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約全書》是耶穌死後,由其宗徒弟子,在天主聖神的默感與引導之下,所寫成的經典彙集。此彙集由第二世紀起即稱為《新約書》,或簡稱《新約》。稱之為「約」,因為其中所講論的,是天主與人類所立的盟約;稱之為「新」,以別於「舊約」。「舊約」是天主與以民在西乃山上所立的聖約,而「新約」是基督以自己的聖血與聖死,在天主與人間,所建立的救恩聖約(參閱瑪26:28;谷14:24等處)。 《新約全書》,按聖教會古老的傳授,共計二十七卷: 《歷史書》五卷:
《新約全書》,除《瑪竇福音》的原文為阿剌美文外,都是用希臘文寫成的。這些似乎有些奇怪,因為按當時耶穌在世時,和宗徒最初講道時所用的語言,本來都是阿剌美語,並且全部新約作者,除聖路加外,又都是猶太人;那麼為什麼不用本國文字編寫呢?其理由是因為只有《瑪竇福音》是寫給巴力斯坦的猶太人,而其餘的書都是寫給說希臘話的基督徒,其中很少有通曉阿剌美語的;更何況《新約》又是向天下萬民所公佈的;因此以當時羅馬帝國內所通行的希臘語編寫,是很自然的事。 《新約全書》(或《新經》),就宗教方面來說,遠遠超過《舊約全書》(或《古經》),因為天主在舊約時代只是「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茈�知對祖先說過話」;然而在新約時代卻是「藉�茪l對我們說了話」(希1:1)。如此,舊約的啟示在新約內纔得以圓滿;舊約的預許在新約內纔得以實現。所以吾人除非認識新約,決不能完全明瞭《舊約》;為此,可說《新約全書》實是世界上最重要和最寶貴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