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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宗教


 

 

mínjiān zōngjiào

RELIGION, POP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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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说明:

(1)     民间宗教popular religion最基本的意思指一般民众 (people)的宗教信仰,也有人称folk religion。民间宗教指由基层人口,所共同信奉的传统信仰与礼俗。所以世界各地都有「民间宗教」的存在, 他的特征是民族性与文化性很浓厚;守旧与宗教的混合性也很强。更加上现代潮流的冲激,新神格不断地出现,礼俗也不断地创新。这些情况,从全中国民间宗教的表现可以看出来。

(2)     事实上,「民间宗教」也属于精神文化范畴的「文化宗教」(culture religion)。由此可见「民间宗教」是有其定位的,它指向一个传统社会的宗教意识形态,是不容被忽视的。举例来说,台湾「民间宗教」的源流,是来自大陆的泉州、漳州系与客家系的基层社会传统信仰。早期对民众、农民、或民间文化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认识宗教在基层人类文化中的意义。许多学者亦特别注意在那些没有文字的文化形式中,产生的具体表达形式,如:民歌、民谣、艺术、神话等。另一方面,这种民间宗教的批判性研究,更显示出民间宗教的多样性及多元性。

(3)     民间宗教的观念正与上述这种发现民众有关。学者特别指出两种古老的社会秩序形式:在欧洲文化以外的称为「原始」(primitive),在欧洲以内的则是「农民」或「民众」。一般而言,不管原始或农民社会幅员都比较狭窄,人与人的关系较密切,结果是一种对生命的目标及其终极意义的直觉性或同理性(empathy)的理解,这就是所谓「有机的生活方式」(organic mode of life):把团体视作一种有机性的组织(德文Gemeinschaft),而不是机械性的聚合(德文Gesellschaft)。在团体之内,伦理秩序优于技术秩序,而宗教亦有等同于伦理秩序的倾向。再者,宗教信仰的表达在「常」与「非常」的层面也是连续不断的;非常性的表达,如新年、收获、初果、生日、结婚、死亡等,它们所纪念的是一些在时间循环或社会性循环中的重要时刻;常性的表达形式就是习俗、传统、或世俗性活动等,它们日复一日地维系着文化,使之站立不倒。

()民间宗教的独特性:

民间宗教独特性在其与世界其他宗教的基本区别。它没有「教主」、「经典」、「入会仪式」、「基本宗旨」、「宣教行为」、以及跨国籍的「教团组织」。也就是说,「民间宗教」是一个比流传于某地区的民族性传统宗教,更具有地方性的特色,也就是一种文化现象。

()综合性的反省:

(1)     民间宗教就是宗教团体内平信徒(与圣职相对)的宗教下层。圣职(宗教团体的上层)由于懂得书写,他们可以应用经典,平信徒只可以在崇拜或礼仪中以记忆或反覆背诵的方法记下某些片段。另一种情况就是:平信徒虽可接触经典,却没有正确解释的能力;他们乃用自己的方法,按照自己的需要或感觉来诠释它们。再不然,就是圣职为平信徒制造一些灵修性的或教理性的大众化宗教文学。以上三种情况都可称为平信徒宗教。

(2)     民间宗教就是社会中流行的信仰、礼仪及价值。这种民间宗教又可称民众宗教(civil religion)或大众宗教(religion of the public)。社会中只要一提到任何有宗教性质的东西,都不能忘记它,它为这种讨论提供背景、舞台及基础。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民间宗教是以文化中最主要的宗教传统形式出现的,如西方的基督宗教,中国儒家传统中的某些价值,如孝道等。

(3)     民间宗教混合了各式各样与民众宗教不同、却通常来自社会下层的秘教信仰及习惯,如秘教形式的医治,不根据逻辑推理的预言等。通常这种民间信仰的从业者与病人都没有避开普通正常的医治模式,所以秘教的信仰和习惯是补充性的,是对于社会中流行的治疗与习惯十分温和性的批判方式。在工业社会中,这种民间信仰亦会以骨相、掌纹、天文等形式出现;与这种种习惯相随的,是其神秘性的形上信仰。

(4)     民间宗教是指少数人的宗教信仰。这些人或者因为其种族、或者由于其职业(以及与此职业有关的意识形态),如矿工、铁匠、屠夫、士兵等,在他们的圈子以外投下了「他性」(otherness)或特异的色彩。在许多传统文化中,他们一方面整合在社会内,另一方面又自成一角,居住在一起,有自己的礼仪和不同的宇宙观。在基督宗教国家中的犹太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5)     民间宗教就是群众(与社会中高级的、有辨识能力的智识份子相对)的宗教。这里所谓「群众」与(跟圣职相对的)平信徒不同,它是科学工业化和民主政治的产物。在传统圣统制的社会中,圣职和平信徒都拥有传统;但「群众」(the masses)的新定义却意味旧传统、价值和品味标准的丧失,因为传统尽握在社会精英之手。这里所说的民间宗教是普罗大众的宗教;它表现出对普罗大众的关怀。

(6)     民间宗教是社会中精英阶层所制造出来的宗教意识形态。凡是可为国家目标服务的古代农村意识形态都获得提拔,被视为国家的传统,珍藏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并成为历史研究的目标。

参考书目:

吕宗力,栾保群合着,《中国民间诸神》,台北:学生书局,1991

吕理正,《传统信仰与现代社会》,板桥:稻乡出版社,1992

姜义镇,《台湾的民间信仰:神明之祭祀,庙宇之介绍》,再版,台北:

武陵出版社,1988

郭立诚,《中国人的鬼神观:揭开禁忌,迷信的神秘面纱》,台北:台视

文化公司,1992

董芳苑,《认识台湾民间信仰》,台北:长青文化事业公司影印,1986

刘还月,《台湾民间信仰小百科》,台北:壹原出版社,1994

蔡文,《百神论》,高雄:圣书出版社,1990

郑志明,《台湾民间宗教论集》,台北:学生书局,1984

Ching, J.   Chinese Religions.   New York:Orbis Books, 1993.

Granet, M.   The Relig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Oxford: Blackwell, 1975.

Hori, Ichiro.   Folk Religion in Japan, Continuity and Chang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8.

Jordan, D. K.   Gods, Ghosts and Ancestors: The Folk Religion of a Taiwanese Villag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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