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 除了正經外,在教會內不得以聖經名義誦讀。以下是正經經典: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申命紀、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列王紀四卷、編年紀二卷、約伯傳、達味聖詠集、撒羅滿五卷、十二先知書、依撒意亞、耶肋米亞、達尼爾、厄則克耳、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厄斯德拉二卷、瑪加伯二卷。 |
| 17 | 以下是新約:四福音、宗徒大事錄一卷、保祿書信十三封、同一保祿致希伯來人一書、伯多祿二書、若望三書、雅各伯一書、猶達一書、若望默示錄。 |
| 18 | 對核定這條教律,大會曾與海外的教會商酌,在慶祝殉道聖人週年時,也可(在聖堂內)誦讀殉道聖人們的殉道大事錄。 |
| 19 | 同一教律,在公元397年舉行的迦太基第三屆會議中,亦列入教律之一(Can. 47);後在公元419年舉行的迦太基會議中,再予以核定(Can. 29)。但有以下修正:「保祿書信十三封、同一保祿致希伯來人一書」應改為「保祿書信十四封」在同一會議中決定:在「若望默示錄」後,加上「全部聖經結束」。 |
| 20 | 為堅定這條教律,請你也通知我們的兄長司鐸鮑尼法爵(Bonifacio)或其他地區的主教們,因為我們由教父得知:在聖堂集會中,該唸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