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宗座聖經參議會對下列所詢問的疑問,認為應這樣答覆:
1. 批判學者為攻擊那被稱為梅瑟五書的真實性所搜集的證據,如此有力,使人不理新舊約各方面多少集體證據,猶太民族的永恆一致的意見,教會的永恆傳統,以及從經文所得的內在証據,是否可肯定,這些經書的作者,不是梅瑟,而是後人利用資料,大部份利用梅瑟以後的資料所寫成的?
答覆:不可!
182 2. 梅瑟五書的真實性,是否要求全部經書,即梅瑟五書全部,以及每一部,都是由梅瑟親筆寫成的?或全是授給代筆人?
還是也有可能容許這樣的假設:即認為梅瑟在天主默感推動之下,孕育而成,再委託一人或多人寫成,使他們忠實地寫出梅瑟的意思,一點兒也沒有相反之處,也沒有遺漏之處,最後,在這種形下寫成的著作,由同一梅瑟,首要的和受默感的作者核准,並以他自己的名義公佈的?
答覆: 對第一部份:不是!
對第二部份:是!
183 3. 對梅瑟五書的真實性毫無成見地承認,但梅瑟寫作時,曾採用了一些資料,那寫下的文件或口頭傳說;按照自己的特定宗旨,並在天主默感之下,從這些資料中,採用了一部份,而且一字不改地,或者,把這些部份資料,予以精簡或擴充,插入自己的作品裡,是否可以?
答覆:可以!
184 4. 主體上不影響梅瑟五書的真實性及其完整性的情況之下,承認梅瑟五書歷經如此漫長的世紀,已有若干修改之處,例如:梅瑟死後加添部份,或由受默感的人所加添的,或對原文插入一些注釋與說明;有些太古老的字句和格式改為新近的詞句;還有些手民抄寫的錯讀處,理應按照批判技術的規則,予以研判和鑑別,是否可以?
答覆:可以!除非教會另有判斷。
教宗特別接見聖經諮議會秘書時,批准上述覆文,並下令公佈。
1906年6月27日
諮議會秘書 Fulcranus G. Vigouroux, P.S.S.
Laurentius Janssens, O.S.B.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