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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神学 |
作用神学 zuòyòng shénxué THEOLOGY, FUNCTIONAL 参阅: 385神学 387神学方法 313信理神学 (一)概念说明:作用神学functional theology系指在神学论述上,特别强 调「作用」观念的特色,而并非指神学在整体基督宗教中所具有的作用。作用之定义:「作用」系人、事物、或机构适切之行动或活动;某一事物设计或存在之目的;生活中之角色或职分。作为形容词时,其意义为属于或关于一项或多项之作用,亦即中文所称之「作用的」。 因此作用神学乃特别缜密讨论在救赎史过程中适于人、事物、或机构之行动或活动之神学;作用神学主要在讨论救赎史中人、事物或机构所以存在的目的;因此它特别注意人、事物或机构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其基本问题为:其目的为何?其用途为何?在神学范畴内其相对部份为「形上神学」或「存有神学」。后者的基本问题则为「这是什么?」、「这是谁?」 (二)神学史显示:在「作用神学」与「存有神学」间,存有一种前进式更迭: (1) 新约在初期多用「作用神学」来表达耶稣基督之目的与角色。在后期(部份原因系辩护,部份原因系发问的神学心灵之内在逻辑需要)亦开始使用「存在神学」之语言表达,以便指明耶稣基督之独特作用与角色之「存有基础」。 (2) 教父时期在第一世纪宣布福音时系强调作用神学;但第三世纪开始之「亚略争论」(参 223)及尔后之「一性论」(参 4)及「奈斯多利派」等异端(参 228)迫使神学家及「教会之训导权威」在最初之数次大公会议上回归「存有神学」,解释耶稣基督在神性上与圣父相等(尼西亚大公会议,DS 125) (参 127),以及祂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是天主圣言,将神人两性结合一体,既无混淆或改变,亦无分割或隔离(加采东大公会议,DS 301-302) (参 130)。 (3) 中古时期创造了《存有神学汇编》钜着(参 19)。为对此有所反应,若干神学家,如尼克拉(Nicholas of Cusa, 1401-1464)强调在基督世界中各项目之「作用总体性与相互密切关联性」的思想。 (4) 宗教改革则强烈强调作用神学,并将耶稣基督以十字架救赎之意义、角色及功能置于神学论述之中心。 (5) 近代愈益坚持宇宙实体之作用方面;自然科学根据纯正数学,一方面问「有什么作用」,另一方面继续问「是什么」的问题。同样,基督徒神学应设法求出一适切之平衡,好显示出作用神学与存有神学间不可分离之统一性与相互支援之特点。 谷寒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