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53 | 1.1.11.2. 这些作者虽然所走的路线和所得的结论彼此距离相当远,但仍有两点相同。 (a) 应该分开:一方面耶稣在世时怎样在同时代的人前(家庭、敌对、门徒)为人的表现,以及怎样为人所了解;另一方面,相信耶稣的人在他复活显现之後又怎样了解他的生活,他的为人。在其中间并没有中断;但要注意其中的重要变化。这是基督学的构成要素。也要注意「纳匝肋人耶稣」的人性局限,同时经过他复活的完全启示,在圣神的光照之下,应承认在他身上为「信仰中的耶稣」。 |
| 954 | (b) 也应注意在新约各书中,对基督奥义的了解已反射出许多不同的方式,但都用圣经的说法,在世界的救主耶稣身上「满全了」或「应验了」。「满全了」或「应验了」假定了一个「更宽广的意义」,或者这意义在圣经经文原来就有的意义,或者由犹太人,在耶稣时代再读这段经文时附加的。这一「更宽广的意义」,绝不是由纯粹思辩神学而来的结果,而是由耶稣本人而来,因为他更显出了他本人的角色。 |
| 955 | 1.1.11.3. 释经学者和神学家在这一观点之下,面对耶稣的个人人格。 (a) 耶稣个人是受犹太教育的培育,凡有积极价值的,耶稣都完全予以吸取,但同时他也有一种完全特有的自我意识,即有关与天主的关系,和在人间应尽的使命。有些福音经文 (如路2:40, 52),要我们承认这种意识的进展。 (b) 但是解经学家和神学家都不敢进入耶稣的「心理学」,或者因为经文批判学的困难,或者因为怕妄用思辩的危险(不正确,或者太过,或者不够)。更好对他之「为人」的奥秘加以尊重。耶稣也没有明说,他只许让人由他的言行约略看出他一些内在生活的奥秘 (舒尔曼 H. Schurmann)。新约中的多种不同的基督学,大公会议的定断也只是重覆新约中的内涵,只是用了「辅助的语言」,指示由那条路线走向神学的反省,没有准确描写这项奥迹。 |
| 956 | 1.1.11.4. 经学家和神学家在研究耶稣基督的问题上,都同意不将基督学和救赎学分开。天主的圣言降生成血肉(若1:14),要尽天主与人间的中人任务。他如果是「完全自由」的人,和「为他人的人」,这种自由和这种自我奉献都源於与天主的亲密结合,将自己特殊和完全独一无二的心意归向於天主父。关於基督的学识和先存性绝不能躲避;但二者都属於基督学研究的另一 围。 |
| 第二章 各种方法的危险和局限 | |
| 957 | 上面所提到的各种方法都有它的强点,建基於圣经经文,因此也都有自己的便利和优点;但其中也有些方法如果单独使用,带来一些危险,没有把圣经的信息完全解释清楚,或者也没有把耶稣基督的面貌完全表达出来。 |
| 1.2.1. 古典神学的方法有两个困难 | |
| 958 | 1.2.1.1. 关於基督学的信条,过於依赖教父时代和古时代神学家的语法,而没有依赖新约的语法,好似表达的启示最後泉源不太正确,并且对定断信条也不太适宜。 |
| 959 | 1.2.1.2. 利用新约,唯独关心保护或奠定所谓的「传统」道理,以「古典」的信条来作表达,有危险不向批判学的问题开放,释经学家在释经时是不能避免的。比如:在福音的叙事中,很容易承认那些讲论详情的经文具有历史性,但按照当时的文学惯例能具有神学目标,或者福音将一切话语的真实性归於耶稣,但同时在不同的福音书中有不同的报导,有些问题就如此忽略了过去。但我们现代又理所当然地提出,因此可能将一些教理条文依据过於「保守」的批判学的结论,其实尚在辩论中。 |
| 960 | 1.2.2. 出於神学家和大公会议的用语的神学反思,建基於正确的判断,但是,在信德方面,为了避免歪曲了圣经的证据,应遵守两个条件: 1.2.2.1. 在教会中历代所用的「辅助」语言,在信德方面,并不与「引用」的语言,享有同等的地位,因为是受默感的作者所用的,尤其是新约,因为用语的方式是根据於旧约。为要由相对的语言,得到「启示的绝对权威」,除非宗徒时代教会的基本经验和继续下来的教会经验,有一种连续性,分辨和分析都需要研究,绝不能对圣经的正式肯定有所损害。 |
| 961 | 1.2.2.2. 在这工作上有一种危险,即将我们现代所固有的思想和说话方式,赋与绝对的价值,以致能够把由福音经文中认识的基督放上一个问号。 如果新约经文经过不同的哲学系统所要求的选择和解释,这事必定发生。但如果从全部圣经来看与所用的各种语言方式得不到平衡,基督学则不能切实研究。 |
| 962 | 1.2.3. 历史研究明了过去时代的人物是很重要的。任谁都知道,对纳匝肋人耶稣的研究当然也是如此(参阅:上述1.1.3.)。 1.2.3.1.但是,仅仅单纯分析经文不够,因为这些经文是在人的团体中所编纂和接受的,这团体并不只以抽象的观念而生活,而且以信德来生活。这信德是出於耶稣的复活,并且进步发展。这救恩事件已深入各种不同的犹太团体的宗教经验中。 |
| 963 | 1.2.3.2. 应注意,在犹太团体中的信仰与基督教会内的信仰,有莫大的区别,很容易忘记,在初期宗徒的信仰是基於「梅瑟法律、先知和圣咏」(路24:44)和他们与复活的基督亲自来往之间的历史连贯。这连贯是历史的事实:即他们在对亚巴郎和梅瑟的天主的宗教宣认,以及在逾越奥迹事件之前或以後的连贯。他们在与「信仰中的耶稣」生活之前,先与「历史中的耶稣」生活过。所以,今日研究专家无论有什麽主观倾向,都应查究新约的基督学和其内在发展的深刻一致。 |
| 964 | 1.2.4. 为了寻找基督宗教的起源,比较宗教学的帮助虽然需要,却有两个危险: 1.2.4.1.能为成见所损害,认为基督的宗教与其他相类似的一切案件作解释,即将先存的要素与其产生的社会情形相混合而成;即一些由犹太主义,和另一些由当时的异教而来的混合而成;基督宗教的产生,就是由一群出於犹太的信者与希腊文化的社会环境相结合,将某些要素变换而成的。实际上,在公元前第叁世纪,犹太主义即已遇上了希腊化的问题,或者吐弃一些相反本国传统的要素,或者接受对自己有利的优长。就这样传下来希腊文翻译的圣经几个世纪,已显示「本位化」的结果。初期的基督徒承受了这种的圣经,并随从了它。 |
| 965 | 1.2.4.2. 有时有危险将没有任何内在法制的创造力归於初期教会团体,好似各教会没有根,没有切实的传统。有些历史学者甚至到如此极端,认为耶稣只是一个「神话人物」,丝亳没有历史的事实。这种自相矛盾的意见,时常能够躲避;但不少离开信仰的历史家,认为由大希腊文化主义而来的基督徒团体,他们把犹太传统中的「救主」换成某种「救恩宗教」的主要英雄,与所谓的「神秘敬礼」差不多。但是宗教学并不要求进化论的原则,定出来一个应随的标准,却努力在宗教中分辨「恒常的规律」来,并不是将宗教的信仰划一,以致改变了容貌。有如研究其他宗教,同样在研究基督宗教上,要找到基督宗教的特点,与「福音」的创新相联系,如此藉现象学的弯路,打开了走向基督学的道路。 |
| 966 | 1.2.5. 如果要正确了解耶稣的为人,如果如了解初期教会的生活和她原有的信仰,精深研究犹太主义是很重要的。 1.2.5.1. 为认识耶稣作研究,只由这条路前进,常有一种危险,即经过这种研究,虽可证实耶稣是出於犹太,具有犹太人的性格,但削弱了耶稣的「为人」。难道他只是在博学士中的一个最忠信於法律和先知的传承者?或者是一位先知,最悲惨受误解的牺牲者?或者是一个行奇迹者,好似在犹太文学中所记录的许多行奇迹者中的一个?或者是一个政治煽动者,最後为罗马当局与不了解他的司祭长共谋把他杀死? |
| 967 | 1.2.5.2. 照实说来,耶稣与严守教规的法利塞党人彼此纷争,好似一种分享同一的产业的弟兄之间的纷争一样。以後,因耶稣的出现所引起的朝气,显出他的不同意见有更深一层的主要原因,虽然我们承认福音的记述可能有些强调原来的情况。这种不同的意见是有关新的方式了解与天主的关系,以及耶稣藉宣讲天国的福音,给同时代的人带来的「圣经的经验」。仔细研究耶稣的犹太性格,绝不能疏忽这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