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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部

古圣所


 

 

gǔshèng suǒ

LIMBO

参阅: 90末世论 154死亡 230来生 709灵魂不灭 142有始无终之境 618炼狱 139地狱

()概念说明:古圣所limbo是由拉丁文limbus而来,是指衣边或物品的边。在天主教或其他基督信仰中称古圣所,指的是亡者所在的一个境界,不是天堂、地狱或炼狱。古圣所有二种:狭义的古圣所,即是亡者所在之地;另一则是未受洗礼的孩子们所居之处,有人称灵薄狱或婴孩前厅。在狭义的古圣所中居住的是那些生于基督之前,或是在基督信仰之外的成年亡者,这些亡者在耶稣基督下降冥府或升天之前,得不到圆满的幸福。

()古圣所是旧约所谓的阴府(sheol),阴府是亡者的领域。人死亡后下降阴府,虽有影子、尘土,但几乎没有生命。亡者不论生前如何,都同样地度着无生机而干枯的存在生活。在耶稣降生前几世纪中,犹太人有末世的期待,他们期待殉道者能自阴府中复活起来,并且再度拥有生机,这种末世的期待在当时自然看不到,亡者并没有回来。犹太人面对这种情况,认为亡者复活必须有很长的时间,这就是个人死亡和人类整体在末日复活二者之间的状况。但是亡者中有殉道者,也有恶人,因此这中间的情况也应有较公道的表达,而在阴府中也应安排不同的地方才是。

()Henoch一书中曾认为:阴府是在西面,太阳较弱的地方,如一座山脉,其中有四个山洞,人的罪愈重,山洞就愈黑;义人却生活在较光亮且有水源的山洞中。此外,在犹太的经师思想中,阴府的涵义很丰富,主要也是表达出人死后的情景,即:人死亡后,立即有私审判,私审判中人有两条路,一是走向乐园(路廿三43),另一则走向被咒骂的山谷(Gehinnom),就是惩罚之地(Gehenna)。犹太人还有别的图像来描写死后未达圆满之境的景况,如:有灵魂的宝库,距离天主很近;亡者在天主的宝库或祭坛之下等待(默六9);亚巴郎的怀抱(路十六1929)。这些图像一起构成早期基督徒对古圣所

的概念。

()婴孩前厅,圣经并未提到。基督信仰传统面对人怎能得救的问题而发挥了婴孩前厅的思想。因为在教会老传统里,并没有提到未领洗而死亡的事情,所以白拉奇主义才会强调即使人未领洗而死亡,也可以达到一个自然幸福的永生境界中。奥斯定却否定了白拉奇主义之主张,他认为不该说人将会进入二种永生之中─ 即经由领洗而进入超性的天国永福,以及自然的永生。因为按圣经的教导,领洗以及参与可见的教会生活,是人获得救恩的必经之路。圣经和教会的信仰不承认自然的永生。中古世纪的士林神学家想办法要缓合他的说法,并主张:未领洗者死后,也可以到达一个很自然而幸福的情况中,那里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没有荣福直观。自此,诸多神学家也努力提出一些论点,指出普遍救恩性的可能性的理由,这思想促使梵二大公会议肯定了普世救恩的论点。

()教会训导当局从未直接论及婴孩前厅或古圣所,只有教宗碧岳六世(Pius VI,1775-1799)1794年曾提出:不能将古圣所视为一个好像白拉奇( 113)所编造的神话故事一般(DS2626)

()近日基督徒合一神学交谈中,很少再提到古圣所。

()今日的天主教神学家们大都不提古圣所之说,何故?因为教会对灵薄狱的看法有所改变。以往人们在有形的教会外看不出人的灵魂如何得救,但梵二大公会议(1962-1965)之后,教会在它的信仰看法中把救恩的范围扩大到整个人类,古圣所之说实在配不上天主愿意众人得救而施行的爱的计划,为此圣经也只提到人在受审判中的决定性的生存─ 天堂或地狱,除此无他。

参考书目:

黄凤梧编着,〈灵薄狱〉,《人类的未来:基督信仰中的末世论》,台中:光启出版社,1977185-189

De Letter, P.  "The Question of Limbo."   The Clergy Monthly  18 (1954): 321-334. 361-372. 19 (1955): 3-18.

Finkenzeller, J.  "Limbus." Beinert. 349-350.

Gumpel P.  "Limbus."   LThK,  vol. 6. 1057-1059.

───.  "Unbaptized Infants May They Be Saved?"  Downside Review  72 (1954): 342-458. 73 (1955): 317-346.

谷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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