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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教会议 |
shìjiè zhǔjiàohuìyì SYNOD OF BISHOPS 参阅: 116主教 118主教团 533普世主教集体性 411教会 22大公会议 426教会权威 (一)世界主教(代表)会议synod of bishops是由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于 世界主教会议是「由世界不同地区选出的主教团体,定期集会以促进教宗与主教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其意见协助教宗保全并增强信仰及道德,维护并加强教会纪律,研究教会在世界行动中的有关问题」(法典342条)。 世界主教会议是在大公会议以外,普世教会主教集体性的实现,全球主教分担教宗对普世教会的关切。 此会议主要是谘询性质,主教们将所讨论问题的意见及建议提供给教宗参考。教宗也可在某些固定的事件上给予此会议表决权,但须教宗批准会议的决议(参法典343条)。 此会议由教宗召开并指定会议地点;批准依法所选出的会员,指派或任命其他会员;会议前指定所要讨论的问题;规定议程,亲自或派人主持会议,结束或延期或中止或解散会议(参法典344条)。 (二)世界主教会议分:1)普通会议:讨论普世教会有关事宜,普通会议又分常会及非常会;2)特别会议:讨论某一地区或某几个地区的事宜(参法典345条)。 3)非常会议。 (三)世界主教会议简史: (1) 第一届「常会」于1967年召开,讨论梵二会后事宜,建议成立国际神学委员会及修改1917年所颁布的教会法典。 (2) 1969年召开了第一届「非常会议」,讨论如何使普世主教集体性与教宗之间的关系更务实。建议大会常会每三年召开一次,设立大会秘书处。 (3) 第二届常会于1971年召开,讨论司铎职及世界正义。 (4) 第三届常会于1974年召开,讨论在现代世界传福音。会后教宗保禄六世发表《在现代世界传福音》劝谕(Evangelii nuntiandi)。 (5) 第四届常会于1977年召开,讨论现时代的教理讲授。会后教宗若望保禄二世(John Paul II, 1978- )于1979年发表《论现时代的教理讲授》劝谕(Catechesi tradendae) 。 (6) 第五届常会于1980年召开,讨论基督信友的家庭。会后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于1981年发表《家庭团体》劝谕(Familiaris consortio),并于1983年发表《家庭权利》宪章。 (7) 第六届常会于1983年召开,讨论在教会使命中的和好与忏悔。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根据大会议案于1984年发表《论和好与忏悔》劝谕(De reconciliatione et paenitentia)。 (8) 1985年为纪念梵二廿周年,召开第二届「非常会议」,重新肯定大公会议的训导。 (9) 第七届常会于1987年召开,讨论平信徒在教会及世界中的圣召与使命。会后于1988年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发表《平信徒》劝谕(Christifideles laici)。 (10) 第八届常会于1990年召开,讨论现时代环境中司铎的培育。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根据大会议案于1992年发表《「我要给你们牧者」劝谕》(Pastores dabo vobis)。 (11) 第九届常会于1994年召开,讨论现时代环境中修会的生活。 (12) 教宗于1980年召开了荷兰主教特别会议,讨论荷兰教会的牧灵现状。 (13) 教宗1994年召开非洲主教特别会议。 (14) 同时由于1989-1990年东欧政治情势改变,计划召开欧洲主教特别会议。 世界主教会议是近代「生活的集体性」的模式,教会还需要深入研究它的 意义及效力。 参考书目: 中国主教团秘书处翻译及出版,《家庭团体劝谕》,1982;《家庭权利宪章》;《论和好与忏悔》,1985;《平信徒劝谕》,1989。 刘鸿荫译,《在新世界中传福音》,三版,台南:闻道出版社,1983。 刘鸿荫译,《论现时代的教理讲授劝谕》,台北:中国主教团秘书处出版,1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