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7 | 宗座聖經委員會同樣決定答覆下列疑問如下: |
| 疑問一 有些異端教人,因與自己的異端教教義不合,竟敢把保祿的牧函,即弟茂德前後二書與弟鐸書,從保祿的書信集中,毫無理由地刪去。但擺在目前的是:教會傳統自始就普遍�琱[堅持,並有許多教會的古文獻佐證,是否該確定主張:這三牧函,確為保祿宗徒所寫,並常被列入正典的原有經卷中? 答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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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8 | 疑問二 近代有一些批判聖經的學者,紛紛不一的,提倡並主張所稱的片斷學說,他們非但沒有任何或然的理由,反而自相矛盾地爭論。牧函是後期由不知名的作者,從保祿書信的片斷或遺失的書信所組成,或大量增添的,這種說法可能由對一些明顯而確切的傳統証據產生的一些輕微的成見,對嗎? 答覆:不對! |
| 409 | 疑問三 反對保祿牧函的疑難,往往來自多方面;有些來自作者用的文件和語文,有些特別來自唯智學派(Gnosticorum)的錯誤─在當時已被描繪為毒蛇─,有些來自假定教會的聖統制度已相當發達;還有其它諸如此類的反對理由;請問:這種主張是否對牧函的確切真實性削弱一些呢? 答覆:不是! |
| 410 | 疑問四 由於歷史性的理由以及教會的傳統,東西教會教父們的一致主張,並由於種種暗示,即從宗徒大事錄突然中斷,從保祿在羅馬寫的書信,尤其從保祿致弟茂德後書來看,很容易顯示出保祿宗徒在羅馬被囚兩次的主張是正確的;所以能安全地肯定保祿寫作牧函的時間,是介乎保祿首次被囚釋放後,和他逝世的中間一段時期內,對嗎? 答覆:對! |
| 1913年6月12日教宗庇護十世,在接見下面簽署的諮議會秘書時,親予核准,並下令公佈。 | |
| 羅馬 1913年6月12日 諮議會秘書 L. Janssens O.S.B.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