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原文和非通行譯本聖經
136a 5.出版原文和公教會古譯本聖經,連東方教會的在內,甚至各宗派非公教所印行的聖經,只要忠信完整,只准那些研究神學和聖經的人士誦讀,不過,在引言和注解裡沒有相反公教信理的地方。
136b 6.同樣,在同一條件下,也准許誦讀非公教出版的別的聖經譯文,或是拉丁文,或是其他的非通行的語言。
聖經翻譯本地語言
136c 7.由經驗得知,如果毫無區別准許將聖經翻譯成本地語言,因人的冒昧,只能產生損害,而過於利益;所以絕對禁止翻譯聖經為本地語言,連公教徒翻譯的在內,除非有聖座的批准,或者在主教監管之下出版,具有由教父取來的注解和由公教博學的寫作者。
136d 8.由無論那一宗派的非公教徒所翻譯的無論那種本地語言聖經,也在禁止之列,尤其由多位羅馬教宗所多次譴責的聖經公會所分發的聖經,因為他們根本不理睬教會對出版聖經所規定的極有裨益的規律。
這些翻譯仍准許那些研究神學和聖經的人士誦讀,但要遵守(n.5)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