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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存在

cúnzài

EXISTENCE

参阅: 140西方哲学 146存在主义 637实在界 119主体 641实体 148存有论 194形上学

()概念说明:存在existence的本意是「在」,是「出现」(拉丁文existere);事物可以存在于自然界中(物质存在material existence),也可以临在心灵上(理想存在 ideal existence)。存在指出这个事实,它所肯定的是在实现中的实有。从这角度看,存在的反面首先是非存有(non being)或虚无(nothing),其次才是可能(possible)。「可能」与虚无的分别在于「可能」可以被心灵概念化,从而变成存有,虚无却不能。然而,假若「可能」并没有在事实上变成存有,它就没有真正的存在。由此可见存在与本质的关系:存在就是本质的实现,是本质在实在界中真实的出现,因为在实现之前,本质原是一个可能性而已。因此可以说:当本质从可能性的层面进入实现的时候,它便真正地存在了。

()存在就其最完全、最正确的首要意义讲,是指那被立即的经验(感觉经验sensible experience或心智经验mental experience)所肯定的东西。不管那经验是外在的(客观存在),还是内在的(主观存在),这些存在都立即呈现在思想中。其中,外在经验的真实存在(如桌上书本,窗前街道的存在)更是首要的,它是内在经验存在的基础;后者存在于认识主体的知觉中,因而也是立即的。

和存在的立即经验相对的,是存在的中介知识(mediate knowledge):它不来自知觉(perception),而是得自指证(demonstration)。对那些或者因为在时空上的距离,或者由于其超越时空的存在模式(如精神体和神)而不能立刻临在于认识主体的实有而言,其存在的认知便不能凭立即的经验,而只有靠中介的指证了。要认识神的存在( 144),思考的出发点只能是受造物的存在,它们显明自己正是神的全能的结果。即使那些所谓「密契经验」,严格来说,也不能立刻地知觉到神的存在,它们只能经验到天主的存在在精神生活及其发展中有一些特别的效果。

()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虽是研究存在的哲学,它对存在的概念却与(上述的)传统哲学的存在概念不同。传统上,存在一般被视作(任何)本质的实现,它是包容性的,而不局限于人的存在。存在哲学却指出,只有人才能够了解自己的存在,且必须对自己的存在作抉择;换言之,他不是单凭着「在此」的状态而成为存在,而是藉着自由抉择来实现自己。因为人是唯一以存在的方式而在的存有物,存在哲学称之为「存在」,而且在其存在之前,没有任何既定的本质。这样,「存在先于本质」一语,便成为存在主义者的一般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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