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 | 但到了士林學派時代,學科方面有了新的增加,新的成績,士林學士們,儘管在研究拉丁譯文的真實性上,曾痛下工夫,由他們所編著的「聖經補正」(Correctoria biblica),足資証明;但他們更專心研究的是在於編纂聖經的注釋和說明。他們把聖經字句的各種含意,縷析分明地列出,令人拍案叫絕;他們在神學上的思想也頗有分量;他們把聖經的經卷,一一列出,並加上各部份的考證;他們把聖經的研究成果,也一一列出,並把聖經的各種意義之間的連貫關係,也一一加以說明。這樣,誰都會看出聖經隱晦之處的真正含意。此外,他們出版了不少有關聖經方面的道理書;其中有些是屬於神學方面的,有些是屬於神學詮解方面的:其中最負盛名的,要算是聖多瑪斯•亞圭那了。 |
| 97 | 我們的前任教宗克肋孟五世,在聖城(羅馬)添辦了頗有名氣的(傳信)學院以及東方各語文研究大學之後,我們的學人,便開始在聖經原本以及拉丁文抄本上,作更進一步的研究工作。稍後,希臘文復興,尤其發明了新的印刷技術,聖經的研究工作於是更大為擴展。說來真奇妙:短短時間內竟出了許多版本,尤其是拉丁通行版本,幾乎充滿了全球的公教會:當時,天主的聖經到處受尊敬、受愛慕,也正因此而駁斥了教會仇人的誣妄。 |
| 98 | 在這裡,我們也不得不提:當時博學之士,不知凡幾,尤其在各修會團體中,更是人才輩出;自維也納會議起,直到脫利騰大公會議,不知出了多少研究聖經的學人;他們一方面利用新的支援,另一方面,利用各種學識,以匠心獨運的智慧,不僅把古人的著作,加以發揚光大,而且還似乎為下一世紀所要召開的脫利騰大公會議,作舖路工作;當時看起來,好像又回到教父的光輝時代了。原來誰不知道,我們也津津樂道,我們的前任教宗,從庇護四世到克肋孟八世,曾出過不少作家;他們出版了古代聖經的傑出翻譯本,即拉丁通行本與亞歷山大本;後來,這些版本,由教宗息斯督五世與教宗肋克孟(八世)的權威和命令,通行各地,普遍應用。就在同一時期,大家都知道,還有其他古老的聖經譯本,還有盎脫威比(Antuerpiensem)和巴黎出版的多種語言版本,都很謹慎地出版,並精誠研究每個字句,新舊約每部書都有詳細的講解;而且沒有一個重大的問題不為多人的智慧所迎刃而解的;當時學人中,有不少頗負盛名的教父。最後,在我們這時代,由於我們適時的機智,在聖經的研究上,也出了不少有功人士;他們同樣以聖經的論證,與語文學以及其他接近的學科,來駁斥唯理派人對聖經的錯誤詮解。 |
| 99 | 以上種切,誰若充份予以應有的思索,就會恍然大悟,教會從未缺過任何照顧,使聖經的源泉,有益地灌溉自己的子女;同時教會也從未缺少保障,使天主所默示的聖經,得以安全無損而發出光輝;她一方面保持聖經的完整,另一方面,用盡心力來光耀聖經,務使聖經絕不因缺乏人們的鼓勵而稍有遜色。 |
| 100 | 可敬的神昆們,深思熟慮的理智,要求我們,把那看來對研究科目的最佳措施,和你們分享一下;但是首先在這裡,一定要注意:人們反對的是什麼;現代人類所信賴的技藝或武器又是什麼。質言之,正如過去的人大致一樣,他們妄持私意,吐棄了神聖的聖傳以及教會的訓導,主張聖經乃是啟示的唯一泉源,且是信仰最高的判官;同樣,如今的唯理派人士,好像是過去(異端)人的徒子徒孫,也同樣固執自己的主張,連那由教父所傳下的基督信仰的遺產,也拋棄不顧。原來他們連對天主的啟示,天主的默感,天主的聖經,也完全予以否認;而且他們還說:所謂聖經,啟示等等,無非只是人的產品,人的虛構,也就是說:聖經所記載的,不是真人真事的記述,而是無稽之談,或是虛構的歷史;所謂預言等等並不是預言,並不是神諭,而是在事後所編造的先兆,或由本性事物所能推測的預兆;所謂奇蹟決不是真正的奇蹟,真正天主神能的表現,而是某種決不超越本性能力的怪事,或是某種幻想,某種神話;福音以及宗徒的作品,也完全出自純人之手。 |
| 101 | 他們妄想,他們這種荒謬怪誕,可把天主的神聖真理,徹底剷除;他們竟稱這種荒謬怪誕,為某種新的「自由科學」方案;但是,對於這些,連他們自己也遊移不定,一會兒修改,一會兒補充。雖然他們對天主、對基督、對福音、對其它聖經,如此失敬,擅作主張;但他們中,也有些人,願意保存神學士、基督徒、福音研究者的名號,並願假這種美名,來使無知者,昏昧迷惑。除此之外,還有不少人,與上述的人們同流合污;他們來自其他學科,同樣以不能容忍天主所啟示的事理,來攻擊聖經。時至今日,我們實在無法足夠地悲嘆:對聖經的這種攻擊,竟日益囂張,日益猖獗。這對有識穩健之士,固不難小心防範,但教會敵人對那些普通老百姓,尤其對那些不學無術的人民,更是千方百計,企圖予以陷害,他們散發小冊子,精美日曆,以傳播他們的毒素;他們以講座或講道來散發這些毒素;他們的邪說,已傳遍各處,使許多人離棄了教會的保護,而受他們控制;許多學校青年,思想幼稚而輕信,又輕信而輕視聖經,甚至視聖經為兒戲玩物,可嘆熟甚! |
| 102 | 可敬的神昆們,請大家點燃心火,研究一般牧靈的學問,好使那從基督而透過宗徒傳下來的古老真教會,來抵禦這些新而「假冒知識之名的反論」(參閱弟前6:20),來保衛聖經,奮勇作戰。 |
| 103 | 所以第一,要專心致志,使在神聖修院或學院裡,教授聖經,一如聖經學科本身的重要性,以及當今時代的需要所要求的,在這事上,最重要的問題,莫過於教授的人選。而教授人選,該重質而不重量;事實上,唯有熱愛聖經,長久寢饋於聖經,善於講道的人,才堪膺此重任。同樣該深謀遠慮的是:日後誰將負此重任。這該未雨綢繆,早作準備;要是方便的話,該從那最有希望的,研究神學成績優良的學生(修士)中,挑選若干名,讀完了其它學科後,專門研究聖經。這樣挑選,這樣培植出來的博學士,才可放心地,予此重任;對於這事我們為了謀求最佳最相稱的成果,要在不久之後,另外頒發一些文告,作更詳細的指示。 |
| 104 | 總之,初學聖經者的頭腦,在研究聖經一開始,就要準備好,要勤力保衛聖經,以及由聖經所獲得的意見,對於這一點,修生必須上課,研究所稱的「聖經導論」。從這「導論」裡修生可以獲得助益,深信聖經的完整與權威,並知如何考據,如何獲得正當的意義,如何找出人們對聖經的誤解,而予以徹底剷除。由開始就藉助神學按部就班地用功討論這些問題,是多麼重要;不消說,全部聖經其餘的討論都要不斷地依賴這些論證,並以這些光照而明朗化。 |
| 105 | 因此,教授應非常專心研究對聖經的詮解,因而對此科貢獻更大,致使學生們投入天主聖言的寶庫,使之成為熱心事主的泉源,我們知道在學府裡,時間有限,而聖經內容淵博,實無法講述全部聖經。但是教授必須有益地,指示出一條詮解聖經的大道;不拘對聖經中每一經卷的大概情形,或對聖經中每一經卷,特別加以研討。一個明智的教授,該不顧一切,全力以赴。也許在一般學府裡,不能像在大學研究院裡一樣,把一卷或兩卷聖經詳加研討;但盡最大可能,應該做到,挑選聖經中某一經卷的一部份,適當地加以詮解。務使學員們因教授的這樣示範,而獲得教益,對聖經其它經卷,學員們應終生熱誠地自修自讀。 |
| 106 | 可是他(研究聖經者)應固守祖先們的律例,在這方面(即在聖經譯本方面),採用拉丁通行本為藍本,脫利騰大公會議曾規定這為藍本:「在公開朗誦、討論、宣講、講解方面,都應以拉丁通行本為正式經本」(參閱本文獻61);此外,教會的恆久習慣,也推荐這拉丁通行本為正式經本。但是,其它版本,為古老基督徒所樂於採用的,尤其原文版本,也不無採用的理由。在重要的事上,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意義雖可由拉丁通行本的言詞表達出來,但若有模糊不清,若有所虧缺失實,那麼,聖奧斯定勸告我們,必需細查原文才是(參閱 PL 34, 68)。顯然,在此事上,應多麼精細準確,因為詮解聖經者的職責,不是發表他本人的見解,而是說明他所詮解的,究有什麼意義。(參閱:聖熱羅尼莫,《書信》49:PL 22, 507)。 |
| 107 | 那裡需要聖經課程,應竭力予以擴展後,便要著手研討詮解的工作。首先要計劃的,是要細心遵守公認可靠的詮解規律,再精審那反對派所爭論不休之處。因此,要審慎研究(一)這聖經字句本身的意義是什麼;(二)它要表達的是什麼;(三)有無和它類似之處;以及諸如此類的問題;同時也要把它和外在有關的學識指示,聯在一起;但須謹慎,不要把太多的時間,消磨在這些問題上,致使青年學子的頭腦,不勝其煩,反而妨礙了聖經本身的研究,無所助益。 |
| 108 | 因此,在神學上可穩步應用聖經。一般來說,我們該注意:在了解某些古書所遇到的一些難處,在聖經中也會出現,原因是:聖經的作者是聖神;在聖經的字句中隱藏著很多事理,遠非人的智力、才能所能徹悟的,這就是說,天主的奧理,以及和奧理有關的其它許多事理,往往有較深較廣的意義;看起來,似乎與聖經字句所表達的,或與詮解的規則所闡明的不同。此外,有些意義,不拘在信理的闡明上,或在推崇誡命的生活上,完全與聖經字面的意義不合。為此,我們無需否認,在聖經內,含有若干隱晦不明之處;若沒有嚮導,誰也不能登堂入室,明瞭個中含義(參閱熱羅尼莫,《書信》53:PL 22, 544)。天主之如此安排(這是聖師們的一般見解),是為使人們以更大的希求和熱心,來研究聖經,從而對他研究所獲的事理,更能刻骨銘心,永誌不忘。更主要的是使人們了解:天主把聖經交給了教會,使人們在教會的領導訓示之下,絕對安全地誦讀聖經,講解聖經,因為那裡有主的特恩,那裡就可學到真理;而且,誰若向宗徒們的繼承人學習聖經,那就萬無一失了。誠如聖依肋乃所訓示的(《駁斥異端》IV, 26, 5:PG 7, 1056AB)。其實,梵蒂岡大公會議(第一屆),也早已擁護他(依肋乃)的以及其他教父們的道理了。原來這第一屆梵蒂岡大公會議,重申脫利騰大公會議對聖經詮解的法令,宣佈它的思想:凡在信仰和倫理有關的事上,為建樹基督的道理,要以慈母聖教會過去和現在,所持守的聖經意義,被視為真正的意義,因為判斷聖經的真意義,以及詮解聖經,乃是教會的事;所以誰也不得詮解聖經,與教會的這個意義,甚至與教父們的一致意見相抵觸(參閱本文獻78與62)。 |
| 109 | 教會以充滿智慧的規律,絕不遏阻或限制人徹底研究聖經學識;相反的,她常提供人完整的學識,使人免陷錯誤,盡力幫助人獲得真正的進步。因為教會給任何個別學人,開放廣大的園地,在那裡他儘可以安穩的腳步,自己努力於詮解聖經的技巧,而裨益教會。要是在聖經某處,尚無確切規定的講解,那麼,他的研究,由於上智天主的溫柔措施,正好成為一種預備工作,以促使教會早日對此作一了斷。但在教會已有定斷的地方,私下的學人,也同樣有所貢獻:他儘可把那些地方,詳加說明,使普通教友更加瞭解,使有識之士,更上一層樓,或使反對的人,更能心服口服。為此緣故,對一位公教注釋家而言,主要的而且神聖的使命是:要把教會權威所宣佈過的聖經經文,或藉聖作者,由於聖神的默感,一如新約許多地方一樣;或藉教會,由於同一聖神的助佑,「透過隆重的訓導權,或透過通常而普遍的訓導權」(第一屆梵大會議─第三期會議第三章論信德)所宣示的真正意義宣佈出來,以同樣的理由來加以注釋。而且,他儘可借助於自己的其它學科,遵循詮解的規則,來確切證明:這是唯一的詮解。至於其他經文,應比照信仰方面類似之處,而追隨教會權威所接受的公教道理,視之為無上準則:因為聖經作者,以及那寄托道理在教會裡的,既是同一的天主,那麼,那正確的意義,和那合法的詮解,完全不可能有任何不合之處。由是觀之,一個詮解,或與受默感的作者,彼此不合,或與教會的訓誨,格格不入,應被視為不當,不正確,應予以吐棄。 |
| 110 | 所以,這一學科的教授,也該在神學方面,傑出,樣樣精通,並在詮釋聖經方面,通曉教父、聖師、以及最佳注釋家的詮解。聖熱羅尼莫對此點再三叮嚀(參閱熱羅尼莫,《書信》53:PL 22, 544)。聖奧斯定也抱怨的很正確,他說:「如果一個人尋求某種學問,即便是容易的,卑微的,也該訪求博士,名師指教;但他對天主的奧秘經書,對它們的詮解,不願求教,那麼,還有什麼比他更充滿冒昧與傲慢呢!」(奧斯定,《論信德之益》:PL 42, 91)。對此其他教父,也有同感,並以自己的榜樣,來加強他們的主張,「他們對聖經的了解,不隨一己之私見妄斷,而隨古人(古代教父們)的著作及權威,因為他們定然從宗徒的繼承人接獲了瞭解聖經的條例」。(Rufinus, Historia ecclesiastica, II, 9:PL 21, 518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