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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由原文译成的新圣咏,按1945年3月24日教宗自动诏书的允准,可用之於日常经文或大日课中,是否也可用之於其他礼仪经文以及宗教敬礼之中?
教宗庇护十二世,於1947年10月22日接见下列签署人时,给予肯定的答覆,这是说,无论在礼仪内或礼仪外的经文中,均可采用这新译圣咏,祗要在弥撒之外,必须诵读或咏唱完整的圣咏。
罗马1947年10月22日
谘议会秘书 Iacobus Voste O.P. 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