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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论


决定论

juédìng lùn

DETERMINISM

参阅: 483宿命论 624预定 164自由 181全能 546杨森主义 131加尔文主义

(一)概念说明:决定论determinism来自拉丁文的动词determinare决定,及-ism主义。决定论主张:在因与果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必须的、无可避免的依存关系;换言之,宇宙间的所有事件都已由它先前的与同时的现象所决定,即它不可能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因而,只要清楚确知事件的情况,它的结果是可以准确预测的。这种理论把偶然性、自发性、自由等等消弭于无形,不然便只将之视为来自人的无知或方法上的错误。

宿命论有时被等同为决定论,但二者毕竟不同。宿命论不太注意人的自由意志及伦理责任;换言之,它没有奋斗及追求理想的精神。决定论则把人的意志放进一连串机械性的因果关系中。

(二)严格来说,要迟至十八世纪,决定论才正式进入哲学和科学的言语。决定论有多种具体的形式:

(1) 形上决定论坚持有一绝对的必然性管辖所有的存有物和它们的关系。

(2) 心理决定论认为人的意志内在地或外在地受尽约束,以至自由只是空谈罢了。

(3) 物质决定论则教导说:物质世界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互有关连的,人可以准确地预测未来,以达到实用的目的。

(4) 神学决定论可以加尔文(J. Calvin, 1509-1564)的理论为代表。在上帝是无限的,祂是唯一真正的运作者,而所有受造物都只是祂的工具的大前提下,加尔文肯定,人(由于原罪)已毫无影响他得救的自由可言,他只是上帝的仆役而已。全能及全知的上帝早已命定世上(尤其是人一生中)的所有事件;无人能抗拒,有人升天堂,有人下地狱,都全是天主的命定。

(5) 至于泛神论的决定论的代表人物则是斯比诺撒(B. Spinoza, 1632-1677)。他的出发点是实体(substance);实体是无限的,化作各种模式;那些表面看来是个别的存有物,其实只是唯一实体的模式。宇宙间各种过程各种事件都已完全决定;偶然全属乌有,真正的自由也不存在。

(三)决定论与宿命论与真正的基督信仰不配合。教会训导权跟着圣经的道理,不接受决定论(DS 283, 459, 1177, 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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