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7 | 唯理学派既然不把天主的任何启示,任何灵感,放入圣经,近来讲论圣经,好像圣经纯是出於人的智慧,以各种学术来解释,一天一天地流传开来,使无知的人受害无穷。我们的前任教宗良十叁世,由於宗座职责的良心所驱使,为了反击这种阴险冒昧的趋势,乃於1893年11月18日,颁布了「上智的天主」通谕,定明了若干原则,使凡研究圣经,讲解圣经的人有所遵循。但上述这种不利的情势,日趋严重,同一教宗再接再厉想尽办法,遂於1902年10月30日颁发了宗座诏书「醒寤」,创立了一个谘议会,即人所称的圣经委员会,以促进研究圣经工作,并专门负责有关圣经的一切事宜。的确,这是很好的措施,成效非常丰美,一如所预期的。自从枢机主教,以及其他非常博学之士,被选为该会谘议後,在这期内,经由成熟思考并由罗马教宗核准,颁布了许多覆文,不但解答了以前反对者所提出的疑问,而且明智地,适用地制定了许多规律,作为教会博学人士研究圣经的指引。 |
| 418 | 但宗座圣经谘议会的多方面工作,并不止於此。在1907年,由我们前任教宗庇护十世作主并祝福下,决定把圣热罗尼莫所译的拉丁文译本,即人所称的拉丁通行本,特别参照古代圣经抄本恢复原始面目。的确,这是一项难巨劳苦的工作,教宗就把这项工作托给了本笃会会士,他们用尽为古书学和相近的学识,排除了一切在这重大事上必然发生的一切障碍,以他们素有的奇妙智力和毅力,开始了这项连非公教人士也非常赞成的目标迈进。 |
| 419 | 之後不久,同一教宗认为:为神职班开辟一条更容易的途径,使他们能以充实自己,保卫圣经,乃暗示宗座圣经谘议会於1909年5月7日,公布宗座诏书「被选的葡萄园」,在这罗马圣城,创立圣经学院,不仅建 一座设备齐全的建 ,以及有一座专用的,几乎独一无二的图书馆,而且还竭尽所能,把所有能使人更了解圣经,更能保卫圣经的一切工具,都搜藏在馆内。教宗因耶稣会士对圣经的研究,以及圣职人员的培植,功效卓着,就吩咐他们管理圣经学院,并在该院任教。他们果不负教宗以及其他善心人士的厚望,不久之後,便作育了许多优秀及专门圣经的人才,派到教会各处。 |
| 420 | 当我们用心思考这一切事时,我们想到:若我们能使如此重要的学院更加圆满完成,使之至今对教会获得了如此多的利益,更加丰硕的果实;我们想,如此行事,并不异於我们的前任教宗的意念,因为前任教宗在这事上,已制定不少规律,务使按时代的境遇,或事物的应用,以及经验的需求,能加以纠正,并加以完成。因此,我们考虑,尽可能制定一些条例,一方面增强学院的效能与价值;另一方面,调整一下圣经学院和修订拉丁通行本的宗座圣经委员会,以及管理一切圣经事宜的宗座最高谘议会之间的关系与连系。 |
| 421 | 是以除了过去所制定而与本文告毫无抵触的一切规定外,我们运用我们宗座的权威,公布并决定下列各项: |
| 422 | 1. 没有读完哲学与神学的普通课程,谁也不得进入圣经学院研读圣经。 |
| 423 | 2. 在圣经学院研读的学员,叁年毕业,但必须修完我们促进圣经研究的谘议会,到今日为止所核定的一切课程。每年年底,应循例举行各科考试。 |
| 424 | 3. 兹把宗座诏书「喜悦」(AAS 3〔1911〕, p.230~232)与「有关宗座圣经学院」(AAS 4〔1912〕, p. 471s)以及其它文告内所规定的与我们意愿不符合的一切规定,彻底取消;我们赐给圣经学院权利,凡考试合格者,第一年发给升级合法证明书,第二年则颁予学士学位。 |
| 425 | 4. 我们取消1904年2月23日所颁发的宗座诏书「圣经」所规定的,而赐予圣经学院权利:凡读完整个课程,并考试及格的学生,颁予圣经硕士学位,但必须以宗座圣经谘议会之名决定之。 |
| 426 | 5. 上述3与4项所说的证书与学位证书,必先有宗座圣经谘议会的同意,才得颁发。 |
| 427 | 6. 举行硕士学位的考试考官中,必须有一位由宗座圣经谘议会中选出的枢机,他应如其他考官一样,考问考生,并予以评分。 |
| 428 | 7. 除非合法证明已於宗座所核准的某大学内考取了神学博士,谁也不准授予圣经学学位。但谁若在别处,已获得博士或类似头衔,则应交予宗座圣经谘议会定夺。 |
| 429 | 8. 唯独我们最高的,促进圣经研究的谘议会,有授予圣经博士学位的权柄;也唯有它可允准那些不在圣经学院研究圣经的学生,参加圣经硕士学位考试。 『注』1928年9月30日庇护十一世颁发自动诏书(Quod maxime erat in votis:AAS 20〔1928〕, 314s), 恩赐宗座圣经学院有权授予圣经博士学位。 |
| 430 | 9. 除非考取硕士学位两年後,同时在这时期内教授圣经,或对圣经发表着作者,谁也不得准予参加为获取圣经博士学位所举行的考试。 |
| 431 | 10. 圣经学院的圣经正教授,应由耶稣会总会长推荐,一如从前一样,但必须获得宗座谘议会的同意。 |
| 432 | 11. 修订拉丁通行本宗座委员会以及宗座圣经学院,每年均须向我们至高的宗座促进圣经研究谘议会,对自己的工作及境遇,以及对重要事件的概况,圆满地详细地提出书面报告。 凡在这事上所核定的一切和每条规律以及一切决定,我们愿意,我们下令,时时有效,任何反对无效。 |
| 发自罗马伯多禄大殿以渔夫盖章 1916年8月15日 我们即位第二年 国务卿 P. Gasparri 枢机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