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天主计划及其完成概念的一致性
1648 21. 神学上的基本前提,在於那以基督为高峰(参看弗1:3-14)的天主救恩计划的一致性,但这计划要在时间上逐渐地完成过来。一致性及渐进性两方面都同样重要;正如这个计划在某方面有它的连续性,而在另一些方面却有它的不连续性。自从天地初开,天主在人神关系上的所行所为,一直都是为迈向最後的满全,因此,那些持久不变的特徵开始显示出来:天主向人启示自己、召叫他们、把使命委托给人、向人作出许诺、令人重获自由、与人订立盟约。这计划初步的实现,就算是暂时的和尚未完美的,已足以令我们隐约地看见它最後圆满的境界。这一切在整部圣经-从创世纪至默示录-某些重要主题上尤见明显:历程、筵席、天主在人间的居所等。
1649 透过不断的重新解读本身所载的事件和经文,旧约圣经逐步展现出天主计划最後完成的局面。出埃及这项以色列民最基要的信仰经验(参看申6:20-25; 26:5-9),成了日後救恩经验的 例。充军巴比伦之後的解放,以及末世救恩的展望,都被刻划成一个新的出埃及经验(41)。基督徒的诠释就朝着这个方向定位,不同之处只在於它认为救恩的实现基本上业已在耶稣的奥迹内完成。
1650 救恩业已完成这一概念是非常复杂的(42),如果单强调一方面,或是其连续性或是其不连续性,这概念就很容易被曲解。基督信仰承认圣经及以色列民的期待在基督内得以完成,但基督信仰所理解的完成,并不只是把一切经上所载的都应验过来那麽简单。这样的想法很是狭隘。实际上,基督在自己的死亡和复活的奥迹中,他所成就的是人无法预料的一个突破(43)。耶稣不局限於担任那预定的默西亚角色,他更令默西亚及救恩等概念得到先前难以想像到的丰盛意义,令这些概念充满了一个崭新的现实;可称之为一个「新创造」(44)。要是把旧约先知的预言看作将来要发生的事的预先影像,实在是个谬误。圣经的所有经文,包括那些後来被理解为有关默西亚的预言,在对未来读者产生一个新的意义之前,为当代的人已有一个当前的价值及意义。耶稣的默西亚使命具有一个全新和闻所未闻的意义。
1651 先知的首要目的在於准备当代的人,从天主的角度去理解自己时代所发生的事件。因此,无须像某些护教着作那样,过份强调先知预言应验的作证价值。正因以往过份地强调这些价值,令基督徒非常严厉地判断犹太人及他们对旧约圣经的理解:旧约经文愈清楚提及基督,就愈发觉得犹太人不信耶稣是无可辩解和执拗。
1652 至於两约之间有其不连续性,以及旧日观点已被超越,这些都不应令我们把单一方面精神化。在基督身上已完成的一切,仍需在我们身上及在世界 实现出来。真正的满全就是在天地终穷、死人复活、新天新地来临之时。犹太人对默西亚的盼望不会落空。为基督徒来说,它可以成为一股强劲的推动力,我们信仰的末世幅度常燃不熄。我们也像犹太人一样,活在期待之中,而差别在於我们所期待的那一位,将带着耶稣的容貌,这耶稣已来到,并临在和生活在我们中间。
  6. 现今的观点
1653 旧约是天主的话,它本身有一个极大的价值,因此从基督徒的角度理解旧约,不等於要随处找出直接与耶稣和基督徒实际生活有关的经文。无可否认,对基督徒来说,整个旧约都是迈向基督的,因此,只需要从基督的角度理解旧约,多少也可追溯到这个进程。正因它是个穿越历史的悠长和缓慢进程,每事件及每段经文在这进程上都有一个特定位置,距离完成的终点或近或远。从基督徒的角度重新解读这些经文,就是同时要理解那迈向基督的进程和它与基督的距离,明了当中的预像关系及彼此的不同处。倒过来说,唯独在旧约的光照下,我们才能充分地理解新约的意义。
1654 基督徒对旧约的诠释因此是按不同类型的经文而有分别的。这诠释不会把法律及福音混淆重?,却会把启示和救恩历史的各接续阶段仔细分辨出来。这既是神学方面的诠释,但同时又是历史方面的诠释。它绝对不会排斥历史考证的释经法(esegesi storico-critica),反而需要借助这种方法。
1655 当基督徒读者察觉到旧约的内在动力是以耶稣为终向时,他遂以回顾的方式来理解经文,出发点并不是旧约经文本身,而是那些来自宗徒宣讲的新约事件。因此,我们不应说犹太人没有领悟早已在旧约经文有所公布的讯息,只因基督徒在基督及教会的光照下,在这些的经文上发现了一个原先隐藏不露的意义。
  7. 犹太人在理解圣经方面的贡献
1656 22. 犹太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遇大屠杀(shoa),这事所带来的震惊驱使各教会重新全面反省他们与犹太教之间的关系,因而也要重估他们诠释希伯来圣经(即旧约圣经)的方法。有些人甚至质疑说,基督徒僭用希伯来圣经,并把它解释到连犹太人也无没辨认的地步,难道就不应为此感到内咎吗?莫非基督徒要像犹太人那样理解这部圣经,才能真正尊重它的犹太渊源?
1657 从诠释学的角度而论,我们对这最後的问题必须给予一个否定的答覆。事实上,要以犹太教的方式理解圣经,暗示必须接受犹太教的所有前提,亦即完全接受构成犹太教的一切,尤其是承认犹太经师着作和传统的权威,而这些传统却排斥耶稣为默西亚、天主子的信念。
1658 有关第一个问题方面,情况就截然不同,因为基督徒可以且必须承认以犹太人的方式去理解圣经,是可采用的方法之一,因为它与第二圣殿时期的希伯来圣经有连续性,同时类似基督徒对圣经的理解,因为两者都是在同一时期发展而来的。两者都是与各自对这信仰的观点相关连,两者都是这信仰的成果及表达,因此两者都是互不取代的。
1659 在实际的释经层面上,基督徒大可参详有二千多年历史的犹太释经法,事实上,历来的基督徒已从中学到了不少(45)。就基督徒而言,他们也希望犹太人能从基督徒的释经研究中有所得着。

41 依35:1-10; 40:1-5; 43:1-22; 48:12-21; 62.
42 见本文第二章:乙、9及丙、##54-56.
43 《Non solum impletur, verum etiam transcenditur》, Ambrogio Autpert; H. de Lubac, Exegesemedievale, II. 246所引用。
44 格後5:17; 迦6:15.
45 参看宗座圣经委员会的文献:L'interpretazione della Bibbia nella Chiesa, I.C.2: 《Approccio mediante il ricorso alle tradizioni di interpretazione giudai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