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教父释经 | |
| 1453 | 从最早期,教会便知道是圣神感动新约的作者把救恩的讯息书写出来(DV 7, 18),而同一的圣神,亦不断辅助教会去阐释他所默感的着作(参阅 依肋内,Irenee, Adv. Haer., 3.24.1; 参考 3.1.1; 4.33.8; 奥力振,De Princ., 2.7.2; 戴都良, De Praescr., 22)。 |
| 1454 | 教父在正典形成的过程中担当了一个特别的角色;同样,他们在那从不间断地陪伴和引导教会诵读和阐释圣经的活生生的传统中,亦负起一个主要的责任(参阅「上智的天主」通谕:本文献 110~111; 「圣神默感」通谕 28~30:本文献 554; DV 23; PCB, Instr. de Evang. histor., 1)。在那大传统的洪流中,教父释经明显的贡献包括:从整部圣经 抽出构成教会教义传统的一些基本定向,以及提供了一套丰富的神学教训,为教导信众和给予他们灵性的滋养。 |
| 1455 | 教父非常推崇圣经的诵读和阐释。这点首先可从直接与圣经的了解有关的着作,如讲道集和注解集着中,可见一斑。但除此之外,教父在辩证和神学的着作中,亦有引用圣经来支持主要的立论,足以证明他们对圣经诵读和阐释的注重。 |
| 1456 | 教父认为诵读圣经最主要的场合是在教堂内,在礼仪之中,所以他们提供的阐释通常是神学性和牧民性的,触及与天主的关系,好能同时帮助整个团体以及个别的信徒。 |
| 1457 | 教父视圣经为天主的书,是一个作者的一部着作。不过,这并不表示他们把人类作者贬为一些被动的工具;他们亦颇胜任为特定的书卷配上其特定的目的。但他们探讨的方式,绝少顾及启示在历史中的发展。不少教父把 " Logos" ,天主的圣言,描绘成旧约的作者,因此肯定全部圣经均有一种基督神学上的意义。 |
| 1458 | 暂且不谈安提约基亚学派(Ecole d'Antioche)的某些释经学者(尤其Theodore de Mopsueste),教父以为他们可以随意断章取义,从而点出他们从一句句子 找到一些启示的真理:在针对犹太人立场的护教学 ,或与其他神学家的神学辩论中,他们毫不犹疑地使用这种阐释方法。 |
| 1459 | 由於他们最关心怎样以圣经作为与弟兄姊妹共融的生活的基础,他们通常乐意把圣经的经文应用於身处的环境 。奥力振之所以有系统地钻研希伯来文圣经,是因为他希望与犹太人辩论时,使用一些为後者所接受的经文。因此,当圣热罗尼莫(St. Jerome)称许「希伯来文是真理」(hebraica veritas)时,在这方面,他显得不像一个典型的人物。 |
| 1460 | 为了减轻一些圣经段落可能为某些基督徒(为那些反对基督宗教的异教徒更不在话下)所带来的反感,教父惯常借用寓意解释法;不过,他们甚少摒弃经文的文字感和历史感。他们对於寓意法的运用,远胜於外教作者直接套用寓意的方法。 |
| 1461 | 诉诸寓意的做法亦是基於一个信念,那就是:圣经,这部天主的书,是天主赐予他的子民、教会的。原则上,圣经中没有甚麽是因不合时宜或毫无意义而可搁置一边的。天主恒常地向他的基督徒传达一个总是有关他们时代的讯息。在解释圣经时,教父把预像解释和寓意阐释混和,并交织得无法拆解。他们这样做,总是为牧民和教育的需要,因他们深信凡被记录下来的,都是给我们作 戒的(参考格前 10:11)。 |
| 1462 | 由於坚信他们正处理的是天主的书,因而是一部具无穷尽深意的书,教父相信任何一篇经文,都可以透过寓意的方法作任何一种阐释。不过,他们亦认为其他的阐释亦可以提供不同的见解,只要所提供的与信仰相符合。 |
| 1463 | 教父释经学最具特徵的寓意阐释法的一个危机,可能令今日的人颇为尴尬。但教会告诉我们,这种释经法也常有其贡献(参阅「圣神默感」通谕 31~32, DV 23):教父教导我们从神学的角度,在一个活生生的传统的脉络中,以一个真正的基督精神来研读圣经。 |
| (叁) 教会各成员在释经中的角色 | |
| 1464 | 赐给教会的圣经,是全体信友共享的宝物:「圣传和圣经组成一个天主圣言的宝库,托付於教会。全体圣民依附着它,联同他们的司牧,永远持守宗徒的教训……」(DV 10; 亦参阅 21)。的确,教会历史某些时期的信友对圣经经文的熟悉程度,会比别的时期高,但在教会生命中每一个重要更新时刻,圣经都处於启导的位置,从初世纪的隐修运动,至近代的梵蒂冈二次大公会议均如是。 |
| 1465 | 梵二的训导指出,当所有领受了洗礼的人,怀着对基督的信仰参与弥撒庆典时,便公认基督临现於他的圣言中:「因为当圣经在教会内被诵读时,那是基督亲自在说话」(SC 7)。他们是怀着那全体天主的子民独有的「信仰的意识」(sensus fidei)来聆听天主的圣言……因为藉着这「真理之圣神所启发和保存的信仰意识,天主的子民,在教会训导当局领导之下,拳拳服膺其所接受的已不是人的语言,而是天主的圣言(参阅得前 2:13)。他们不能缺损地遵从传与圣徒的信仰(参阅犹 3节),以正确的判断力更深刻地去体会,并以生活更完美地付诸实行」(LG 12)。 |
| 1466 | 为此,教会所有成员在圣经阐释中皆有一定的参与。在履行他们的牧职时,作为宗徒继承人的主教,是圣经在每一时代得到不断阐释的那活生生的传统的首要见证人和保证人。「藉着真理之神的光照,他们有责任忠实地保存天主的圣言,解释它,并透过他们的宣讲更广泛地传扬下去」(DV 9; 参阅LG 25)。作为主教的伙伴,司铎首要的任务是宣讲天主的圣言(PO 4)。他们领受了一个特为阐释圣经的神恩;当传递天主的圣言而非他们自己的思想时,他们把永恒的福音真理,应用在实际的日常生活环境之中(同上)。这神恩是赋予司铎和执事的,尤其在他们施行圣事的时候,要阐明在教会的职务中,圣言与圣事是一体的。 |
| 1467 | 在感恩的团体中担当主持和信仰导师的传道员,他们主要的任务并非传授教理那麽简单,更要协助信友明白和辨识当他们聆听和反省圣经时,天主的圣言在他们心内正向他们说些甚麽。因此,地方教会以整体而言,按天主的子民─以色列的模式(出 19:5~6),成为一个意识到被天主所训诲的团体(参阅若 6:45),一个以信德、爱德和顺服的心恳切聆听天主圣言的团体(申 6:4~6)。只要他们继续在信德和爱德内与整个教会联合一起,这些真正聆听的团体在他们自己的环境中,将成为有力的福传和交谈的能源,以及社会改革的动力(在世界中传福音 57~58; CDF, Instruction sur la liberte chretienne et la liberation, 6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