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 | 事实上,「在宗徒以後,圣教会的成长,就是由於教父们的栽培、灌溉、建设、牧养、哺育」,(圣奥斯定,Contra Iulianum:PL 44, 700)。所以他们的权威是无上的。他们每次提出圣经方面,有关信仰与伦理的论证,总是以同一的方式来予以解释;因为公教会由宗徒传下来的信仰,正由於他们一致的公认而大放光芒。当时,教父们好像以私人身份,尽教师的职责,但他们一致的意见,也颇为当时教会重视;其实,他们之所以为人所推崇的,不仅因为他们通晓天主启示的道理,以及其它有助於了解宗徒时代书籍的各种事物,还因天主,恩赐他们丰富的助佑,真知灼见,生活圣善,一心研求真理的缘故,为此,一位诠解圣经的学者,应明白自己的任务,一面小心翼翼地追随教父们的足迹,一面享受他们工作的成果,才是聪明的抉择。 |
| 112 | 但也不要因此而妄想,自己的前途,为他们所阻塞;相反的,那里有正当的原因,那里就该作进一步的探讨和讲解;条件是由圣奥斯定明智地所提及的,务必虔敬予以遵守,那就是:除非具有禁止坚持的理由,或有被迫放弃的,决不可离弃字面的意义以及明显的意义.(PL 34, 378)。尤其在这滥发意见,贪新厌旧,陷入错误危险的时代,更应坚守这项原则。同时也该谨慎,对教父们所转变为类比或其它类似的意思,也不要忽视,尤其离弃字面的意义,而又为多数人的权威所支持的;因为教会从宗徒们所接收的,就是这样的诠解,并以自己的榜样,来予以核准,一如在礼仪的事上所显明的;这并不是因为教父力谋用礼仪来表现信德本身,而是因为他们由经验深知礼仪为培养圣德与虔敬,非常有所裨益。 |
| 113 | 其他公教人士的诠解权威,虽然比较弱小,但因圣经的研究,在教会中不断的进步,所以对於这种诠解的人士,也应同样予以尊敬,因为他们的诠解中,有许多地方,可适时地用来驳斥邪说,解决疑难。但这也不宜过份,竟致有人不知道,甚或轻视那些祖传给我们的丰富杰出的着作,而优先采用这些非正规的书籍,(含有与目前信理相反的危险,而且往往还含损害信仰的毒素),来寻求那些早已由公教人士,尽心尽力善加诠解地方的诠解。非正规的研究,如果公教诠解学者善加运用,有时可能获得帮助;但须记住:从古老的许多文件看来,在教会之外,决不会找到圣经的原意保持无损;而且圣经也决不能从那没有真正信仰的人手里传授下来;他们不能触及圣经的骨髓,而只是踏破了它的外壳。(参阅圣大额俄略,《伦理论》:PL 149, 本文献33)。 |
| 114 | 但我们最希望的,也是最紧要的:是要使圣经应用到所有神学的课程上,而成为神学的灵魂;这也是历代教父们以及着名的神学家所公认的,所努力的目标。因为他们运用圣经,或由圣经研究所得的结果,来建立和巩固信仰的对象,并且用圣经,同样用圣传来辩驳异端派人的新诠解,寻求公教信理的理由,了解以及信理与信理之间的连系。无怪乎人把圣经那门功课,列入启示泉源的最杰出的地位。谁若不尽心尽力研究圣经,他也不能照规适当地教授神学。因而青年学子在大学或其他学府里,理应特别受训,俾能获得信理方面的了解和知识,并能遵循可靠坚实的哲学原则,从信条中,推出其他道理的结论。但是一个谨慎博学的神学家,绝不应忽视运用圣经的权威,来引信理神学方面理证:「因为神学不是其他学科获得自己的原理,而是透过启示,直接从天主而来;所以它不是从其他学识,好像从较高的学问中获得证理,而是利用其他学识,有如属下和仆婢」。这是教授神学的大原则;神学家中的神学家,杰出大师圣多玛斯亚圭那提出了这个大原则。此外,他还用他彻悟基督神学的天赋智慧,教授了神学,一如一个神学家所做到的:如有人攻击这个原则,他就立即予以辩护;他说:「假使对方承认一些由天主启示的道理,那就该以启示来和他辩证;正如我们藉圣经的权威来和异端人辩论,并用另一端信理来攻击那否认那端信理的人;但若对方一点儿也不相信天主的任何启示,那麽,再也没有其他途径来证明信条了,只有用他相反信理所提出的理由,来解决疑难」(圣多玛斯,《神学大纲》 I, q. 1, a. 5 ad 2)。 |
| 115 | 为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务使我们的青年适当地受到坚强後,才进入圣经的研究;以免令人失望,甚或更坏,漫不经心,蒙受唯理主义的欺骗,陷入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的错谬中。但若遵循我们亲自指示,亲自制定的途径,在同一圣师多玛斯领导之下,热诚攻读哲学和神学,并予以深切的了解,那再好没有了。如此,他们不拘在圣经方面,或在所谓的实证神学方面,并头齐进。那一定在这两方面,都会得最令人欣喜的进展。 |
| 116 | 以圣经的正确而巧妙的诠解,来证明、叙述、阐明公教会的道理,固属重要,但另有一更重要更劳苦的工作,就是要尽力证明圣经的完整权威。但要普遍地,完全做到这一点,非由於教会原有的,活生生的训导权不可;即教会因着自身的,奇妙的传播,杰出的圣洁,以及在各种善工上的不断成果,加上她的统一性,与其不可动摇的稳固性,而「成为一种伟大而永久的可信动机,以及她拥有属神使命、坚强不拔的铁证」(参阅:第一届梵大会议、第叁期会议:第叁章论信仰─Collectio Lacensis, t. 7, 73d)但因教会那属神和不能错误的训导权,也基於圣经的权威,所以,首先应获得至少人的信任,就是说:主基督的天主性,及其奉遣;教会圣统制的建立,伯多禄及其继承人的元首职权的赋予,应从圣经,一如从最古老最可靠的证件,获得稳妥明确的证据。 |
| 117 | 此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必须注意:在神职界中是否有更多的人,也在这方面,为了信仰准备好奋斗,为了仇敌的攻击而准备好抵御,诚如(保禄)宗徒所劝告的,他们尤其「应拿起天主的全副武装」(参阅弗6:13~17),不为仇敌的新武器,新挑战而气馁,对此圣(若望)基所在论司铎职务时,曾美妙地说:「我们应全力研习,使基督的话充分地存在我们内(哥3:16):因为我们应备的战斗,不是一种,而是多种,要面临各种不同的敌人;而且他们也不是运用同样的武器,同样的战术来对付我们。为此,与各种仇敌战斗,应深知所有敌人的各种武器和阴谋,好使他一人要身兼数职:既作弓箭手,又作射击手;既充护卫,又充队长,既是军官,又是士兵;既是步兵,又是骑兵;既精於海战,又精於攻城战术;所以他应熟知一切战术。魔鬼知道,那一部份有所疏忽,遣入他的抢劫者去撕裂羊群」(若望基所,《司铎论》IV, 4:PG 48, 666; 4, 6)。至於仇敌的欺骗以及他们在这一方面的攻击,我们在上面已有所暗示;为此,我们要劝勉大家,我们应藉何种保障,来保卫我们。 |
| 118 | 第一,要学习东方的古老语文,同时要研究所谓的批判学术。此二者在今日的学术界上,颇受人珍视称道;如神职人员对此,视人们的需要,多少有所研究,必将对自己的职责,更有光彩,也更能胜任裕如。因为一个圣职人员本身,既该「对一切人,成为一切」(格前9:22),则对那些「询问心中所怀希望的理由的人们、要时常准备答覆」(参阅伯前3:15)。所以圣经教授,必须熟悉正典圣经原着作者所用的语文,神学士熟悉也适宜。而且,要是教会的修生,尤其那些有志考取神学学位的学员们,若能知道这些古老语文,那就再好没有了。此外,还该留神,务使在各大学,一如在许多大学院所做的,都要设有其他古代语文课,尤其对闪族语文,更该有相当研究;这样的学人,应优先聘任为圣经教授。 |
| 119 | 为了同一理由,这样的学人,应在真正批判学科上,作更广博更精深的研究,原因是:表面不深入的学术会冒昧酿成宗教方面的损害,人们会以高级批判的美名,企图祗用所谓的内在理由,即可判定某一经卷的来源、完整及其权威。显然正相反,在历史性的问题上,如其经书的来源及其保存,特别有赖於历史性的证据,应尽最大的努力,来追查来推敲这种证据,而这些内在理由,往往不甚重要,只可作一种引证参考而已;否则的话,那麻烦就大了。因为宗教的敌人会更大胆反对攻击圣经的正确性:这样,他们就因运用高深批判学术,甚至陷於各随各见,任意诠解圣经的错误中;从此谁也得不到 解圣经的光明,为学科也得不到任何利益;这样,那摆在他们面前的,定是意见分歧,主张紊乱的错误。有如这种唯新学科的首领所证实的。从此,尤其受到虚幻哲学及唯理主义感染的人,对先知的预言,奇迹以及任何超自然的一切,竟敢从圣经中剔除! |
| 120 | 第二,我们要反对的是那些妄用自然科学的人,尽量追查圣经,认为作者无法知道这些事,遂攻击他们的作品。这些妄言,认为事物只是感官的对象,如果蔓衍到人间,实在危险,尤其为那些读书作研究工作的青年;他们一旦对圣经某一章,失去对圣经启示的敬意,那就很容易对全部圣经失去信心。很明显,祗要适宜地说明自然科学是至高无上的技师的荣耀印在受造物上的印象,便可建立起健全哲学的原理,拔除败坏的习俗,而使幼小的心灵,免受毒害。为此缘故,一名圣经博士,若对自然事物,有很深的知识,那必有助於他,轻易地发现及反驳对圣经的诡辩。 |
| 121 | 其实,神学家和自然学家之间,没有真正冲突的存在,只要双方各按自己的界线,自我节制,留意圣奥斯定的劝告:「不要冒昧从事,以不知为知」(De Gen. ad litt. imperfectus liber, IX, 30:PL 34, 233)。但若在他们之间,有所争论,那末就应如神学家所遵守的同一奥斯定所建议的规则,他说:「凡能以真实的证据,证明事物的本性者,我们应表明,并不反对我们的圣经字句;在着作里显示与我们的圣经字句,即与我们的公教信仰,有什麽相反之处,那麽,我们以论证证明其假,或者,相信无疑这是假的」(De Gen. ad litt. I, 21, 41:PL 34, 262)。论及这一规则是否公平,首先应考虑的是:圣经的写作者,或更好说:「天主之神,藉圣史们说话,不愿用这些事物(即这些可见可察的事物的构造内蕴),来教导人们与救援毫无裨益的事理」(同上 PL 34, 270)。为此,他们不直接探索事理。有时他们用某种假借的方式来描写或讨论事物的本身,或者,他们用当时普通的说法,来描绘事物,正如今日,即使在最科学的人中,也在日常生活中,用平常人的说法,来描绘事物一般。但平常人的说法,是依据人们首先感到的事物现象;圣经的写作者,也是如此。(正如圣师天使博士多玛斯所说过的:)「圣作者遵循那感觉到的现象」(S. Th., I, q. 70, a. 1 ad 3)换言之:天主是用人的方式,按人所能领悟的,向人说话。 |
| 122 | 的确,圣经应竭力予以卫护,但教父的意见,并不是一律应予支持,因为每一教父,或教父以後的诠解圣经的意见,反映他们时代的意见,那时,也许在科学方面,不常以真理来评判事理,正如有些意见,过去所提出的,今日却证实不太正确了。为此,我们应用心 别他们的各种诠解:何者实在与信仰有关,或与信仰有非常密切的关连,何者是意见一致。因为「在那些不属於紧要信仰的事理上,圣人们尽可像我们常人一样,各抒己见」……这正是圣多玛斯的主张(In 2 Sent., d. 2, q. 1, a. 3)。同一圣师在别处,很机智地说:「在我看来,这样更稳当:哲学家所共同主张的,不相反我们的信仰;虽然是以哲学家的名义,引入的结论,也不应就此而肯定它的信理,同样,也不要就此而否认,这与信仰相反。这样,就不会给智者轻视信理的机会了」(Opusc., 10:Opuscula thologica, Taurini, 2 voll., 1954, I, 211)。虽然那为科学家以确切证据所肯定的事理,圣经的诠解者应表示:这与圣经正确诠解不相抵触;但请不要忘记:有时会有这样的事实发生。那为过去所肯定为确切的事理,後来竟为科学家所怀疑,甚至唾弃,假如自然科作者,越出了自己学科的界限,以其谬见,侵入了哲学领域,那麽,诠解圣经的神学家,应以哲理驳斥才是。 |
| 123 | 这些应用与圣经有「亲属」关系的学科,尤其是历史科,更有用处。痛惜的是:曾有许多人,对古人的碑铭、古代民族的风俗、制度,以及诸如此类的古迹,力加搜求研讨,但他们的目标是要在圣经中找错,对圣经的权威,大打折扣,甚至动摇。还有一些人,居心不正,未能抛弃成见,竟这样信认世俗的书籍,以及古代的遗迹,绝不怀疑其中存有错误的可能;但对圣经的书卷,只要有点意想的错误外表,就不加充份的思索,立即对圣经失去了信心。 |
| 124 | 的确有这可能:有些书商在抄写经卷时,不太正确,但应审慎评判,若无充份证明,不该轻予肯定;这也有可能,某些地方的原意,有一些疑窦,为解开这些疑窦,下列诠解良规,很有用处;那就是:万万不可以说:天主的灵感,只限於圣经某部份,或认为圣经的作者错了。这种理由,也不可容忍。因为他们利用这些困难的藉口,毫不怀疑的认为天主启示只限於信理和伦理,他们妄想,其馀的与真理无关,所以不需要更进一步追究:天主说了什麽,更不需要考虑,天主为什麽说了这些话,其实,那为教会所接纳为正典的一切经卷,完整的,连同所有部份,都是在圣神的默感下写成的。因此,在天主默感下,绝无任何错误的可能;换言之,天主默感本身,不仅不含任何错误,而且是势所必然,理所当然的。因为天主既是至高无上的真理本身,自是毫无任何错误的作者。 |
| 125 | 这是教会自古恒信的信理,也是由弗劳楞斯与脱利腾二大公会议隆重定断的信理,後由第一届梵蒂冈大公会议予以坚定,并明晰地断然宣告说:「新约与旧约的全部完整经卷,连同每卷所有部份,一如同一脱利腾大公会议的法令所列举而以拉丁通行本内所包含的,都该被接纳为圣经,为正典。但教会所以视之为圣经、为正典,不仅因为它们是由人的智能所编纂,而後由权威所核准,也不仅因为它们所包含的启示没有错误;而是因为它们是在圣神默感之下写成的,是以天主为作者」(参阅本文献77),因此,圣经无非是:天主圣神用人,一如取用书写的工具,他不是首要的作者,而是受默感,免陷於错误的写作者。因为圣神亲自用那超性的功能,启发感动他们书写,也协助那书写者,使他们只写圣神亲自吩咐的,并正确了解,并愿忠信地书写出来,以适当而不能错误的真理表达出来;不然,圣神就不是全部圣经的作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