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 ……我们对圣经的性质与来源,已讨论过一些了。按照现代主义的谬论,把圣经可以定义为:一些经验的汇集,不是日常生活的经验,而是有关宗教的特殊非凡的经验。现代主义就是这样教导我们旧约和新约的经卷。他们对自己的意见,非常狡猾地指出:虽然是现时代的经验,但可以取来视之为过去或将来的材料,就看那信仰的人而定:或藉回忆过去视之如现在的事,或提前以将来的方式而生活。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解释圣经里的历史和默示录。如此,天主在这些经卷里,固然藉信者发了言,但如现代主义者的神学所说,祗是藉着内在的意识与永恒的生命发言。
258 如此,我们要问:他们对默感说什麽?
他们回答:是一种激动,若不是猛烈的话,绝不能使信者认为应以言语或文字,来表达自己的信仰。好似我们在写诗时有灵感一样;为此有人说过:天主在我们内,我们因他的推动而感到发热,因此,天主应被称为圣经默感的源头。
259 此外,现代主义者,论天主的默感又加添说:在经卷里,完全没有不是默感的书籍,当他们肯定这点时,你认为他们比那些多少收缩默感 围的近代人,(例如引用所谓的「暗引」时,)他们显得更为正派。但是他们只不过口头说说,外表装装模样而已。因为假设我们用不可知论的信条,去判断圣经时,即使给予神学家藉内在的意识宣称为天主的书的权利,这也只不过是人的着作,即由人而为人所撰写的着作;这怎能强称之为默感呢?的确,现代主义者尚保存着圣经默感的字样,但他们绝不承认公教会的意义……
260 ……此外,由於哲学上的第叁原则,连那些不超越历史 围的事,也要好像用筛子筛过,删除一切,或放逐到信仰的领域去;按他们的判断,如他们所说的不合乎「逻辑」,或从未适合任何人。这样,他们主张基督没有说过那些似乎超越常人理解力的一切话。因此他们抹去了基督的很多真实事迹,只留下他言词中的一切有关信仰的比谕。
也许我们要问:他们根据什麽律例这样挑剔?他们根据人的才智,根据社会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根据每一件事实的情势;总而言之,如果我们正确了解的话,他们是根据一条原则,就是最後陷於纯主观的原则中,换言之,即努力去了解基督的为人,甚至好像自己扮作基督本人一样;凡他们自己在与基督同样情况下所做的事,就把它转移到基督身上去。
据此,我们这样结论:他们先天的虽然也坚持一些哲学原则,但在实际上,他们宣称不可知;根据他们所称的历史事实说,他们肯定:基督不是天主,也没有做过任何属於天主的事;至於他的人性,他们认为他只作了或说了他那时代应做应说的事。
261 正如历史从哲学获致结论,同样,批判也从历史获致自己的结论。这就是说:批判者依据历史家所呈献的迹象,将史迹分为二:经过叁层所谓的删除後所剩馀的,都归之於实际的历史。其馀的则归之於信仰的历史 围,或内在的历史 围。他们很严格地分开这双方面的历史,我们要注意:他们所称的信仰的历史,与真正所说的历史互相抵触。因此,犹如我们说过的,基督有两个:一个是真实的,一个实际上从未存在过,只属於信仰 围的基督;换言之,一个曾在某地某时生活过的,一个只存在於信仰的虔诚及思想中。例如:若望福音中所表现的基督─他们说─全是些反思。
可是,对这些人而言,受制於哲学的历史还不够,犹如我们说过的,他们把论证分为两方面後,哲学家再以生命的内含「原理」登场,宣告说:在教会历史中的一切,都该用「生命流溢」(per vitalem emanationem)来解释。任何生命流溢,不管是原因,或是环境,都该放在某种需要上。所以一切事实都在需要之後,按历史而言,更应在此以後。
262 那麽,历史家说什麽呢?再仔细考察证据,无论是包括在圣经中的,或是从别处得来的,将每项「需要」编成目录,而这每项「需要」在教会内,无论是有关教义方面的,或有关神圣礼仪方面的,以及其它有关各项的,都一一列出。以後,把这目录,交於批判者。而这批判者,便把它转入那被注定为信仰历史的证据中,然後,按年代编列,务使每一项证据都与目录相对,常常记住:需要先於事实,事实先於叙述。的确,在圣经中有些部份,例如书信,有时可能正是由需要产生事实。无论如何,总有一条规律,即:任何证据的时代,总该从那在教会中所产生需要的时代而断定……
263 按时代分析所编列出来的证据,自然会结论到:圣经不能是那些经卷上实际标明的作者所写的。为这个缘故,现代主义者,到处毫不犹疑地肯定:这类书籍,特别是梅瑟五书、以及前叁部福音,都是从原来的一些简短的记述,慢慢加上一些附注、插句,那就是以神学或比喻插入的一些注解,或者加上一些连结的字句,只为上下文连贯而已。
简而清楚的说:该承认:圣经确曾在活生生的环境中发展过;而这种发展,是来自信仰的发展,也是为适应信仰而产生的。
他们还加添说:这种发展的踪迹,如此显明,竟可描述它的历史过程。事实上,他们真描述了它的历史过程,毫无怀疑的使你相信,好像他们亲眼看到每一位作者,随每一时代的需要,动手增添圣经内容。
为了坚定这一点,他们召来了所谓的文字批判为助手,努力使人相信这个或那个事迹,这篇或那篇言论,不是在原来的地方;还举出些相似的理由。说实在的,他们所举的一些记述或言论,真好像一些典型的例子;由此千真万确地;判定那些是在原来的地方,那些不是。
依此方法,便可如同他们一样,能以评断。但是谁若听他们对圣经研究後所肯定的,找出了许多不适合的地方,致使人相信,在他们前,几乎无人翻阅过圣经,各方面也没有比他们更博学多才,圣德高超的博学人士。这些极明智的博学人士,在圣经中没有找到差错,而且研究越精湛,越感谢天主,屑肯与世人交谈大恩。可惜!我们的博学人士在圣经研究方面,没有利用现代主义的人们贡献的方法!即没有以引领人否认天主的哲学做领导,做导师,也没有把评断的原则做为自己的……
264 ……可是,有些新的护教学士,他们埋头苦干,用大家引用的论证,肯定并劝人信奉公教会,但承认在教会内,有些令人不满意的地方,甚至他们明目张胆,公然喋喋不休,说他们在公教会的信理中,也找到了错误与矛盾之处;其实,他们阴谋诡计,不但承认这是缺欠,而且更加奇怪,他们竟说:这是合法合理的。如此,按照他们的说法,在圣经里,有许多科学上或历史上的错误。但是,他们说:圣经不是讲科学或历史的书,而只讲宗教和伦理的事。科学和历史只是些外衣,用来掩饰一些宗教经验和伦理,好容易传入平民中间。比较完美的科学或历史,为平民没有用处,反而有害。此外,他们还说:圣经本来就是宗教性的书籍,需生活出来;生命有它自己的真理和逻辑,与理性的真理和逻辑不同,完全属於另一 畴,即与生活的环境或与生活的目的,比较相称的真理。最後,竟漫无节制地肯定说:透过生命所能解释的一切都真的,合法的。
265 可敬的神昆,我们却认为:只有一个真理,而且是唯一真理,我们认为:「圣经是由於圣神默感所写成的,它的作者是天主」(参阅本文献77),如果我们肯定,圣经有错误,就等於把这个正式的错误,归咎於天主!我们赞同奥斯定的主张:「在这样有权威的杰作上一次承认有什麽正式错误,那全部圣经就毫无意义了,因为那些为谁看起来,难於履行的伦理道德,或似乎不可信的信理,他就利用这同一的,非常危险的规律,把这个职责,归於作者的错误了」(PL 33, 112S)。由此,同一的奥斯定加说:「对於圣经所记载的,谁愿意什麽,就信什麽;谁不愿意,就不相信」。
266 但现代主义的辩护者,更奋勇前进。他们竟认为:在圣经中找到了一些道理,需用一些毫无理性作根基的理论来予以证明:有如先知书中就有这一类的例子。但他们也予以辩护,认为有如一种宣讲术,是在生活中合情合理。此外还有:他们还默认,并明说:连基督本人明显在指示天国来临的时间上,犯了错误。他们说,这也不该引以为奇,因为基督本人也为生命之律所限……
267 我们的前任伟大教宗良十叁世,对於如此明暗兼施的错误集团,尤其有关圣经方面,曾以言以行,大施申斥,不遗馀力。但现代主义者,一如我们所见的,并不轻易为之想去收兵 迹:他们一方面对教宗表示极度的拥护和内心的服从,但另一方面,把大教宗的话,按自己的思想曲解,把教宗的行动,移作其他用途。歪风日盛,恶势日强;因此,可敬神昆,我们再不能迟延予以决定,采取更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