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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部

本质


 

 

běnzhī

ESSENCE

参阅: 140西方哲学 147存有 148存有论 194形上学 221亚里斯多德主义 186多玛斯学派

()概念说明:从字源看,拉丁文的本质essentia与存有(esse, Being)及存在(existere, to exist, to be)都很有关系。本质表达某一存在实体的实质,而不仅是某一存在实体的形容物,如重量、颜色等(附质accident)。换言之,本质表达某事物的「什么性」(quiddity);它回答这一特有存在物到底包含些什么(它的定义)的问题。

()思想历史:然而本质的概念在整个思想史中却经过了很大的变动,可以简单地分为四期:

(1)     希腊思想:柏拉图(Plato, 427-347)的本质就是观念,它与这个感觉世界的变动不居截然不同,故能充当智识的适当对象。而这感觉世界只是超越的观念界的幻影。亚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反柏拉图式之道而行,他把本质从观念的世界中抽离出来,再安放在感觉经验的具体实在之中:柏拉图式的观念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个别的具体事物以及在它内已实现的本质。当然,本质亦可被视为同一种类的所有个别体的共同点,然而这只是心灵抽象的结果─ 它所根据的是本质在个别事物中的真正临在。

(2)     中古思想:中世纪基督徒哲学中最流行的是以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1225-1274)为首的温和实在论:世界的存有物都是已实现的观念;这种实现是根据内在于事物的观念(本质);即事物参与神的至圣本质。藉神的创造行动天下万物的本质得以生成;而神的本质就是每个受造物的本质的基础。这种理论其实可以追溯到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奥氏主张:神的观念就是内在于事物的观念(本质)的原则,意思是说,神的观念遥远在上地为世上各种存有物的本质所模仿。这种基督徒的实在论显然与柏拉图的极端实在论不同。

中古时候与实在论相反的还有唯名论(普遍本质只是一种并不存在的名称而己)和概念主义(主张本质存在于思想之中);前者的代表人物是奥特古的尼各拉(Nicholas of Autrecourt, +1350),后者则以方济会士欧坎(W. Ockham, 1285-1347)为代表。

(3)     近代哲学:近代主义开始时是经验主义( 627)的世界:纯粹的经验与件成了唯一真实的东西;在这系统中再没有普遍本质的位置。这现象一直持续到康德(I. Kant, 1724-1804)的时代。康德的超验方法把本质从外物移转到认知者本身,本质是人加于他所认识的事物的主观结构(十二范畴)。康德以后,德国观念论到黑格尔(G.W.F Hegel, 1770-1831)更发展到顶峰:本质完全内在于人,它是人类精神的发展,一步步实现自己,趋向绝对精神()。黑格尔的观念是永远在进化中的,然而也是完全内在化的。

(4)     当代哲学:第一次大战之后,德国观念论( 712)走至末路。哲学再次回到事物本身。由雅士培(K. Jaspers, 1883-1969)、海德格(M. Heidegger, 1889-1976)、沙特(J.P. Sartre, 1905-1980)等人为代表的存在主义( 146)都带有实在论的倾向。存有本身并不来自人,它超越心灵的把握,更不能与心混同。客观存有呈现于心灵面前,然而关于心灵,除了它(客观存有)就是这样(it is what it is)之外,人什么都不能说(如存有的分别、因果、关系等)。因而存在哲学家们最有名的名言便是:存在先于本质。沙特更以这句公式来否定人的受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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