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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会 |
tiānzhǔjiàohuì CHURCH, CATHOLIC 参阅: 411教会 425教会学 535普世教会 21大公主义 42天主教的思想与生活 43天主教神学 412教会史 267宗教分裂 (一)概念说明: (1) 天主教会此词指的是Catholic Church (catholic来自希腊文,包括两部份:kata按照,holou全体)。原来西方名词可以译为「公教会」,出自《尼西亚信经》中的「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至公」即是西文的catholic。为什么这里翻译为天主教会?这该是中国的特别问题。 (2) 圣经中有「天主的教会」(格前一2),但这仅指新约教会,即基督的教会,它与这里的天主教会不同。 这里的天主教会,即「公教会」,是指历史上与新约的教会相连,一直延续到今天的教会。至于今天其他自称属于基督的教会,历史上都是从这个古老的天主教会或公教会分离出来的。所以自今天教会已分裂的眼光看,天主教会是基督建立的教会中的一派,虽然它的历史最老,它的身分比其他教派的身分特殊。 (3) 而这个古老的公教会,当明末罗明坚(M. Ruggieri, 1543-1607)和利玛窦(Matteo Ricci, 1552-1610)等传教士传到中国时(从1583年起),为它制订的名词便是「天主教」,或「天主教会」。为什么采用这个名词?它不是直接来自圣经,而是因为它是恭敬天主的宗教。至于「天主」这个名词,在东方又有历史(参 70)。由此可见,天主教会即西文的Catholic Church,公教会。简单地说,它与基督教不同,虽然二者都是基督的教会。 (二)教会「至公」的意义: (1) 既然天主教会即公教会,因此必从「至公」catholic来了解其意义。「至公」出自希腊文,并非圣经名词,在圣经中只有一次,但不是用来形容教会。 「至公」的原意是「完整」,并有动态性的「整合为一」的意义。用在教会是指「整体教会」,与「个别教会」、「地方教会」有别。「至公」也含有普及一切或包容一切的意义。 (2) 历史中,最先将「至公」一词用来形容教会的是公元一世纪未或二世纪初的依纳爵(Ignatius of Antioch, 约+117)和玻里加(Polycarp, 约+168/169);他们称教会为至公,因为它包容一切。第三世纪当蒙丹派(参 629)等异端团体出现,人们就在「教会」前加了「公」字,表示正统教会,有别于异端派别。因此「至公」多了一层「正统」意义。此后当君士坦丁大帝归依之后,教会成为罗马唯一合法的国教,「公教会」又多了法律上「合法」的含意。教父盛期,尤其是经过圣奥斯定的教会学之解释,公教会更含有「普及」各地的意义。而这个与新约教会历史上相接的教会便以「公教会」自称,即天主教会。 十六世纪大分裂之后,基督教不用「至公」一词,而以universal替代,中文译为「普世」。 (3) 教会的至公性,自天主方面说,是祂赏赐的恩典。因着天主圣神的能力,使不同的信者共同与基督结合。教会因此普及一切包含一切,而归于天父。至公性从人方面说,是人心基本的渴求,渴求「天下为公」。信者在教会的至公性内满足了人性的渴求,所以称教会为「至公」。消极而言,是指它不受空间、时间、文化、数量的限制;积极而言,是指它可以降生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种族的人中。教会的至公性是一个标志,晓示一切都是来自天主的末世性的恩惠与救援。同时至公性要求教会负有祝圣世界、祝圣一切的任务,引领万有整合为一归向天主。 (三)至公性来自基督吗? 这里的问题是有关教会的至公性的来源,因为它好像不是耶稣基督的本意。 (1) 根据玛窦福音的结语,耶稣派遣宗徒往训万民(玛廿八16~20;谷十六15~20),教会的至公性似乎不应成为问题。但若研读宗徒大事录前十五章,尤其十、十一两章,好像事情并不完全清楚。伯多禄去凯撒肋雅宣讲,并为外邦人百夫长科尔乃略授洗以后,却在耶路撒冷受到责难。假使玛窦福音记载的结语真实地由耶稣亲口所说,伯多禄应该轻易地用来为自己辩护。事实不然,伯多禄此举的灵感却是来自一个异像,他以此向责难者解释,同时又靠当时圣神降临外邦人的现象来保护自己(宗十一4~17)。这样,耶路撒冷那些犹太基督信徒方才罢休地信服。可见教会的至公性似乎并非是耶稣亲口嘱咐的。果真如此,至公性的来源是否是耶稣自己,还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玛窦福音中有些资料能够引人探讨耶稣的真正态度。的确,耶稣公开生活中一次遣派十二宗徒时说:「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黎雅的城,你们不要过;你们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那里去」(玛十5~6;十五24);祂似乎限于以色列民族。这为至公性诚是一个困难。不过另一方面,耶稣对于外邦人的态度又是相当的开放与容纳。祂说:「将有许多人从东方和西方来,同亚巴郎、依撒格和雅各伯在天国里一起坐席;本国的子民,反要被驱逐到外边黑暗里」(玛八11;路十三25~99)。这倒如同宗徒大事录外邦人传福音的状况。那么教会的至公性究竟怎样可与耶稣基督互相连结起来?对观福音中祂最后的嘱咐如何解释呢?今天一般认为路加著作中耶稣的嘱咐是良好答案的出发点。「并且从耶路撒冷开始,因祂的名向万邦宣讲悔改,以得罪之赦」(路廿四47);「你们将充满圣神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及全犹太和撒玛黎雅,并直到地极,为我作证人」(宗一8)。耶稣的救援工程有个秩序。祂自己一生是在以色列人中传播福音,在耶路撒冷完成救援。至于教会的传播,也有一个来自耶稣指定的秩序,宗徒大事录实际上按照这个秩序记录教会的行径,它自以色列人开始,然后走向外邦。伯多禄为外邦人宣讲与授洗事件,由于是一重要转捩点,所以发生曲折;但是教会的至公性,基本上该是来自耶稣自己。至于对观福音之末,耶稣的嘱咐虽然容有作者的编辑,不过并不违反耶稣的态度与指示。 (2) 教会是至公的,至于实际使她与犹太民族分开而走向普世,一些历史事件也有催化功能。66到70年间,罗马军队来侵,耶路撒冷被毁。此时犹太人因为基督信徒逃往山区而谎称他们为奸细,因而增加双方的隔阂。116年到117年,罗马军队平定一群在巴比伦革命的犹太侨民,基督信徒并未参加此举,再一次与犹太人分清界线。最后在132年到135年,罗马人因犹太人又起来革命,将他们赶出耶路撒冷,并将它改建为一座希腊化的城市。至于教会,早已遍走罗马帝国各地,而称为公教会即天主教会。它「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迦三28),它能将所有的人,整合为一教会,所以它是公教会。 (四)至公性与至一性以及教会的分裂: (1) 根据《尼西亚信经》,教会是至公的,也是至一的。两者意义很近,虽然概念上有别。两者都含「整体」、「一体」的意义。至一性所指的「一」是出于教会自身、内在;教会里面的一切、所有的肢体合而为一,属于一个整体,这是至一性的意义。至于至公性,它普及一切、包容一切为整体,含有一体的意义,但此来自教会的整合一切于基督的使命或能力。由此可见,虽然抽象而论,至公必是至一;至一未必至公,但事实上教会的至一性与至公性是二者兼备且相连的。 (2) 自从十一世纪以及十六世纪,教会二次大分裂(参 267)以来,不能不说它的至一性与至公性已不完整。基督的教会在信仰、崇拜以及行动的联系上已不一致,产生了东西教会之分,以及教派林立。即使彼此之间仍有共同的因素,但至一性不再完整。另一方面,至公性也不完整。首先,教会不再完整地包容一切、整合一切,因为事实上产生了分碎。其次普世各地以基督为名的教会,并不完整地共融为一,所以它的至公性也不完整。虽然由于共同的因素,不能说它完全失掉,但仍是不完整的至公性。自此而言,今天的大公主义或合一运动,实是恢 复教会的至公性与至一性的神圣工作。 (3) 不过从另一角度,仍旧应说至公性与至一性尚是完整的,否则《尼西亚信经》的信辞怎样再可成立呢?原来至公性与至一性都是天主的恩典,属于末世性的救恩。具体而论即是教会领受的天主圣三的临在、圣言与圣事、来自耶稣的教会结构与职务等等。这一切不可能失掉,常在天主子民的信望爱的生命中。也是这一切使教会是至一与至公性的。为此教会虽然分裂,不过至一性与至公性的恩典,仍该按照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的思想说:「在天主教内实现(subsists)」(LG 8);至于非天主教的基督徒也某种程度地拥有(LG 15)。当然这并不使人忽视教会的分裂,以及至一性与至公性并不完整的事实。 (五)罗马公教会: (1) 既然至公性是教会的属性,理论上今天没有一个属于基督的教派不是自命「至公」的。但是事实上自古以来「公教会」指的便是历史上由新约教会传下,与它相接的,这个古老教会,中文称为天主教会,西方称为公教会的团体。在教会分裂以后,已经成了众多教派中的一个固定教会了。以致其他教会必须另用名称以自别于天主教会或公教会。这是令其他教派尴尬的一个事实。 (2)另一方面,由于至公性的信念,也有教会努力将它保持在自己的名称上;于是产生了像东正公教、英格兰公教这类名称。不过还有另一作法,对此汉斯昆(H. Kueng, 1928- )说:「过去固然有些人想把『公教会』易名为『罗马教会』,认为『罗马』教会就是『公教会』,他们在这惯用的名字上加上『罗马』二字,称之为『罗马公教』,企图藉此把『公教』除掉,使之成为孤立的某一信仰派系教会。在反革命时代,有些头脑简单的天主教徒,竟接受了这种危及整个大公思想的称谓,把教会和地方名连在一起,使之和某一信仰派系团体相混。在革新运动开始时,甚至有人企图完全否认教会的「大公」名衔,但所有企图都未能改变的事实,今天『公教』这一简单的称谓仍和往常一般,是指惟一的『公教会』而言」(田永正译,《教会发微》,下册,380) 。 (2) 这样可知「罗马公教会」这名称产生的缘由。上面引证的一段话还含有不少别的思想。但对「罗马公教会」这个名称,由于事实上在有些地区仍旧应用,本文指出三点要注意: 1)原则上在「公教会」之前,加上不论那个地方名称,都不相宜,至少表面上引人误会,有些格格不入之感。既是「公」,怎样又以地区来分别。 2)「罗马公教会」,在应用这名称的地区,指的便是天主教会,即公教会。「罗马」二字理论上不是指一个地区,而是指公教会的一个教会要素,即「罗马教宗」的要素。公教会是以罗马教宗为首牧的,所以称为「罗马公教会」是以此要素来肯定自身。事实上也该是这样了解的。 3)今天世界上继续将「公」字应用在自己教派的名称上的不多;我们认为公教会,或天主教会不该自称为「罗马公教会」,一则避免误导,一则引人在许多教会要素中,有特别强调一个要素之感。这也不是健康的教会学。事实上西方都知道「公教会」指的是什么;至于在中国地区,更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人多知道天主教会指的是什么。 参考书目: 吕百克(H. de Lubac),田永正译,《天主公教》,台中:光启出版社,1975。 高力富(M. Griffiths),刘良洁译,《认识教会─ 探讨今日教会的问题与转机》,台北 :校园书房出版社,1991。 张春申,《基督的教会》,再版,台北:光启出版社,1991。 汉斯龚(H. Kueng),田永正译,《教会发微》,再版,下册,台中:光启出版社, 1975。 Casel, O. Le Mystère de l'Eglise. Congar, Y. The Mystery of the Church. Dulles, A. Models of the Church. 2nd. ed. ─── . The Catholicity of the Church. Kress, R. The Church: Communion, Sacrament, Communication. Rahner, K. The Shape of the Church to Come. Schillebeeckx, E. Church: The Human Story of God. Tavard, G. H. The Church:, Community of Salvation: An Ecumenical Ecclesiology. Collegeville: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