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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部 |
见证 |
见证 jiànzhèng WITNESS; MARTYRIA 参阅: 248使命 641福音 287初传 594传教方法 595传教神学 439基督徒召唤 (一)概念说明:「见证」(witness或希腊文martyria)一词指现场的目击证人和他的证词;此说法从某一方面看,属于法廷上的用语。基督宗教的特点之一,就是把整个世界的局势当作法院开庭的情况来看。自从耶稣来到这个世界上,末世的时代,也就是天主审判全人类的日子,已经开始了。罪人若能够接受耶稣为天主的国所作的见证而悔改,就可以免被定罪而得救;所以,跟随耶稣作见证使人悔改而得救,形成基督徒典型的人生观。宗教性的见证不只指信徒亲眼所看见的事实,而且指他们以信仰的眼光所体会到的事实。为了使见证更有力,作见证的方式就不限于语言的报告(以言作证),而包含以具体的行动(以身作证),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来证实信仰的真理。基督宗教的信仰内涵不是靠智慧或修练或悟觉等方式所能追求得到的,要靠天主的启示。 (二)圣经是以色列和教会为天主的启示所做的最正式的见证,信徒以他们的生活方式证实它的可靠性: (1) 旧约中梅瑟和先知为天主和以色列子民的关系作见证;他们大部分替天主作责备以色列子民的见证(申卅一24~30;耶一4~19等)。有时作为以色列辩护的见证(出卅二)。在达尼尔先知书第七章的神视中,在天上的法庭里,人子代表圣民得到诉讼的胜利。 (2) 在新约中,耶稣基督就是人子,也是天主忠实的见证(默一5;弟后二12~13);而祂所宣讲的福音是给万民作证(玛廿四14),尤其是耶稣的受审是作见证的机会(谷十四61~62;若十八33~38)。祂在十字架的牺牲是神爱世人的永久见证(若十二31~33)。所以耶稣的见证一方面是宣讲天国的临近,另一方面是以奇迹和爱的行动证实祂所讲的;而若望说「论到那从起初就有的生命的圣言,就是我们听见过,我们亲眼看见过,以及我们亲手摸过的生命的圣言,这生命已显示出来,我们看见了,也为祂作证。」(若壹一1)。祂派门徒们直到地极去为祂作证人(宗一8);十二位宗徒是耶稣复活的特殊见证(宗一22;四33;若十五27)。 斯德望(Stephen)是第一位为了作这种见证而牺牲性命的殉道者(宗七55~60;廿二20)。门徒的使命就是为耶稣的缘故「站在总督 (三)在教会的历史中,教会的信仰生活是靠教友彼此之间有关天国临在的体验所作的见证而维持的;同时,教会对外界的影响也是靠教友以他们的生活方式,像修道团体、社会服务、为正义奋斗、殉道等作见证的。教宗保禄六世(Paul VI, 1963-1978)在《在新世界中传福音》(1975)文告中说「为教会宣传福音的首要方法是真正基督徒生活的见证」(41),而不是直接宣讲道理。信仰的语言需要客观的信仰生活才显得真实可靠。 见证可分两方面来说,一方面是教会不怕为正义(参 93)、人权(参 16)、宗教本身等作见证;另一方面在与不同信仰的人交谈时,就可以直接用信仰经验的见证供他们参考。 总之,为天主和祂的国作忠实的见证,是教会在这个世界的基本任务。 柯博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