依40:11; 59:20.
258 依44:3; 則36:24-28.
259 則37:1-14.
260 則43:1-12; 47:1-12.
261 依41:8-10; 44:1-2.
262 依66:22; 耶33:25-26.
263 依27:12-13; 耶30:18-22等。
264 依66:18-21; 匝14:16.
265 依11:11-16; 耶31:7; 米2:12-13; 4:6-7; 5:6-7; 索3:12-13; 匝8:6-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