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至十七世紀耶穌會傳教士的譯經工作
經過兩個世紀的沉寂時期,耶穌會士羅明堅神父(Rev. Michel Ruggieri)及利瑪竇神父(Rev. Matthaeus Ricci)將基督的福音再次帶入中國。他們二人同於1583年到達廣東肇慶,並展開與儒者及政府官員的接觸 [9]。羅明堅是第一位以漢語著述的天主教傳教士,他所寫的《天主聖教實錄》是第一本中文天主教要理書,其中論及天主的本性、創造、靈魂不滅、十誡及聖體等教理,成書於1584年[10]。 然而當時耶穌會士的中文著作,大多為闡釋教會的基本要理,如天主的三位一體,原罪,救恩等,直至陽瑪諾神父(Rev. E Diaz)所寫的《天主降生聖經直解》,才有片段式的聖經翻譯。這本書主要是主日福音經文的中文翻譯及註釋,1636年在北京出版。

這時期的聖經翻譯的動機全在於聖經在教會禮儀上的應用,其中諸如主日福音宣講,日課經中的聖詠吟唱,對經唱頌等。在1676-1680年期間,耶穌會利類斯神父(Rev. L. Buglio)翻譯了數本禮儀用的經書,其中如《彌撒經典》(Missale Romanum,1670)、《司鐸日課》(1674)、《聖母小日課》(1676)、《已亡日課》(1676) 等,皆翻譯了一些聖經片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