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教会时时关切对圣经日益获得更深的领悟,不停地用天主的言语,滋养自己的子女(参阅DV 23),尤其在我们现今时代特别显明,因为梵二大公会议规定:为使教友生活更加热切,要把天主圣言的庞大财富,更丰富更宽广地供给基督信徒。
基督的净配今日以日新的朝气,所专心致志的工作,如此崇高伟大及重要,毫无疑问地要求教会全力鼓励研究圣经,为这个原故,同一大公会议适切地劝告:「公教的注释家,以及其他神学家,当本着合作无间的力量去努力为在神圣训导当局的监督之下,藉适当的工具去探讨及讲解圣经,使如此众多的天主圣言服务的人,能够把这光照理智、坚固意志、灼热人心为爱慕天主的圣经食粮,有成效的供给天主的子民应用」(DV 20)。
723 因为新近各种学识突飞猛进,对研究圣经每天掀起许多新的问题,而且不容易解释。所以献身於圣经的人对此工作应更加热切,他们虽然应用最新的科学研究方法,但应知道:天主把圣经交托给自己的教会,没有交托给博学士的私人意见;所以应常在教会训诲机构的指导和保管之下,按照基督教会的传授,和解经的规则解释圣经(参阅DV 12)。
724 为了研究圣经更有力的稳步进展,为了保持解释圣经免受任何冒失意见的损害,并为了注释家和神学家与圣座和彼此之间的和谐合作所驱使(参阅DV 12-23),我们相信时机成熟,应特别关心注意我们的前任教宗良十叁世,於1902年10月30日颁布「醒寤」宗座诏书时,所成立的宗座圣经委员会。此委员会的成立,正是为推进圣经研究的正确进展,此委员会成立至今,由他们的工作,对研究圣经的稳步进展获得的裨益,坚定了我们的信心,此委员会建立的利益与重要。为使教会时常获取更丰富的效益,我们认为没有比以新而更适宜的规定,来重整这一宗座委员会更好更有效力,以致无论是关於作用、设置与讨论问题、以及分配各项工作、或有关人数与选择成员,都更容易按基督徒社团增加的需要,完成自己的工作。
因此,熟虑一切之後,我们自动的以我们宗座的权威,决定颁布有关宗座圣经委员会的新规定如下:
725 1. 圣经委员会按照自己的任务,仍继续推动正确的圣经研究,并在解释圣经方面供献教会训诲机构有力的协助,按照新规定重新承认,并与信理部连结在一起。
726 2. 圣经委员会主席一职,由信理部部长枢机担任,他可有副主席作助手,由委员会成员选出。
727 3. 圣经委员会应由各学院各国藉研究圣经学的人士组成,他应在学识、明智、对教会训诲机构有教会感各方面,超群出众。
728 4. 圣经委员会成员,由教宗任命,为期五年。人选是由主席枢机在谘询主教团後提名的,五年期满後,可再次认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
729 5. 圣经委员会秘书,由委员会主席推荐,并由教宗任命,为期五年。也列在信理圣部的谘询委员会内。五年期满後,可再次认定。最好,枢机主席,尽可能在向教宗提名适当人选之前,先在委员会中谘询。
730 6.召开圣经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一次。
731 7. 如果研究特别问题有需要,枢机主席可由特别精通此问题的成员成立特别小组,此一小组完成了研究工作之後,即停止任务。此小组委员会主席同意,如果需要,也可询问其他专家,连非公教徒在内。被邀请谘询的人并不成为成员。
732 8. 圣经委员会成员,亦可以书面受谘询。
733 9. 由教宗或委员会主席指定研究的问题和论题,应细心研究。无论是由信理圣部,或主教会议,或主教团所提出的,或由圣经委员会成员所暗示的,连由公教大学和圣经社团所提出的,「治理全教会」宗座宪章第136条的规定除外(Constitutiones Apostolicae Regimini Ecclesiae universae)
734 10. 圣经委员会全体大会所得的结论,如有事件发生,以前的特别小组所得的结论,都应呈报教宗,并交信理圣部处理。
735 11. 圣经委员会的任务是完成研究工作,并准备训导和法令,由信理圣部公布。可特别提交圣经委员会,获得教宗批准,除非教宗另有安排。
736 12. 圣经委员会应关心与各种圣经研究学院联络关系,无论是公教或非公教的学院。
737 13. 在与圣经有关的事上定新规律,先应谘询圣经委员会。
738 14. 圣经委员会,除非另有规定,可继续颁发圣经科学位,按照特别规定,亦可覆核。
739 15. 圣经委员会成员对委员会讨论的事项,按其性质和重要,忠於保守秘密,要遵守保守秘密的规则。
我们在此自动诏书内所规定的一切,我们下令批准有效,由本年7月8日起生效。一切反对无效,连特别提及者在内。
发自罗马伯多禄大殿
1971年6月27日
我们即位第九年
保禄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