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 第二部福音尝试在耶稣苦难的记载中回答两个疑问:耶稣是被谁判决的?为什麽要把耶稣处死?马尔谷将不同的事件放在天主计划的框架时,尝试给予一个整体的答案: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是「为应验经上的话」(谷14:49)。随後,他指出犹太人权威及罗马政府所扮演的角色。
1943 耶稣是被公议会的叁组成员--「司祭长、经师和长老」(谷14:43)--下令拘捕的,这是经过很长的部署而达成的後果,这过程始自谷3:6,唯独主角有所不同:当时,密谋反对耶稣的是法利塞人及黑落德党人。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司祭长、经师和长老」在耶稣首次预言苦难时才首次出现(谷8:1)。在谷11:18,「司祭长、经师和长老」寻找除掉耶稣的方法。谷11:27却说这叁组人再一次聚集,质问耶稣有关行事的权柄。耶稣向他们讲了恶园户的比喻;所得的反应是,他们「想逮住他」(谷12:12)。在谷14:1,他们捉拿耶稣的企图是要「把他杀害」。犹达斯出卖耶稣正好给他们一个大好的机会(谷14:10-11)。因此,耶稣被捕,以及其後被处死,责任在於当时犹太民族的领导阶层。马尔谷惯常把掌权者的态度,与拥护耶稣的「群众」或「民族」的态度相对立。马尔谷分叁次提到(321),掌权者在意图杀害耶稣的勾当上有所顾忌,因为他们害怕人民的反应。不过,最後在比拉多前的审讯中,司祭长成功地煽动群众作出有利於巴辣巴的选择(谷15:11),因而反对耶稣(谷15:13)。在群众的呼喊之下,比拉多无可奈何,只好「满足群众」,最後决定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谷15:15)。我们当然不可把这一时聚集的群众,与当时的犹太民族混为一谈,更不可以把他们当作所有时代的犹太人。我们只可说这些人象徵着罪人的世界(谷14:41),而我们所有人都是这世界的一份子。
1944 根据马尔谷,耶稣之所以「被处决」应归咎於公议会(谷10:33; 14:64)。他没有说比拉多判决耶稣有罪,但就算是没有控告耶稣的原因(谷15:14),他仍把耶稣交去处死(谷15:15),这一点令他的罪孽更为深重。公议会判决耶稣是因为当大司祭问他是否「默西亚,那应受赞颂者的儿子」时,耶稣给了一个肯定及仔细的答案,因而被指「亵渎」了天主(谷14:61-64)。因此,马尔谷指出犹太人权威及基督个人之间最深刻的决裂,这一点仍不断是犹太教与基督宗教之间最严重的分歧。对基督徒而言,耶稣的答覆并不是亵渎的话,这的而且确是真理,凭他的复活已表现出来。对整体的犹太人而言,基督徒所犯的错在於他们肯定基督是天主子,因而严重地冒犯了天主。这基本分歧无论有多深,也不应演变成彼此之间的仇视,或者令人忘记彼此共有的极丰富遗产,当中包括对唯一真主的信仰。
1945 结论。认为按马尔谷福音,耶稣被处死的责任应归咎於犹太民族,这想法是由於对这福音有错误的理解所致。这一类解释在过去带来了严重的後果,但实际上与福音的观点并不相符,正如我们所见的,人民或群众的态度往往与仇视耶稣的掌权者的态度刚刚相反。另一方面,我们忘记了耶稣的门徒其实也属犹太民族。问题的关键在於推卸责任,这在人类的历史中屡见不鲜(322)。
1946 我们要紧记耶稣的苦难实是天主奥秘计划--救恩的计划--的一部分,因为耶稣来是为「服事人,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谷10:45),他更把自己倾流的血转化成「盟约的血」(谷14:24)。
  3. 路加福音及宗徒大事录
1947 73. 路加福音及宗徒大事录是写给「德敖斐罗钧座」的,为补足给他所讲授的基督教义(路1:3-4; 宗1:1)。这两部着作充满普世救恩观,而且对以色列民族也颇有好感。
  名称:「以色列」、「犹太人」、「民众」
1948 在路加福音的耶稣的童年史中,「以色列」这词出现过七次,由此可见它获正面的关注。这词在路加福音其他较重要的环节中,另外只出现过五次。「犹太人」这名称只出现过五次,其中叁次是在苦难记载中,用来指耶稣的名号:「犹太人的君王」。更重要的就是「民众」这个词,在路加福音重复出现共叁十六次之多(在马尔谷福音只出现过两次),而通常出现时都含正面意思,即使在耶稣苦难记载结束时亦然(323)。
1949 在宗徒大事录,一开始时的观点仍是正面的,因为宗徒们宣讲基督的复活及罪过的赦免是为「以色列全家」的(宗2:36),而很多人也都信从了(宗2:41; 4:4)。「以色列」这个名称在宗徒大事录的前半部就重复出现过14次(宗1:6-13:24),而第十五次则出现於全书的结束部分(宗28:20)。但「民众」这词的出现更为频密,多达48次;起初,「民众」对基督徒团体有很大的好感(宗2:47; 5:26),但到最後他们都跟随了领导人的榜样,反目成仇(宗12:4,11),到最後,甚至想把保禄杀掉(宗21:30-31)。保禄却肯定他「没有行什麽反对民族…的事」(宗28:17)。「犹太」这个词十分常用(重复出现七十九次)反映出同样的演变过程。在五旬节那天(宗2:5),伯多禄尊重地以「犹太人」这个名字称呼他们(宗2:14),而他们中很多人获得召叫,信从了复活的基督。最初,犹太人是天主话语的唯一对象(宗11:19)。但不久,特别自斯德望殉道开始,他们却成了施行迫害的人。黑落德安提帕处死若翰之举令他们大快人心(宗12:1-3),而他们「希望」伯多禄将得到同样的下场(宗12:11)。保禄在皈化前也是个雄心勃勃的迫害者(宗8:3; 参看迦1:13);其後,摇身一变,从迫害者成为被迫害者:在大马士革当地,「犹太人就共同商议要杀害他」(宗9:23);同样的事情也在耶路撒冷发生(宗9:29)。保禄照样「在犹太人的会堂中」宣扬基督(宗13:5; 14:1),令「很多犹太人和希腊人获得信仰(宗14:1),但这成功激发起那些「执迷不信的犹太人」敌意的反应(宗14:2)。相同的现象时常以不同的方式重复出现,甚至保禄在耶路撒冷被捕都是由「亚细亚的犹太人」所引致的(宗21:27)。虽然是这样,保禄依然很自毫地承认:「我原是犹太人」(宗22:3)。虽然他被犹太人仇视,却并不仇视他们。
  路加福音的记载
1950 74.耶稣童年史的福音记载,营造了一种对犹太民族极善意的气氛。当那植根於民族历史的计划要实现时,那些有关耶稣诞生的非凡宣布,都视「以色列」(路1:68)或「耶路撒冷」(路2:38)为救恩的受惠者。结果,这成了「全民族的大喜讯」(路2:10)、「救赎」(路1:68-69)、「救援」(路2:30-31)、「以色列的荣耀」(路2:32)。这些喜讯都一一被接纳。但在这阶段已隐约展露出:将来会有一个对天主恩赐的负面反应,因为西默盎预告玛利亚,她的儿子将成为一个「反对的记号」,预示在「复起」(或者:复活)之前,「以色列中许多人」(路2:34)将会「跌倒」。西默盎开拓了一个深远的前景,救主将要面对敌对的势力。普世救恩观的趋向--来自第二依撒意亚的灵感(依42:6; 49:6)--把「启示异邦的光明」与「你百姓以色列的荣耀」(路2:32)连接在一起,足以证明普世救恩观并不等於反对犹太主义。
1951 路加福音随後也加上许多其他普世救恩观的特徵:首先是洗者若翰的宣讲内容(路3:6; 参看依40:5),还有令耶稣的家族史溯源至亚当(路3:38)。不过,在耶稣传教的第一件事件--在纳匝肋宣讲(路4:16-30)--普世救恩的讯息立即显出一些问题。耶稣请他的同乡不要怀着独揽他的治病奇恩的态度,且要接受外邦人也能获得这些恩赐(路4:23-27)。他们竟作出激烈的反应,愤怒填胸:把耶稣赶走,并且企图把他杀害(路4:28-29)。如此,路加事先声明保禄成功向外邦人传教,将常会遇到犹太人这般的反应。犹太人强烈反对那些有损他们选民身份的布道(324)。他们非但不按第二依撒意亚所说的向普世万民开放自己,反而跟随巴路克先知的建议,不将自己的特权让给异民(巴4:3)。不过,也有些犹太人抵抗这诱惑,慷慨地致力於传扬福音(宗18:24-26)。
1952 路加也按照传统福音的讲法,记述耶稣与经师和法利塞人的对立(路5:17-6:11)。路6:11并没有像谷3:6那样,一开始就认为这些敌意令他们动了杀机。路加所记载有关反对法利塞人的一番话(路11:42-44),其後也伸延至「法学士」(路11:46-52),但明显地较玛23:2-39所载为短。耶稣以慈善的撒玛黎雅人的比喻,回答法学士的问题,教导他什麽是博爱(路10:29,36-37)。耶稣将犹太司祭及肋未人的形象抹黑,反而提议以撒玛黎雅人为榜样(也请参看路17:12-19)。耶稣向法利塞人和经师讲了有关慈爱的比喻(路15:4-32),同样地令人打开心扉。慈父的比喻(路15:11-32)主要是邀请儿子开放自己的心,作出悔改,并没有暗示要套用於犹太人及外邦人的关系上(曾有人这样套用,大儿子代表虔诚的犹太人,不愿意接受外邦人,认为他们是罪人)。然而,从路加整部着作较广阔的背景来说,这样的假设仍有它的可能性,因为路加的着作的确强调救恩的普世性。
1953 米纳的比喻(路19:11-27)包括一些意义深长的细节。故事中有一个认为自己有君王衔头的人受到同乡的敌视。他必须到远方取得王位的职权;回来後,他便把自己的对头处死。耶稣用这个比喻,就像他用恶园户的比喻(路20:9-19),迫切地警告人,勿因拒绝他而带来那些预计的後果。路加福音以其他章节补充这个观点,指出耶稣眼见这些悲惨的後果时所感受到的痛苦:他为耶路撒冷的命运而哀哭(路19:41-44),他不顾自己的苦痛而为耶路撒冷的妇女和子女担忧(路23:28-31)。
1954 路加福音中有关耶稣苦难的记载,并没有对犹太人的掌权者作出苛刻的评价。当耶稣被带到「民间长老、司祭长及经师」的公议会前(路22:66-71),路加省略了某些片段,例如耶稣与大司祭的对答、有关亵渎的指控和判罪,结果减轻了耶稣的仇人的罪咎。其後,公议会的成员在比拉多前制造一些带有政治性质的指控(路23:2)。比拉多曾叁次指出耶稣是无辜的(路23:4,14,22);他只想惩治耶稣(路23:16,22),鞭打他,最後才在民众逼迫的压力下让步(路23:23-25),这些民众包括了「司祭长、官吏及人民」(路23:13)。记载继而描述「首领」仍持有敌对的态度(路23:35),但民众却再次对耶稣的态度转好(路23:27,35,48)--我们已提过--正如以往耶稣在传教时,他们对耶稣的态度一样。另一方面,耶稣为杀害自己的人祈祷,他宽宏大量地原谅了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麽」(路23:34)。
1955 「悔改以得罪之赦」的讯息,有必要以复活基督的名义「向万邦宣讲」(路24:47)。这普世性的方向不会带来任何争议,因为经文的字句本身指出,必须「从耶路撒冷开始」宣讲这样的讯息。这观点与西默盎的观点吻合,默西亚的拯救是天主早已预备好的,作为「启示异邦的光明,他百姓以色列的荣耀」(路2:30-32)。
1956 因此,第叁部福音留给宗徒大事录的部分,基本上对犹太人有善意。邪恶势力的「时刻」经已来到。「司祭长、圣殿警官并长老」成了这些势力的工具(路22:52-53)。但它们并没有占了上风。天主的计划已依照经上所载的实现(路24:25-27,44-47),这是个为所有人而设的慈爱的救恩计划。

321 谷11:18; 12:12; 14:2.
322 这样的倾向依然尤在:纳粹党的责任被推及全体德国人,某些西方集团的责任归及所有的欧洲人,某些外籍人士的责任牵连到所有非我族类。
323 路加记述「有许多人民」跟随着耶稣(路23:27);他们当中有许多妇女「 胸痛哭」(路23:27)。在耶稣被钉十字架後,「民众站着观望」(路23:35);这观望的行动为他们的悔改作准备:最後,「所有同来看这景象的群众,见了这些情形,都 着胸膛回去了」(路23:48)。
324 宗13:44-45,50; 14:2-6; 17:4-7,13;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