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6 | 在拉丁通行本聖經格來孟版致讀者導言中說:「在這版中,無一不是正典聖經……沒有書邊的聖經相關處(以後不禁止附加),沒有注解,沒有異讀,最後也沒有導言……但宗座並不譴責在其它版本中插入聖經相關經文,各種異讀,聖熱羅尼莫的導言,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文字;同樣以後也不禁止用其他文體,加上一些為幫助研究者的便利和應用的這樣文字,有如梵蒂岡版本一樣;但在該經文的書邊上,不得附加異讀」。 既然如此,就有人認為:這最後的幾句話,禁止附加異讀,不僅在書旁的邊緣上,而且也在書的下邊,即在經文底下;現在請問宗座聖經委員會:是否准許在新約或舊約拉丁通行譯文版本,為了研究者的便利,在經文底下,附加異讀,或諸如此類的文字? 宗座委員會經審核問題後,答覆:可以! 教宗本篤十五世於1921年11月17日接見該會委員時,予以核准。 諮委會秘書 H.L. Janssens O.S.B.主教簽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